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重大培育项目和年度培育项目两种。
二、申报人资格
(一)重大培育项目
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培育项目者,一般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目前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近3年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目前正主持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近5年在SCI(SSCI、CSSCI)期刊发表论文、省部级内参发表成果、公开出版专著、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共10项以上成果。
(二)年度培育项目
符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由学院收齐申报材料并组织评审,推荐达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的申报材料报我院。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申请:近2次连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近5年有不良科研记录的;用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的申报书进行申报的。
三、结项要求
(一)重大培育项目
完成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论证一份,同时,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书论证。
(二)年度培育项目
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论证。
四、资助项目和资助经费
资助重大培育项目5项左右,立项后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结项后再资助2万元;资助年度培育项目5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请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11月27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508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wkxmsb@qq.com。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附件:
附件1: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