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人文社科示范基地”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省社科通〔2016〕16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 2020年度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的申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创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所属社科类社会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
二、申创条件
申创的条件、办法、评审、命名、授牌、管理按省社科通〔2016〕16号规定执行。省社科联将根据量化标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在贵州省社科联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2020年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按照集中申报,“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专家集中考察评定”的原则进行。申创2020年度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自筹建设经费。
(二)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以高校,省直机关、省属文化企事业单位,所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进行申创。
(三)高校申创工作由各高校社科联统筹,成立申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经学校认可后上报申创材料;省直机关、省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和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由单位社科工作委员会组织申报,单位认可后上报;对没有成立社科工作委员会的,由单位党委宣传部门组织上报。
四、材料受理
(一)申创工作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
2.单位当年人文社科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含相关实施计划);
3.申创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申创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508室,电子版文档发送到邮箱wkxmsb@qq.com。
(二)《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XXX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及有关材料可从贵州省社科联网站上下载。
(三)受理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逾期不受理,9月初开展评估工作。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附件: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