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社科联2021年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的通知

原载: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网站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4-21 浏览次数: 16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工作的通知》(省社科联通〔202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创范围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所属社科类社会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

    二、申创条件

    申创的条件、办法、评估、命名、授牌、管理,按《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省社科联通〔202015 )(附件2)规定执行。省社科联将根据量化标准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在贵州省社科联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2021 年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集中申报,自筹建设经费。

    (二)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以省直机关、省属文化企事业单位、高校、社科类社会组织、非公企业等进行申创。

    (三)高校申创工作由各高校社科联统筹,按照规定程序,经学校同意后上报申创材料。

    四、材料受理

    (一)申创工作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

    2.单位当年人文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含相关实施计划);

    3.申创单位独立法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申创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508室,电子版文档发送到邮箱wkxmsb@qq.com

    (三)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 28 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肖贵秀  电话:88292795 


    附件:

    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1.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doc

    http://hss.g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2.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pdf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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