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也是文化之源。黄河流灌了千里沃野,长江滋润着万亩良田,黄河长江既是中华民族的生命之源,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源。历史上,黄河的改道和泛滥是不争的事实,长江也曾多次淹没良田。中华民族在和水的交织中,充满了爱与恨、生与死的情感,有着深刻的体悟,因而形成了一个爱水、用水与治水的民族,也就形成了与水相依为伴的华夏文明。
作为一次刻骨铭心的治水行动和此行动的最终完成并奠定了中华民族近五千年基业的,不是茫远难求的女娲“积芦灰以止淫水”,而是尧舜时代的“鲧禹治水”。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不仅使我们这个民族从洪水中走出,也使这个民族从传说中走出,走进了历史。由于治水所及的地方都成了华夏版图的一部分,直接促使了各级国家行政机构和第一个中央政府的诞生。从政治上说,它的意义不亚于“人文初祖”炎黄之间的战争。
一、鲧禹治水的生态背景和原初风貌
鲧禹治水经过数千年的文化积淀,早已深入民心,但对它的解读却偏离了正轨:把它当作一则神话传说来解读。这当然就不能揭示出它的精神实质和文化内涵。只有进行重新疏理,还原历史生态,才能彰显出真正的民族精神。依据古代文献可知,鲧禹治水纯粹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夏朝的建立就是一个明证。
(一)农耕文明已具有了一定的高度和规模
中华民族是个早熟的民族,在距今约六千多年前就已经开始了农业生产,河姆渡文化和仰韶文化分别就是江南和黄河流域早期农耕文明的象征。“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表明,尧舜禹时代正处于龙山文化(前2600-前2000年)后期,即公元前21世纪左右,农耕文明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分布在山东、河南的多处遗存表明,先民不仅种植粟、黍等农作物,还选择了定居的生活方式,用石灰涂抹墙壁,挖掘储藏东西的窖穴。《全球通史》说:“农业革命最明显的影响就是产生了定居这种新的生活方式”[1]。农耕文明的早熟,同样在以下典籍中得到佐证:
当尧之时,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孟子·滕文公上》)
帝(舜)曰:“汝后稷,播时百谷。”(《尚书·舜典》)
舜作室,筑墙茨屋,辟地树谷,令民皆知去岩穴,各有家室。(《淮南子·修务训》)
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论语·宪问第十四》)
考古发掘与古代典籍的记述相得益彰,互相佐证。这就是王国维所说的“地下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互相证明的“二重证据法”。在尧舜禹时代,农耕文明已具有了一定的高度和规模。人民过着安定祥和的日子,唱出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的歌声[2]。而就在此时,洪水暴发,肆虐天下,阻扰了农耕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破坏了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于是就出现了震撼人心的“鲧禹治水”。这是一次历时二十余年改天换地的壮举,是不愿远离故土、轻弃家园、保护农耕文明的具体行动。
(二)鲧禹治水的原初风貌及材料的疏理
最早记载“鲧禹治水”的是《尚书·尧典》:
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害),荡荡怀山襄(上)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忧叹),有能俾(使)乂(治)?”佥(皆)曰:“于,鲧哉!”帝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岳曰:“异哉!试可乃已。”帝曰,“往,钦哉!”九载,绩用弗成。[3]
其后就有了诸子百家和秦汉典籍的衍述。《论语·泰伯》说:“(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孟子·滕文公上》也记载如下:
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禹疏九河,瀹(疏导)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4]
《竹书纪年》(卷二)说:“帝尧六十一年命崇伯鲧治河;六十九年黜崇伯鲧……七十五年司空禹治河”[5]。公元前126年左右,司马迁“登会稽,探禹穴”“登庐山,观禹疏九江”。结合先秦史料,将“鲧禹治水”的事迹记录在了《五帝本纪》和《夏本纪》中:
