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民办发[2020]92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年度继续实施限项申报。我校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项。
五、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1份。申报单位对以上材料认真审核后,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送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508室。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kxmsb@qq.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doc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doc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年12月29日
信息收集与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