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校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质量,提高全校教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等高层次项目的成功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社科院”)决定启动2015年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与加快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提升我校科研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等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凝聚校内外力量,加强申报辅导,组织好教师选题、论证指导等各项工作。
一、申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连续性的项目申报。凡近几年连续申报但未获立项的项目,要进一步充实项目内容,加强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2.进一步强化有前期基础的项目申报。重点组织具有省部级项目特别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经历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项目。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3.进一步强化科研机构申报。为进一步加强科研机构管理,提高我校科研机构发展能力。要求每个省部级文科机构、教育厅社科基地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凝练至少1个选题申报国家社科项目(专兼职人员均可)。
4.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组织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有扎实前期研究基础的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有重点地组织39岁以下特别是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
5.进一步强化骨干教师群体项目申报:凡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或具有省部级项目研究经历的教师,原则上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校不推荐申报教育部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广泛动员,确定申报对象,初步选题(10月底)
各单位应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或整合,确定具有较强实力的教师和团队申报课题,组织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培训讲解。并将确定申报课题的教师名单及选题于11月10日前报送社科院(见附件1)。注意: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二)收集资料,凝练学术观点,初步论证(11月)
2014年11月30日前,拟申请项目的教师,参照2014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通知和有关要求,搜集资料,了解研究进展,认真做好课题论证,草拟项目申报书,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三)精心组织,专家培训指导,反复论证(12月)
各单位应召开专题座谈会、培训会、课题论证会,邀请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指导和论证。原则上每单位应组织包括选题论证和设计论证在内的至少两轮申报咨询会,每次咨询会召开前需在社科院备案。
(四)全校统筹,组织专家咨询,定申报名单(12月—次年1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教育部一般于12月份下达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社科院将及时组织课题申报推进会,传达有关精神,发布分配我校的申报指标(限额申报)。申报推进会之后,申报教师继续完善申报材料,2015年1月提交到社科院。社科院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五)再次提炼,反复修改,完成定稿(2015年1—2月中旬)
各单位应再次组织相关专家对被确定申报的教师进行一对一精心指导,充分论证,全面提升申报材料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申报者利用寒假继续完善,完成定稿。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到社科院。
(六)社科院核查,汇总和上报(2015年2月底-3月初)
社科院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确保零差错,并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有关材料具体上报时间以正式的申报通知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把握好近年有关项目立项的基本态势
1、限项申报日趋严格。第一,申报资格限制。主要从申报主体的学历、职称、研究经历、在研同级别项目等方面做出了资格限制。如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申请者及课题级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第二,申报总量限制。对各单位项目申报总量做出明确的数量规定,各单位不得超越申报限额。第三,交叉申报限制。如申报国家社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从2014年开始,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不能同时申报,2015年还可能会沿用这一规定。
2、青年项目资助比例和强度明显上升。近年来,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对青年项目都有不同程度的倾斜。2010至2014年国家社科青年项目的立项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增长幅度远超过同年度的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其立项数在总立项数中所占比例2014年甚至超过了40 %。
3、各级项目过程管理日趋严格。近年来各级项目过程管理日趋严格。教育部项目在评审前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网络详细公布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信息,以及包括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在内的所有项目评审结果都会进行网上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申报支持与管理
为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学校从各方面积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支持与管理。
1、凡是院级单位开展的项目申报培训会、讲座、论坛、报告会或咨询会,在提前备案的情况下,社科院将按照文科讲坛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经费支持。
2、从2015年开始,要求每个省部级文科机构、教育厅社科基地每年至少申报1个国家社科项目。
3、凡是2014年获得学校专项项目资助的教师(附件2),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申报2015年国家社科项目。
4、本次项目申报实行备案制度。为有效针对申报教师进行实质性辅导,凡是2015年拟申报的国家社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均要求主持人在2014年11月10日前通过所在单位向学校备案。凡是未进行备案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辅导,也不推荐上报。
(三)时间安排说明
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后,社科院将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做相应调整,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学校信息门户或社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项目申报工作进度表
时间 | 工作进程 | 工作内容 |
2014年11月10日前 | 各单位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确定选题并上报申报名单 | 学习往年度课题指南以及成功立项的申请书。安排校内外有项目申报经验的教师对项目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结合学科特点,梳理教师研究方向、课题资料、社会热点等情况,指导教师确定申报选题。 |
2014年11月11日至30日 | 教师撰写《项目申请书》初稿 | 教师参照2014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材料,撰写《项目申请书》,各单位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初稿进行论证。 |
2014年12月 | 教师填写2015年版《项目申请书》 | 教师根据部门初步论证意见修改《项目申请书》初稿,并按照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认真填写2015年版的《项目申请书》。各部门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项目申请书》初稿进行论证,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同时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 |
2015年1月 | 社科院接收申报材料初稿并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 社科院依据2015年度课题申报要求对各部门提交的2015年版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
2015年2月 | 教师完成《项目申请书》终稿 | 教师可根据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和修改建议再次调整《项目申请书》内容。 |
2012年2-3月 | 社科院接收《项目申请书》终稿及其它相关材料 | 社科院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最终审核,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上报《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
附件:
1、2015年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2、2014年贵州大学校级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3、各单位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
4、各单位无在研国家社科项目的副教授、教授人员名单
联系人:伍国勇 肖贵秀 电话:8291625
邮箱:wkxmsb@qq.com
贵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1:2015年项目预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2014年贵州大学校级专项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3:各单位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xlsx
附件4:各单位无在研国家社科项目的副教授、教授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