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尧求能治水者,群臣四岳皆曰鲧可。尧曰:“鲧为人负命毁族,不可。”四岳曰:“等之未有贤于鲧者,原帝试之。”于是尧听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6]
于是帝尧乃求人,更得舜。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于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暐。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7]
《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说,大禹向东走到海边,向南走到羽人裸民之乡,向西走到三危之国,向北走到犬戎国。修凿龙门,疏通九河,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完胈,胫不生毛。八年而外,三过其门而不入。最后疏三江五湖,注之东海,以利黔首,人民得以陆处,众民乃定,万国为治。[8]
据此,我们可以疏理如下:
在尧舜时期,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极大地影响了当时的农业生产,破坏了农耕生活。帝尧寻觅治水之人,四岳推荐了鲧出来治水,但是他治了九年,洪涝灾害依旧发生,经过虞舜一年多的勘验,证明他“负命毁族”,于是派祝融把他杀死在羽郊,重新任用他的儿子禹担此重任。禹经过十三年的苦战,终于把以黄河为中心,遍及今日大半中国的水系治理好,人民得以陆处。四海之内,都赞扬感谢他们的功德,大禹因此得继为天子,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朝代——夏朝。
(三)酿造千古错案,被神化的过程与指正
在“尚实”的先秦的典籍中,都没有把“鲧禹治水”当成神话来对待,也没有把鲧描写成是一个能够上到天庭去偷窃“息壤”的神,而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治水领袖。把它酿造成神话的却是几个古籍诠释者,一个是汉末大儒郑玄;其次是建安时期的高诱;再次就是晋朝的郭璞。他们都是大学问家,一言九鼎,错误的诠释带来错误的结论,本无所谓神性的人和事也就染上了神话的色彩。而错误点又主要集中在几个词上:帝;息壤;《洪范·九畴》等。
郑玄在注释《宋微子世家》“在昔鲧堙鸿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时说:
帝,天也。天以鲧如是,乃震动其威怒,不与天道大法九类,言王所问所由败也。[9]
“帝”变成了“天”,《洪范·九畴》变成了“天道大法”,引导着思维走向神仙的世界。高诱在注释《淮南子》“禹乃以息土填洪水,以为名山”时说:
息土不耗减,掘之益多,故以填洪水。[10]
“息壤”也变成了会自动增益的神土。于是郭璞在注解《山海经》“鲧窃帝之息壤以理洪水”时就说:
息壤者,言土自长息无限,故可以塞洪水也。[11]
神性化了“帝”和“息壤”,整个故事也就失去了它的原生态。《山海经》《淮南子》本来就记载了大量的神奇故事,所以学者们在解读这些篇章时,都必须用虚诞与揣测的口吻来破译其中的密码,似乎不如此就不足以解读这些著作。东汉时期,谶纬盛行,郑玄、高诱的阐释,将思维引向歧途,历史事实染上了神话色彩。两晋之交,玄风盛行,郭璞本身又是个爱好神仙之道、长生之术的人,他的许多著作都在“发明神道之不诬”,对“帝”的非人间性进行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帝”变成了“天帝”,“息壤”变成了神土,“鲧禹治水”不变成神话都难。后世也层层相因,以讹传讹,泛滥开来。
近世以来,在西化过程中,认为神话不发达是民族思维落后的原因之一。于是再次把“鲧禹治水”纳入神话的轨道进行改造,将它类比于希腊神话,归入了“洪水神话”的行列,似乎就媲美了西方,获得了话语权。并且在阐述中,又以《山海经》《淮南子》为依据进行广泛宣扬。于是适合于大众思维的文学性描写传播天下,致使历史学家们都回天无力,尚实与古朴的史籍被想象与情感的诠释所充斥[12]。
不可否认大师们在历史上的崇高地位和杰出贡献,但在对“鲧禹治水”的解释和传播上却是错上加错。《山海经》《淮南子》虽然收录了许多神奇、怪异之物,但在记录“鲧禹治水”上却没有神性可言。
在记录鲧禹治水的原书中,“帝”就是尘俗世界的统治者,尧在位时指尧,舜即位后指舜,是他们让鲧禹去治理洪水的,而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上帝。在《尚书》里,称谓的使用都比较严肃,能在名字上冠以“帝”字称号的就只有“尧”和“舜”。大禹则没有“帝”号,也没有“王”号。《坤灵图》注《五帝本纪》云“德配天地,在正不在私,曰帝。”[13]《吕氏春秋》说“舜有子九人,不予其子而授禹,至公也。”[14]而从“大禹”之后,“家天下”开始,故没有人配称“帝”的,统治者都只得“王”的称号,直到秦始皇统一天下为止。《尚书》里,臣工们与帝尧和帝舜对话时,都直呼其为“帝”,如:
