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贽,中国明代一位重要的哲学家、思想家、史学家。在他的《藏书》、《续藏书》等史学巨著中,不但继承了先辈一些学者所固有的“经世致用”的史学思想,还提出了“经史相为表里”,既“经史一物”的历史观。并在史书的编撰上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
关键词:李贽; 经史一物; 经世致用; 史书体例
李贽,号卓吾,又称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人。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哲学家,思想家。阳明心学体系中泰州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被许多中国学者称为中国近代启蒙主义的思想大师。李贽的学术思想卓而不凡,独具特色,在中国的学术发展史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一、“经史一物”的历史观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长期作为中国的统治思想而存在。史学之不过作为乙部之总汇,长期处于附属地位。明中叶以后,这种情况逐渐发生变化,王阳明首先提出了“五经皆史”[1]的主张。其后,王世贞也提出“天地间,无非史而已”,“六经,史之言理者”[2]的观点。李贽亦倡言“经史一物”。这些思想对史学摆脱经学的束缚,提高史学的地位都有重要的意义。李贽认为“经,言教也,圣人不得已而有言,故随言随扫,亦恐执之耳”[3](卷四《书决疑前论》)。若“执定一说即是死语,死语则如印泥,欲以何用?”[3](卷四《书决疑前论》),更何况“《六经》、《论语》、《孟子》非史官过为褒崇之词,则其臣子极为赞美之语。又不然则其迂阔门徒,懵懂弟子,记忆师说,有头无尾,得后遗前,随其所见,笔之于书。后学不察,便谓出自圣人之口也,决定目之为经矣。孰知大半非圣人之言?纵出自圣人,要亦有为而发,不过因病发药,随时处方……药医假病,方难定执,是岂可遽为万世之至论乎?”[3](卷三《童心说》),经既是圣人因时制宜之言,自然与史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李贽说: 经史一物也。史而不经则为秽史矣,何以垂鉴后世乎?经而不史,则为说白话矣,何以彰事实乎?故《春秋》一经,春秋一时之史也。《诗经》、《书经》,二帝三王以来之史也。而《易经》则又示人以经之所自出,史之所从来,为道屡迁变易匪常,不可以一定执也。故谓六经皆史可也。[3](卷五《经史相为表里》)这段话不仅表述了“六经皆史”这一重要观点,而且透露出李贽“经史相为表里”的经史关系论,即所谓“经史一物”。李贽的这种理论被清代的章学诚加以扩展并形成了一定的历史体系。在“经史一物”思想的指导下,李贽著史务求治史原则与目的、治史方法与内容的一致性,以期达到垂诫后世之目的。史之垂鉴后世,首要者为真,真则必出至诚之心。所以李贽主张著史要发自“童心”,他解释所谓“童心者,真心也”[3](卷三《童心说》)。他认为只有用“童心”著史才能真正做到不朽。他推崇司马迁,是因司马迁写史完全出于真心。李贽认为《史记》是司马迁“兴于有感而志不容已”,“情有所激而词不容缓”的作品。他对班彪、班固父子以正统史观攻击司马迁,不以为然,认为班氏父子所讥者正是司马迁不朽之处。《史记》所以能取得后人“终不可追”的伟大成就,正在于直道“吾心之言”,不掺虚情假意,“为一人之独见”,而不是专“以圣人是非为是非”。他赞赏《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4](卷四《司马谈、司马迁传》)。提出了“劝善惩恶,正言直笔”[4](卷三九《韩愈传附李翱传》)的著史原则,表现了他著史据事直书的态度。李贽据事直书,更多地表现在他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能做到爱而知其丑,憎而不掩善,善恶俱书。在封建社会,长期把秦始皇看作一代暴君,李贽却能肯定他“混一诸侯”统一国家的丰功伟绩,称他为“千古一帝”。对其荒淫残暴的一面,也无情揭露。三国时,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历代正统史家都把他看作阴狠狡诈的权奸,李贽不像袁枢那样立“曹操篡汉”一章以贬曹,而是将其放入“三国兵争·魏纪”中公正地叙述了他的事迹。曹操“至没身不敢废汉”[5](卷九《曹操纂汉》),这是事实,但说曹操无心代汉亦非实际。所以李贽虽一再称曹操“能”,但仍说他是“奸雄”[4](卷四《三国兵争·魏》)。尽管李贽认为“谲莫谲于魏武” [6](卷二《谲奸论》),然对其爱惜人才又极为赞赏,以为“曹公爱才,古今所推”[3](卷五《杨修》)。李贽在北宋改革家王安石的本传中,对其多数主张常批“是”、“说得是”,同时也指出王安石言行不一。可见李贽写史善恶必书,据事直书的精神。
