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15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培养单位初审推荐,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国文化书院审核评定,拟推荐张坤美等14名研究生为“2015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一等奖:张坤美  陶金华
      二等奖:马  静   周春燕   谢  芝   陈冬梅   徐文静   申雯清
      三等奖:杨元丽   李  颖   徐  钰   王顺松   李  波   周晶晶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12月15日—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联系。
        联系电话:0851-83621055
        联系老师:吴老师 叶老师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