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31日,由钦明书院、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第四期理学班在钦明书院举行。此次会讲活动邀请到了来自清华大学、贵州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以及四川大学的十余位师生,围绕“朱子及其后学的《大学》诠释”这一主题,展开了为期六天的学术交流。

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教师、贵州大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专职副研究员李秋莎博士参加会讲并主讲第一场,以“‘格物致知’与‘致知格物’”为题,从“格物与物格”、“致知与知至”、“格物致知与致知格物”三个部分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以朱子“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的解释为纲,尝试阐明了“格物”中“人”、“事”、“物”,“性理”、“道理”、“物的条理特质”之间的关系,以及“格”的目标、途径、场域与方向。
第二部分,以朱子“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为纲,尝试阐明了“致知”中“心”、“知”、“识”、“所知”的涵义,以及“致”的目标、途径、场域与方向,并统一说明了“致知在格物”与“物格而后知至”。
第三部分,以朱子的格物致知补传与《大学或问》、《朱子语类》中的相关论述为纲,根据“人性”、“物性”、“事理”三个中心词,讨论了作为整体的“格物致知”为什么会被误读,并提出:人性与事理为体用,与物性为宾主。一旦物性喧宾夺主,甚至人将物的条理特质误以为物性,则可能将格物致知理解成穷格物理来尽心知,滑向务外与驳杂;而一旦人性欺凌吞没物性,甚至将心知误会为人性,则可能将致知格物理解成致知到物,滑向苟简与虚寂。
报告结束后,与会师生就物、事关系、性理、道理关系、格致方法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本次会讲活动共分六场,每场由文献导读与文章讲论组成。除首场研讨外,还就“物之表里精粗与心之全体大用”、“试论《大学》所穷之理和科学之理的关系”、“至善与仁体”、“《大学》与敬”、“略谈朱子格致论中的‘心-性’与‘物-理’关系——从几种误解说起”等展开研讨。
文: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 图:钦明书院中孚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