二、经世致用、注重功利的学术思想
明清之际,中国的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明代中后期,在江浙一带的纺织业中,率先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市民阶层亦开始崭露头角。这种因素对出身于通商口岸---泉州且祖辈多为富商人大贾的李贽来说。不能不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他主张工商皆本,反对重农抑商,强调功利主义,认为人必有私,即圣人亦所不免。他认为农商皆为国家之本。对商人表现出了深切的同情,驳斥轻视和贬低商人的传统观念。指出商人“何可鄙之有?”为商人在封建专制下所受之压抑鸣冤叫屈。对商人“必结交于卿大夫之门,然后可以受其利而远其害”[3](卷二《与焦若侯》)的艰难处境深表忧虑。他认为商人的出现是天道使然,是竞争的结果。在《明灯道古录》中,他说商人:“天与以致富才,以借以致富之势畀以强忍之力,赋以趋时之识,如陶朱,猗顿辈,程郑卓王孙辈,亦天与之以富厚之资也,是亦天也,非人也。”既是天之所与,就应该顺天而行,放弃束缚,使其健康发展。他把束缚商业发展的措施称为是“逆天道之常”,是反动的。李贽的这些主张,是和当时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及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相适应的。因此具备进步性。
另一方面,李贽亦提倡男女平等,主张婚姻自由。在妇女问题上,李贽对汉、宋以来“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和“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贞节观念进行了大胆的否定与批判。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他在《侠女私奔》的批语中说:“这是千古以来第一个嫁法……岂可以私奔目之”。他赞赏寡妇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结合,认为他们不待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行为是正确的,把反对这一婚姻的人称之为“斗屑小人,何足计事”[4]( 《侠女私奔》),表明了作者对妇女追求独立人格、自由和爱情权力的肯定。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中他指出:“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妇女之见尽短,又岂可乎?”[3](卷二 《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反对妇女智慧低于男子的说法,并以文母,邑姜为例,说明妇女之才能见识绝不亚于男子。在智慧上是没有区别的。而现实中妇女知识的不够则是因为传统观念的束缚,使她们不能广泛接触外界社会,因而造成她们知识的狭窄,并最终导致了其社会地位的低下。李贽的上述见解与主张深切地揭露了时弊,反应了下层社会中人们的愿望与追求,正是因为如此,李贽被当时所谓的正统道学门人所鄙视,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与陷害,被扣上了“异端之尤”的帽子。
三、别具特色的史书编撰方法
李贽编撰史书的方法并不同与前代,可说是另辟蹊径,自成一家。他流传于世的史学著作被当代史家认为确为其所做的主要有两部,即《藏书》和《续藏书》。《藏书》主要取材于历代正史,载录了自战国至元朝的历史人物约800名,实是一部历史名人的通史。《续藏书》主要取材于明代的人物传记和文集,载录了神宗以前的明代人物约400名。具有断代史人物志的特征。但李贽并非将史书简单的摘抄而已,而是按照自己的观点,把这些历史人物加以分类,并对一些历史人物,事件和言论做了专门的评论。总体来看,他的史学编纂方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否认正闰关系,反对儒家利用史书“以明正统”的思想。自陈寿撰《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以来,区别正闰以明正统成为传统史学的重要编纂方法。东晋习凿齿作《汉晋春秋》以晋接汉,以刘备为正统,司马光《资治通鉴》以魏纪年,而朱熹《通鉴纲目》又以蜀汉纪年,为刘备争正统。这些主张实际上都是为各自成书时的政治服务的。但李贽否认正闰关系,反对史书以“明正统”作为基本功能。