禹曰:“于,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
帝曰:“来禹,汝亦昌言。”禹拜曰:“都,帝。予何言?予思日孜孜。”
禹曰:“……万邦黎献,共惟帝臣,……苗顽弗即工,帝其念哉!”帝曰:……。
可见社会背景和语言环境都不支持把“帝”当作天帝、上帝或天神来解释。那又为什么会出现“上帝”的概念呢?上古时代,人们秉持着“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人死后他的灵魂将归于“上”的世界,在上的世界里,继续着从前的身份和地位,监临、庇护着下方。张岂之在《中国思想史》中说:“上帝和祖先神分离是西周宗教思想的一个创新。”[15]在这之前是祖先一元神,上帝也就是已经死去的祖先或部族首领。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帝字本义是祖先。”[16]西周晚期金文就有“皇考严在上,翼在下”(《虢叔旅钟》),“先王其严在上”等的记载。“上”就相当于后世的“先”,如“先帝”“先王”一样。因此把“帝”简单地理解为“上帝”“天神”是错误的。
同样《洪范·九畴》也非上帝的神秘“大法”,而是依照天地运行规律治理国家的九种方法,孔安国说,洪,大也;范,法也;畴,类也[17]。“洪范·九畴”就是大法九种,指九种治世安民的方法。问题是郑玄将“帝”解释为“天”,将“天地大法”改为“天道大法”二字,极容易产生误解。
特别是把“息壤”解释为能够随洪水生长不停的神土,就大错特错了。“息壤”其实是指可以生息庄稼的土壤,是息耕待种的土地,尧时就有《击壤歌》。明朝的朱国祯就在《涌幢小品》“息壤辩”中认为“壤,指耕治之地,桑土稻田,可以生息,故曰息壤。土田皆君所授于民,故曰‘帝之息壤’。鲧之治水,不顺水性,力与水争,决耕桑之畎亩以堙淫潦之洪流,故曰‘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18]。可见“息壤”是不能理解为神土的。朱国祯从尧舜时期农耕文明的大环境下来考察“鲧禹治水”所用的“息壤”就是耕地,其观点可谓正确无误。
二、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不同的命运结局
(一)鲧的错误理念与被杀
鲧没有成功治理好洪水也不至于招来杀身之祸,完全可以就地免职,或者让他引咎辞职,但最终还是被杀了,这就值得深思。
首先,在时间上,他花了九年的时间来治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尚书》说他“九载,绩用弗成”,(绩)功用不成,水害不息,故放退也。至明年得舜,乃殛之羽山,而用其子禹也。要是说“九岁,(而)功用不成”,那么大禹也“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地治水,虽然《孟子》《吕氏春秋》说是“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但不管怎样,父子两人在治水上所花的时间也基本相当,大禹治水时间甚至比鲧还多几年。但鲧却被殛于羽山以死,而大禹却能承接帝位以传子,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其次,九年没有治理好洪水,难道是他的才能不行?在众多官员或部落首领里,鲧也算是一个“能人”。“尧求能治水者,群臣四岳皆曰鲧可”。没有能力怎会被“四岳”举荐?但帝尧认为他“人品”有问题,并表明自己的态度:“鲧为人负命毁族,不可。”但四岳坚持认为“等之未有贤于鲧者”,足见鲧并非泛泛之辈。于是尧说“异哉!试可,乃已。”听岳用鲧。
其三,在治水方式上,说他偷了“息壤”,这是他被杀的关键。这种说法在先秦儒法墨各学派的书籍中都不见载,始见《山海经》和《淮南子》。《山海经》说:
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理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19]
鲧为了填塞洪水,没有请示帝尧就窃了“息壤”,这种方式难道就错了?与那滔天的洪水相比,“盗窃”“息壤”与“不待帝命”都是小事,只要把洪水治理好,何物不能用?只要百姓能受益,何种方法不能施?若因此获得成功,那他岂不成了造福于人间的普罗米修斯?就算“息壤”是一种可以随洪水自动增益的神土,那帝尧为何不把它献出来?还要秘而藏之,让天下的老百姓都处于水患当中,并让鲧劳师动众去干了九年也不见成效,帝尧未免太无“仁心”了吧!就从“把洪水治理好”这一终极目标上说,帝尧和鲧都是相同的。并且大禹也使用了这种土壤,《淮南子》说“禹乃以息土填洪水,以为名山。”朱熹批评说:“若是壤也,果帝所息,则父窃之而殛死,子掘之而成功,何帝之喜怒不常,乃如是耶?”[20]
