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银:简论书法的审美同构

发布时间: 2020-04-20 浏览次数: 405

作者:廖

贵州大学团委组织部副部长 贵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原任指导教师

 

    审美同构是比内模仿和移情这两种审美现象描述更深入的理论,其强调的是在审美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的相互映正证。同构,指的是主客体是不同的,然而又是在某方面相同的,这种相同不是一般的相同,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不是实体的,而是虚体的。主客体之所以能同构,人能感受到物之美,就在于主客之间相同点的存在。

    完型心理学讲,任何事都有一种力的式样。力的式样就是某物之所以成为某物的灵魂核心。人的审美体验,是因为人也有相应的内在的力的式样与审美对象之力的式样相对应,用物理俗语来说,就是力的“共振”。因共振而共鸣,人由此体验到事物之美,这就是同构。

    文字书写几乎遍及世界所有的国家和民族,它承载了各民族的文化传承与传播,其作用主要是工具性的,是人们用以传达信息的符号。奇特的是,中国汉字,从被发明使用伊始,就包涵了另外一层内容,那就是文字之美。随着汉字的演变发展,形成了一套丰富的,博大精深的书法思想,也就是汉字书写的方法技巧及美学理论,不能不说,这是人类文字创造的奇迹。书法的广博、幽深与奇特,此不多言,这里要讨论的是书法之美何在?书法之美是怎样体现了主客体的审美同构呢?


    汉字是古代中国人根据自己生活的环境,根据生活需要,以及对自然万物的理解和认识而发明创造并不断完善的。所以,从最初的汉字的使用就包含中国先民对于自然的利用与抽象认识。汉字的象形、会意、指事、形声等造字原理都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汉字的书写,先后大致经历了刀刻、铜铸、笔写三个阶段,直到毛笔的发明和使用,也就是笔写第三阶段的充分发展,真正意义上的书法才开始盛行。所以书法之美,用笔是第一关键。待到墨的发展运用,宣纸的发明,书体的完善,书法这块中国古代艺术奇葩才大放光彩。从时间上看,这是自汉朝以后之事了。而这时的书法之美,才真正进入了系统理论阶段,体会书法之美的主客体同构,这时也才具备了客观条件。

    欣赏一幅书法作品,章法、结构、笔法是三大块面,缺一不可。其中,笔法最能体现力的式样。毛笔在光洁的纸面划过,书法的韵味便魔术一般展现出来,书法的层次也在一瞬间可以断定。是创作者的手腕、气质、学养、心境确定了书法的美,这样的美就是力的外显。笔是软的, 却可以看出挥毫间的韧劲、张力和精神。观赏书法,从章法的整体组合,到字的间架结构,再到笔画与墨色的相照应,每个细节无不可看出作者的精神情感气质。所谓的书法欣赏,即是要透过笔墨的外在表现,进而达到观者与作者的精神的相契合一。对于观者,是寻觅情感的出口,而作者却是静候知音。

    此外,书法线条的长短、粗细,墨色的浓淡枯湿,运笔的快慢疾缓等,与中国的阴阳理论,道家哲学相应相和。欣赏书法,线条墨色中的一张一驰,时徐时疾,也无处不在透露人生的哲理。在书法面前,你不需要冥思苦想,或许一瞬间,你已然领悟到自然而然、道法自然的真谛;在笔墨方寸之间,看到自然生化万象的气魄,顿时胸襟开阔,与书法作品融为一体,达到高度的审美体同构。

    与书法作品的同构过程,伴随着身体的反应:或屏息体味,或长吁短叹,或心静如水,或热血沸腾。不同的气质,应和不同的作品。每个人都可能会欣赏到自己喜欢的书法作品。但不要急于功利,因为“力的式样”在物之中,在你之中,机缘凑巧,自然相契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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