在《藏书·世纪》中,作者虽按时间顺序排列战国至元的历代国君但在编排方法上颇有创意。如秦朝仅列始皇,而将二世附于始皇之后,不单独列纪。唐朝共306年,其间24位君主,而作者仅列太宗1人。他称陈胜为“匹夫首倡”,窦建德为“亡命草创”而列入世纪,与唐宗宋祖并列,给予极高的政治地位。对南北朝为争正统而有的“岛夷”、“索虏”之争,作者也摒弃旧习,以南北朝并列,各自入纪,使得汉族建立的南朝各代政权与少数民族建立的北朝政权平行并列。并把南北朝的上限溯至西晋灭亡之后,给北部中国各民族建立的国家以一定的历史地位。他还一反正统之争而导致的“贵中华,贱夷狄”的教条,称北魏孝文帝,北周武帝为圣主,对刘渊,高欢,宇文泰等少数民族领袖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从而全面否定所谓的“正统”观念。其二:破除时空概念,按类编排人物。李贽在《藏书》这部通史中,以世纪列传从战国至元代的历代君主,以大臣、名臣、儒臣、武臣、贼臣、亲臣、近臣及外臣共八类总列战国至元代的重要历史人物。每类又分若干门,按其共有特征加以编排。如大臣传又分五种,即结主大臣,因时大臣,忍辱大臣,容人大臣和忠诚大臣。以结主大臣为例;罗列汉代萧何,公孙弘,前秦王猛,宋朝吕夷简四位。指出这类人物的共同特点是委屈自身,结主以欢心,然后才能帮助主人成就大业。在容人大臣传中,将蜀汉蒋琬,西晋山涛,唐房玄龄,杜如晦、卢怀慎、郭子仪、宋吕蒙正、王旦、毕士安、文颜博等收入,因为其共同特点是能容人,无论君子,小人,在当时都能各尽其才。除此之外,作者还按职责分类,如史学儒臣列为司马谈、司马迁、班彪、班固、陈寿、范晔、崔浩、高允、魏收、姚思廉、李延寿、吴兢、 刘知几、宋祁、郑樵等15位史学家,对其史著多有记载,为后世研究保留了珍贵的史料。在《续藏书》中,李贽选录从朱元璋开国至神宗以前的重要人物400余名,以名臣、功臣、辅臣三大类总其纲,其下又各分若干类加以编排。使得纲目清晰,便于查阅。 其三:注重史评,务求客观。人物和事件研究是历史研究的重要内容,而对人物和事件的评价则是反映史学工作者史识和史才的重要依据。李贽在史书编纂过程中,十分注重史评,认为史评应客观、全面。他对班固《汉书》中的赞、论性的文章多有批驳,认为写论、赞“须具旷古识眼,非曲有文才者所能措也”,甚至认为“人品不同,故见识亦不同” [3](卷四《杂述》),而若以经史见闻为依据去评价人物,史书便成为秽物了。这就对写论、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李贽的史评于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文笔十分辛辣。他评价齐王建:“如建者,不饿死无甚用也,饿死一无用痴,而可以全活数十百人,犹且为之,况全齐百万生灵乎?……夫天之立君,本以为民尔。”[4]这就反映了他“民贵君轻”的思想。他还对前代史评多有驳正。如评公孙弘“辕固以弘为阿世,仲舒以弘为从谀,汲黯以弘为不忠……然天子卒用候(指公孙弘)言,不置沦海,不通四南夷……作史者乃称其意忌,外宽内深,而独引二人以为证,……又何过乎” [4]。对公孙弘的政绩作了不同于前人的客观评价。对因推行新法而颇受宋儒攻击的王安石, 李贽评价他:“说得是,做得不是” [7]。揭示了王安石以富国强兵为根本出发点,应值得肯定。但新法在推行的过程中用人不当,是导致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李贽所论颇为中肯,与宋儒称王安石是“神主之褒姒妲姬”的评价实有天壤之别。综上所述:李贽的史评方式,正如袁中道所言:“于是上下数千年间,别出手眼,凡古所称为大君子者,有时攻其所短,而所称为小人不足齿者,有时不没其所长,其意大抵在于黜虚文,求实用,舍皮毛,见神骨,去浮理,揣人情。”[3]袁氏所论深得卓吾先生之文章三味也。
四、 结束语
李贽的史学博大精深,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尤以其新颖辛辣地史论,读来犹如与天人相交一般。但天不假人,诚如吴虞先生所论;“卓吾产于专制之国,而弗生于立宪之帮。言论思想不获自由,恒死囹鼯,见排俗学,不免长夜漫漫之感;然亦止能自悲其身世不幸而已矣。复何言哉!”[8](《明李卓吾别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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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贽.续焚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7]李贽.史纲评要[M].北京:中华书局,1974
[8]吴虞.吴虞文录[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