其实,鲧的罪过不在其他方面,而是他直接触犯了帝王的统治意志,动摇了国家统治基础。
首先,动摇了帝尧时代的农耕文明
我们不能把“息壤”当作“神土”来解释,应秉承朱国祯的说法,这是一种可以生息庄稼或者庄稼收获后息耕待种的土壤,即是那种可以栽种庄稼的土地,故曰“息壤”。“民以食为天”,鲧把这些人民赖以衣食的土地都拿去“堵”洪水,洪水升高他就继续挖这些田地去“堵”,这就犯了官民之大忌。尧舜都是“躬耕而有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对于“取地之财而节用之”的传统决定了人们对耕地的珍惜和爱护,肥美的华北平原是当时中国农耕文化的中心,而鲧治理洪水就地取材,将那些息耕待种的田地挖去堵水。时间短,挖地少也无损国本,问题是一挖就是九年,抛开洪水泛滥淹没的土地不算,单单修筑堤坊这个工程就将用去大量的良田沃土,损失的粮米就不计其数。洪水本就是天灾,挖土更是人祸,雪上加霜,怎不引来万民怨愤。这些土地作为“国有”,他并不请示帝尧或征求人们的意见,该挖的被他挖了,不该挖的也被他挖了,这难道不是一种盗窃行为?《山海经》称之为“窃帝之息壤以理洪水”,真是一字千金,掷地有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慰帝王之心。
其次,治理洪水的价值取向和理念的错误,触犯了统治者的皇极意识
君临天下,囊括四海是帝王的统治思想;四夷来朝,天下归心是其治国理念。在《尚书》里就记录了帝舜“予欲左右有民……予欲宣力四方”“帝德广运……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无怠无荒,四夷来王”的语言[21].可见没有哪个统治者不想一统天下,促使万邦辐凑。而鲧错就错在不从大局出发,只求一方平安,不考虑其它部落的安全,用了“堵水”的方式去料理洪水,把侵犯自己一方的洪水“堵”了起来,让水泛滥到其它地方去伤害其他部族的安全,这岂不是“负命毁族”?私心太重,“帝曰:‘吁,臣哉邻哉,邻哉臣哉!’”鲧辜负了帝王意志,毁灭了其他邦族。帝王之心,手心手背都是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哪个部族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都会使得民心不归,更何况是在华夏统一体形成之初?单单这一点上就不得“帝心”,也不得民心,并且“九岁而功不成”,不拿一个人来祭刀怎么能折服民心?于是帝令另一个深受其害的部落首领祝融杀之于羽郊。
这种堵水的方法在战国时重演。有一个叫做白圭(丹)的人,他采用鲧的方法治理洪水,却认为自己比禹强,后来就被孟子批评了一通。
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于禹。”赵氏曰:“当时诸侯有小水,白圭为之筑堤,壅而注之他国。”孟子曰:“子过矣。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为壑,今吾子以邻国为壑。水逆行,谓之洚水——洚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恶也。吾子过矣。”[22]
壅水以害人,与洪水之灾有什么两样?但在战争期间,以水布阵,以水代兵,以邻为壑,却是普遍使用的方法。
其三,扰乱了五行
五行是指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相生而相克。古人认为,大自然是按照五行的结构模式和运行规律进行组合的,而人事变化又与之密切相关,四时相配,人伦相通。并认为皇天感物,不为伪动,灾变应人,要求人事也顺应五行、四时,若五行失序,百姓饥馑。《吕氏春秋》说“五行不遂,灾及乎亲,敢不敬乎?”[23]《尚书大传》说:
水火者,百姓之求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24]
“此五行者,是足以正身安国矣。彼国安而天下安。”(《礼记》)对待“五行”,帝王尚且诚惶诚恐,谨身以奉,更何况臣工百姓们呢?五行之中,又以“水”排位第一,水为准平,不失其道,风调雨顺,有“兴国广嗣”之效。而鲧刚好担当了平治水土的工作,力与水争,逆了水性,乱了五行,四季歉收,因而招来杀身之祸。《尚书·洪范》云:
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塞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25]
箕子说鲧治水失道,用土塞水,扰乱了五行的规律,水不能够顺畅流淌,造成洪水弥漫,水患不息,人民的耕种秩序被打乱,致使农耕失调,五谷不登,人伦不畅,惹得帝尧(舜)震怒,不得治国大法《洪范·九畴》,终于被诛灭。
农耕文明、皇极意识、五行秩序都被他破坏,所触犯的都是帝王治理天下的核心价值,岂有不死之理?
