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有关工作任务,现启动2019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3月18日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贵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服务,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繁荣发展。
二、项目类别与学科范围
(一)申报的项目类别为:①重点项目;②规划项目;③青年项目;④硕(博)士点项目;⑤思政课项目;⑥辅导员项目;⑦大学生项目;⑧基地项目;⑨其他项目。
(二)重点项目申报题目从《2019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选题》(附件1)中产生,所列选题是省教育厅从高校征集并反复征求高校及省内有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确定的,不得自行改变选题名称。除重点选题外,其他项目的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项目选题。自行设计的申报选题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国家和省的重大方针、政策开展研究。
(三)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项目。由各研究基地组织向校内外公开招标,通过规范程序评审确定给予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经哲社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为提高研究基地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给予配套资助。每个基地申报的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各基地报送基地项目时,同时报送本基地招标工作开展情况、评审结果、资助安排等。
(四)其他项目。为贯彻落实《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贵州省推普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今年的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设置了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普通话方面的专题研究项目。各有关单位可结合本校、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需求,按照附件2中的要求,开展科学研究(不得自行改变选题名称)。
三、申报资格
(一)各类项目(重点项目除外)的申请者原则上必须是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第1-2类项目的申请者还须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博)士点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该人文社科类学位点的硕(博)士生导师;青年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限4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思政课项目申请者须为在职在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辅导员项目申请者须是高校专职辅导员;大学生项目申请者为大二、大三普通本科生或脱产研究生,能保证在读期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在申报时明确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老师,在项目申报及研究过程中给予指导;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普通话方面专题研究项目申请者须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项目除外),具有副高(含副高)职称以上。
(二)各类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含基地项目)的申请。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符合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条件的副教授以上(含)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未申报的,不得申报。
(五)各类项目的资助标准如下:重点项目3万元,规划、青年项目0.8-1万元,语委项目0.5万元,其他项目0.3-1万元,具体资助金额以省教育厅下达的立项文件为准。
四、项目申报名额
(一)重点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各校均可针对所有选题进行申报,不限额。今年的重点项目选题紧密围绕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应用性强,参与招标的项目组要吸收一定数量校外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提升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高校及研究基地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部门的同志领衔组建项目组参与竞标。原则上,除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认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重大理论意义的项目外,同一重点项目选题须有2个以上项目组投标方组织开展竞标评审。
(二)硕(博)士点项目: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一级学科申报,具有硕(博)士授予的点,每个一级学科可申报2项,且项目负责人须是硕(博)士生导师。
(三)规划项目:本科院校每校限报2项,高职高专学校每校限报1项。
(四)青年项目:本科院校每校限报4项,高职高专学校每校限报2项。
(五)思政课项目:按照各高校思政课专任教师人数的4%(四舍五入)进行申报,不足1项的按1项进行申报。
(六)辅导员项目:各高校以2018年高基报表中各高校专职辅导员人数的3%(四舍五入)进行申报,不足1项的按1项进行申报。
(七)大学生项目只针对普通本科院校设立,省属本科高校限报5项,其他本科院校限报3项。
(八)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普通话方面专题研究项目:课题的研究应对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有一定指导和现实意义,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立项,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周期最多1年(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项目为2年)。
(九)各独立学院(三本院校)申报名额单列,每类项目申报名额1项。申报时可独立申报,也可依托母体学校一并申报。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者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相关项目申请书,除基地项目、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普通话方面专题研究项目外,其他项目于2019年5月21日交一份纸质材料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我院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立项原则、申报资格及填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三)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我院统一组织网上申报。申报者可向我院申请帐号登录http://www.gyu.cn:8295/进行网上在线申报;也可进入该网站下载贵州省人文社科项目离线申报软件,进行离线申报,导出项目压缩包,申报者通过帐号登录本网站导入项目压缩包进行申报。
(四)各申请者及学校网上申报、审核、政治审查及提交时间是2019年5月23-27日。2019年5月27日24:00系统将自行关闭。各类项目需在网上提交后,从网上打印《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19年5月29日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基地项目、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普通话方面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19年5月29日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wkxmsb@qq.com。所有项目申请书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材料报送地点:西校区贤正楼2号楼5楼508办公室。
(六) 技术服务电话:0851-85401237
六、验收结题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做好结项工作,省教育厅恕不受理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单独报送结项材料。
(二)所有项目的研究成果均标明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结项成果形式为著作或研究报告,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项目,同时需要至少2篇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支撑,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向《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摘报》投稿1篇。
(三)从2019年起,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和变更工作实行网络申报,哲社院在线填报审核结项和变更项目后,提交省教育厅进行审核。须延期、变更项目成员或撤消的项目经学校社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以学校名义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每个项目只能在研究期内申请一次变更,项目结项后省教育厅将不受理任何有关该项目的变更申请。
(四)因项目申报时间变更和方便广大教师职称评定,省教育厅在每年4月和9月分两次集中进行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
(五)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普通话方面专题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除上述条款由厅里统筹安排外,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普通话方面的专题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由省语委办和省教育厅社政处联合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严格把关,确保相关项目课题按时保质完成。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附件:
1.重点项目选题.doc
2.语言文字保护和推广普通话方面专题研究项目要求.doc
3.基地项目选题.doc
4.重点项目申请书模板.doc
5.一般项目申请书模板.doc
6.基地项目申报书.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