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4日上午,孔学堂传统文化公益讲座第938场在线上顺利举行。本场讲座由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龚建平教授主讲,讲座主题为《试论儒家“礼乐互建”与交往理性》。贵州大学哲学学院教授、贵州大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龚晓康担任本次学术讲座主持人。

讲座中,龚建平教授从礼乐及其相互关系、礼乐互建与社会和谐、礼乐交往与交往理性三个方面展开了阐述。
龚建平教授首先指出,儒家礼乐的社会建构在历史上其实并没有真的完全实现过。礼是对人们在某种处境中相对性情感的规范与约束,如果缺乏约束,则社会秩序无从维持,文明难以为继。但礼并非没有限制性,乐则可视为对礼的补充。作为理性之实践规范的礼,最后是落实在“乐”上的。
龚教授认为,关于礼乐及其互建关系,《乐记》有着较为集中的论述:首先,从个体角度来说,礼乐从不同方面作用于人,礼以律身,乐以治心;其次,礼乐是人情事理稳定不变的原则;第三,礼主报,乐主施;第四,礼减而进,乐盈而反。总之,作为人生活样式的礼乐,是社会化、理性化的方式;礼乐关系上的内和与外顺、人情与事理的可通约性、报本反始、自我节制与人格完成等,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建构的。

在阐释礼乐互建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时,龚建平教授提出,礼乐是建构传统社会超稳定结构的制度保证,而礼乐互建又是其中的关键。礼是将人与人之间区别开来,突出个人自身特质的社会关系原则;乐则是将有差别的人又相互联结为一个统一整体,使社会具有整体性而能得到安顿的制度文化保证;礼乐互建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平衡。礼乐,或者说主要是礼,是周期性循环社会在相对稳定时期的规范和制度,但礼会受到不断变化的实然的制约,会随着实然的变化而变化。故此,礼乐的交流因其形式的需要可能掩饰日久甚至扭曲真实的现实。对于如何实现礼乐互建、使失范的社会重新恢复元气,龚教授表示除了传统社会中常见的社会大洗牌,还可借用“交往理性”的视野进行审视。

紧接着,龚建平教授将礼乐交往与交往理性做了比较:一方面,抽象理性和人格独立与平等是哈贝马斯交往理性不可或缺的条件,而礼乐交往与道德理性是以身份为特征的;另一方面,与哈贝马斯交往理论更突出语言交往相比,礼乐交往是通过差异之间的互补形成稳定与和谐。值得注意的是,以礼乐为主体所建构的和谐也存在着限制了言论作为沟通普遍性手段的功能、限制了人身自由,传统社会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实现礼乐的互建与并建等问题。因此,龚教授强调,在文化发展的今天有必要接受现代性的洗礼,需要借鉴交往理性的积极因素,反思礼乐在和谐社会建构中的经验和教训、避免不必要的危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据礼乐互建而实现社会建构。

讲座临近尾声时,主持人龚晓康教授进行了概括性总结与点评。他认为,龚建平教授的讲座条理清晰、内容丰富、见解独到,具有极大的价值。本次讲座最后,龚建平教授耐心、细致地和听众朋友们进行交流互动,回答了听众朋友们较为关心的问题:如儒家对于音乐和快乐关系的看法、主体间性与交往理性、中庸是否是一种全人类价值等。听众纷纷留言表示深受启发。
图文:贵州大学哲学学院 贵州大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龚晓康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