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晚,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丁为祥教授在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勉学堂主讲贵州大学文科讲坛2015年第30期“阳明精神的形成及其发展”学术讲座。讲座由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由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人文学院和阳明学院共同承办,中国文化书院“贵山论坛”第94期、人文学院“溪山论道”第45期,阳明学院“阳明大讲坛”第16期联合邀请。
讲座由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何茂莉教授主持。中国文化书院常务副院长张清教授、副院长刘振宁教授、副院长罗同兵博士,中国文化书院研究人员邓国元博士、刘荣茂博士、栾成斌博士、李秋莎博士、廖峰博士等,贵州大学人文学院、阳明学院部分师生百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整场讲座精彩纷呈,座无虚席,部分听讲同学只得站着听完时长2个半小时讲座。
讲座中,丁教授主要围绕王阳明思想形成的文化、政治背景,阳明思想的具体形成过程,以及从整个儒家思想发展史来探视阳明思想的意义与地位三个方面,阐释对“阳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解。
在对阳明思想形成的文化、政治背景的讲述中,丁教授首先指出:“宋—明”理学在学术思想谱系上具有同一性的,在“宋”与“明”之间存在具体的差异性。丁教授通过对冈田武彦、余英时等论述及思想的分析,结合相关历史及思想事实,指出“宋”与“明”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从“宋”之“高远”的“外在”探求,转向“明”之讲求自我具体落实的“内在”实践。在具体的论述中,丁教授首先从“政治生态”分析了“宋”与“明”之间所呈现出来的文化差异。就“政治生态”而言,丁教授从余英时先生的相关论述出发,特别指出如果说宋代是一种“得君行道”的政治文化的话,那么明代则主要体现为“觉民行道”的不同政治生态。同时,丁教授还结合明代的“科举制度”在具体实践中的落实运用,指出由“科举制度”所体现出来的“知识形态”同样对明代士人形成在精神世界层面的“打压”与“束缚”。在具体的分析中,丁教授通过明代早起知识分子吴与弼、陈白沙等思想家的生平实践和思想特点进行鞭辟入里的讲解,使大家从宏观的视野中更好地把握了阳明思想得以产生的“背景”。
在“阳明思想的形成发展”内容中,丁教授紧扣阳明思想发展过程中几个关键的“点”,正面论述了阳明思想的具体形成,特别是在这些具体的“点”中所彰显出来的阳明思想和精神。在具体讲述中,丁教授从阳明思想发展过程中的立志“学圣贤”,把“学圣贤”定位为人生第一等事,在迎亲途中娄谅告知以“圣人可学而至”,“官署格竹”,在京师与湛甘泉共倡“身心之学”,“谪居龙场”,“龙场悟道”,经宁王之乱,忠泰之变后提出“致良知”等阶段和关键的内容,指出阳明思想的根本精神在于对个体自我道德的内在落实。丁教授特别指出,从阳明一生的生命活动历程来看,我们在研究阳明思想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将阳明的思想与阳明自身的生命实践相结合起来进行考察,从“为人”的视野下来讨论阳明的“为学”,方能真切体会阳明思想的“立言宗旨”。
在第三部分关于阳明思想的意义与地位的讲述中,丁教授把阳明思想及精神置于整个儒家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从儒家文化的“根源性”特质与精神,以及儒家文化的具体展开来对阳明思想进行了准确的定位。丁教授认为,就历史发展而言,当可视为儒家文化发展的最后高峰;就思想特质而言,阳明思想也体现了儒家学派中最为核心的精神传统;就影响而言,阳明思想不愧为五百年来第一人,不仅在具体生活中影响我们当下的生活世界,也势必在未来发挥更大的思想作用。
丁为祥教授任教于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是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点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哲学史学会理事,中华孔子学会理事,中华朱子学会理事,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兼任研究员,贵阳孔学堂学术委员会委员。
图文: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办公室 邓国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