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6 浏览次数: 175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205号)。根据《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意义

    开展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专项研究,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申报并获得立项,对扩大贵州社科界的影响力、提升我省社科工作者的知名度,特别对提高我省防控应对重大疫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2.本研究专项共发布38个重点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设计具体申报题目,体现有限研究目标。

    3.本研究专项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半年后应提交不少于1篇与课题直接相关、针对关键问题、有较明显价值的研究报告或理论文章,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择优刊发或宣传推介。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信息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限报范围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如获得资助自动退出年度项目申报。

    四、申报流程

    1.本专项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请人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npopss-cn.gov.c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人须于2020331日前登陆平台,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

    3.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材料及规定,可在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网站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查阅。申请人须使用省社科规划办修订后的申请书进行填写(附件2)。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特别要重点动员在相关领域有雄厚研究实力、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长期合作基础的专家学者参与申报。要精心组织开展项目论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低水平重复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肖贵秀,13984181630


    附件: 

    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1.《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doc

    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用户手册.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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