当然,说不定当时“十年九涝”,皇天感物,灾变应人。上天降水惩罚统治者,哪怕是一小点乱象,都算到了鲧一个人的身上。“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26]。帝舜在让大禹治水时就说过“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可见鲧说不定成了当时一切灾祸的牺牲品与替罪羊。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是说鲧的政治野心没有得到满足,叛立为患,所以被杀。这种说法见载于《吕氏春秋》中:“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得地之道者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欲得三公,怒甚……召之不来,仿佯于野以患帝。舜于是殛之于羽山,副(剖)之以吴刀。禹不敢怨而反事之(舜),官为司空,以通水潦,颜色黎黑,步不相过,窍气不通,以中(符合)帝心。”[27]这种说法没有更多的材料可佐证,在“选贤与能”的时代,鲧再大胆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德行,怎敢首事造反?
(二)大禹治水的价值取向和文化精神
鲧为他的错误理念和举措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大禹恰恰相反,因水以为师,宣扬了“帝德”,维护了中央的权威,保护了农耕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成功。
本来修筑防洪坝,加高堤防,把洪水堵住,也是治水的方法之一,在万不得已之时,就是“不待帝命”也无可厚非,要知道治水方法始终不是唯一的,问题是鲧不知变通,终归失败。这就为大禹的成功留下了余地,昭示着另一种治水精神的诞生。
其一、大禹因水以为师,确立了“疏导”的传统,成为了后世根治水患的范例,同时启迪着“治民如治水”的政治理念的诞生。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水是道体的象征。它因地而流,趋下避高,“可循而不可毁”,以“天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没有冲毁不了的,只有依据它的德性进行疏理,让其顺畅流淌,注之于低洼之处,才不至于造成毁灭性的灾难。为了陆地上的生灵不至于被吞噬,河不能是悬河,只要河水一天不低于地面,人民就一天不能安心!大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凿龙门,疏九河”“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最终“疏三江五湖,注之东海”,水由地中行,“中国可得而食也”。故孟子说:“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为壑”[28]。朱熹也说:“禹之治水,行之(疏导使顺行也)而已,无事于窴也。水既下流,则平土自高,而可宫可田矣。若曰必盉之而后平,则是禹复为鲧,而父子为戮矣”[29]。可见只有疏导,才能使水流向洼地,不致酿成灾害。于是先秦就有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的告诫。这不仅是治水的良方,也启迪着“治民如治水”的政治理念的诞生。
《孙子》云“水无常形”,民性也如此。统治者就要顺应天心民意,引导民众趋善避恶,疏导他们心中的怨气;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如此百姓才会像水一样归依顺服,统治行为也才能得到万民的拥护。因此“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循其所有而涤荡之。……禹凿龙门……决江浚河,东注之海,因水之流也”[30]。可见“水”“民”相通,“治民如治水”。而统治者也应“因水以为师”,效仿流水。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朱熹解释说:“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故能养民,则可以得众矣”[31]。阐明了军队、统治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相互包容的,不养民则不可得众;因此要像水一样,“润物而不遗”,要有博大的胸怀,滋养生灵,厚德载物,服从多数,尊重少数,容忍歧见,才能得众。明白水为准平,高者削之,不足者补注之。在处理各种关系利弊时,不能一叶障目,偏袒一方,因此要向水学习。《管子》说“圣人之化世也,其解在水。……圣人之治于世也,不人告也;不户说也;其枢在水。”[32]而且“夫水淖弱(柔弱)以清,而好洒(洗)人之恶(污垢),仁也;视之黑而白,精也;量之不可使概,至满而止,正也;唯无不流,至平而止,义也;人皆赴高,己独赴下,卑也。卑也者,道之室,王者之器也。”[33]于是就有了“流水悟道”“以水比德”的圣人情怀,孔子说:“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插下句倔,皆循其理,似义;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绰弱而微达,似察;受恶不让,似包蒙;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万折必东,似志。是以君子见大水观焉尔也,是知之所以乐也。”[34]这虽然是对应人身修养,但未尝不是一个国家领导人所以具备的品质。
《洪范》是治理天下的大法,水又是《洪范·九畴》的枢纽,以水为“五行”的第一畴,谁能“解水”,谁就抓住了治国的核心。鲧禹治水,唯有大禹顺应水性,泽被四海,九州拥庆。最终尧舜“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得到了治理国家的大法,人伦有序,国泰民安。
