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7 浏览次数: 58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

    为了大力弘扬和传播中华文化,推动具有区域性特色的“清水江学”的建立,鼓励和支持从事传统文化和清水江文化研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根据江苏宏德文化出版基金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评选“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本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从事中华传统文化研究以及贵州地域文化研究的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优秀研究生。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1.文史哲专业从事传统思想文化研究的研究生;

    2.从事“清水江文书”研究,以及其他专业从事清水江流域人口、经济、法律、林业、历史、文化、社会等研究方向的研究生;

    3.曾获得过此奖学金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二、奖励人数及奖金标准

    本次奖学金共设14个获奖名额,其中一等奖2人,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二等奖6人,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三等奖6人,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三、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深思、乐于助人;

    2.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和补考情况;

    3.学科功底扎实,科研能力强,学术视野开阔,具有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公益性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

    5.研究生论文方向为清水江文书研究、儒佛道三教研究及王阳明研究的优先考虑;

    6.有相关中华文化研究的论文、论著或调查报告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参考条件(附件1

    五、评选方法、步骤

    1.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2018524日前送交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

    2.学校宏德奖学金评审专家进行评选和最终确定获奖

学生人员名单;评选结果及申请表将送江苏宏德文化出版基金会备案。

    3.在中国文化书院举行颁奖仪式,对此次获奖学生进行颁奖。

    请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申报,且务必于2018525日前统一将拟推荐人员的《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并由贵州大学文化书院和清水江学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21055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评选参考条件.doc

 附件2:《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17年贵州大学宏德奖学金人员汇总表》.doc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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