其二、就“鲧禹治水”的发端及整个过程而言,是农耕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中华民族“安土重迁”的文化精神的体现。
面对难以抗拒的大灾难,历史上的许多部落和民族往往是搬离家园、游走他方,从而导致一些古文明的消亡。而我们的祖先在灾难面前没有轻弃故土,远离家园。从帝王到平民所表现出来的是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和执着。他们明白,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想要生存繁衍,就需要一块不遭毁坏的土地和一个良好的农耕环境;要想使“皇极”永固,就必须要让这个民族永存。鲧禹两代人用了二十余年的时间,展开与洪魔抗争的历史,表现了他们对这片土地的理性思考和经营。这种改造自然的壮举,在世界其它民族的历史中也是少有的。宋镇豪在《夏商社会生活史》中说:“面对洪水再三肆虐,人们仍‘尽力沟恤’,没有轻弃故地,在治理自然环境方面作出了前赴后继的不懈努力”[35]。可见这是中华民族“安土重迁”的文化精神的体现。
其三、宣扬了“帝功”“帝德”,保护了农耕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稳健了皇极。
《全球通史》说:“无论何时,适应性最强的种类,即利用自然环境最有效的种类,总是会在活动范围中占据优势并不断扩展其活动范围。”[36]世界上的君王,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宣扬皇权帝意,常常恩威并施。但大禹带领的一群人不是拿着枪与炮、弓与箭去“宣威取信于民”,而是身执耒臿,拿着农具,解救万民于水火。他知道洪水的泛滥并不是一方一域之事,而是一个水系生态链的问题。工程的巨大就决定了他足迹的广度:西被流沙,东渐大海,北越朔方,南至百越,至于五千里,几乎涵盖了今日中国之疆土,每治理好一地,就劳勤心力,抚教万民,“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各道有功”[37]。他能够从大局出发,考虑的不仅仅是一方的安全,而是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生灵和部落。无形中,也就向治水所及的地方宣扬了中原文化的先进性和优势生产力以及“帝功”与“帝德”。
从《尚书》的记载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大禹对“帝功”和“帝德”的宣扬和维护:“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宣力四方,汝为;……予违,汝弼,汝无面从,退有后言。’”禹曰:“……帝光天之下,至于海隅苍生,万邦黎献,共惟帝臣……”[38],“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39]。处处维护着“皇极”的体面和威严。当尧帝崩时,帝舜问四岳曰:“有能成美尧之事者使居官?”皆曰:“伯禹为司空,可成美尧之功”[40]。可见大禹正确的治水理念和治水的功绩,彰显了帝尧社会的时代精神,外敷帝德,内显帝功,得到了从上到下一致的肯定与赞扬,维护了皇极,也就传承了帝位。
事实上,大禹并没有太多的政治野心,他仅仅是一个忠于职守,勤勤恳恳的水利工作者,并没有将功据为己有,而是处处维护着中央政权的至上性,归本“皇极”,治水成功后“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于是禹乃兴《九招》之乐,致异物,凤皇来翔。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41]
大禹专注于治水,建立了万世不朽之功。“所活者千八百国”“至于五千里”“为万世利”,他消除了各种障水的堤坝——说不定有些还是他父亲的杰作,让水能顺畅地排泄。民得以陆处,中国“可得而食也”“烝民乃粒,万邦作乂”“众民乃定,万国为治”。保证了农耕文明可持续发展,“和顺了五行,使得五事修,五福降,皇建其极”,巩固了国本,稳建了“皇极”,“皋陶于是敬禹之德,令民皆则禹。”[42]
治水的成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使得社会关系和政治结构不得不发生根本性变化。现实的洪涝灾害清楚地告诉人们,单独的个体和零星的部族不足以抵御更大的自然灾害,没有统一的思想和行动就不可能战胜各民族所面临的共同威胁。因此必须融入一个更大的集体,成为同一集团内的利益攸关者,华夏共同体因此形成。治水所及的地方都成了华夏版图的一部分,并且立贤者一人为方伯,以相统治,为地方建立政权。在九州范围内初步完成了作为国家机构的设置,为夏朝的成立奠定了组织结构基础。从此历时数千年,共同抗击历史灾难、归依统一政府的民族心态和“四海一家”的政治制度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历史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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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斯塔夫里·可诺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5页。
[2] 沈德潜:《古诗源》(卷一),中华书局,1963年,第1页。
[3]《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22页。
[4] 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第124页。
[5]《竹书纪年》(卷二),《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051-1052页。
[6] 司马迁:《史记》,《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页。
[7] 司马迁:《史记》,《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1页。
[8] 《吕氏春秋》与《淮南子》在记述鲧禹治水时都比较零散,各章节为了某一观点只选取鲧禹治水的某一细节作引述,只有进行筛选、综述才能得到一个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可参见《诸子集成》等书中的原著。
[9] 司马迁:《史记》,《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95页。
[10]《淮南子》(卷四),《诸子集成》(七),中华书局,1986年,第56页。
[11]《山海经》(卷十八),《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387页。
[12] 参见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于非主编《中国古代文学》、汪玢玲主编《民间文学概论》等书籍。
[13] 司马迁:《史记》,《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页。
[14]《吕氏春秋》(卷二十),《诸子集成》(六),中华书局,1986年,第10页。
[15] 张岂之:《中国思想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5页。
[16]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4页。
[17]《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87页。
[18] (明)朱国祯:《涌幢小品》,西陆社区文学[M/OL]
http://bbs4.xilu.com/cgi-bin/bbs/view?forum=wave99&message=26654 2006-12-15/2007-5-16
[19]《山海经》(卷十八),《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387页。
[20] 朱熹:《楚辞辩证》,《四库全书》(第106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92页。
[21]《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34-135页。
[22] 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95页。
[23]《吕氏春秋》(卷二十),《诸子集成》(六),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8页。
[24] 转引自《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8页。
[25]《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7页。
[26] 班固:《前汉书》,《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97页。
[27]《吕氏春秋》(卷二十),《诸子集成》(六),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67页。
[28]《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页。
[29] 朱熹:《楚辞集注》,《四库全书》(106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26页。
[30]《淮南子》(卷四),《诸子集成》(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50页。
[31] 朱熹:《周易本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32]《管子》《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48页。
[33]《管子》《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47页。
[34] 刘向:《说苑》,《四库全书》(696),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4页。
[35] 王宁:《中国文化概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9-41页。
[36] [美]斯塔夫里·可诺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
[37] 司马迁:《史记》,《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
[38]《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1-143页。
[39]《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4页。
[40] 司马迁:《史记》,《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9页。
[41] 司马迁:《史记》,《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9页。
[42] 司马迁:《史记》,《二十五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