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荣耻倒置,就会陷入罪恶的深渊;一个社会,如果荣耻倒置,就会陷入一片混乱;一个人,如果荣耻倒置,就会导致颓废、堕落直至自我毁灭。因此,正确的或者进步的荣辱观,向来是维系社会正常运转或良性运行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人们的基本行为规范之一,是善良人们精神追求的重要体现。因此,笔者认为:当今知识分子作为先进文化代表的践行者,现代文明的代言人、传播者,在全球化思潮和多级化均衡的现代语境下之荣辱观应以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准。
一、树立正确进步荣辱观的重要性
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它集中反映了社会的价值导向,人的精神状态和社会文明程度。在中国古代思想道德传统中,荣辱观是人们进行道德约束和道德评判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宁可毁人,不可毁誉”、“人不可以无耻”、“人唯知所贵,然后知所耻”等知荣晓辱的道德格言,成为人们激励或约束自身行为的道德座右铭。而从荣辱观角度进行的评价具有许多自身的特点。一是它立足于知耻心和道德良心,具有较强的内省和制约力量;二是在荣辱两极的对立中,促进人们做出正确的选择;三是作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评价标准具有历史公断性。由于荣辱观具有这样的评价特点,它对人们的道德行为的约束力量是巨大的。它能够产生“吾日三省吾身”和“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精神力量。
当今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尤其是在经济体制转型期,一些错误和腐朽的文化思想、价值观念趁虚而入,出现了不少是非混淆、黑白颠倒、美丑不分、善恶不辩的思相观点和社会现象,在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思想文化领域也会出现某些错误、混乱的思想观念,甚至对某些理论产生曲解、误解以及过渡膨胀,以致荣耻倒置。比如,对真理的相对性的曲解,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式的相对主义真理观,造成认知理论上的思想混乱。又如,对于生活方式多样性的某些误解,导致某些相关思想认识以人的绝对自由为依据,片面强调“每个人各有各的活法”,从而为一些颓废落后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甚至成为荣耻倒置的“辩护词”。再如,主体性思想观点在某些人中的过渡膨胀。本来,主体性理论在于阐释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的自我意识、自觉意识、自我意识在实践和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人的主体性同样是主动与受动,条件性与自觉性、合规律性与合目性的统一。然而在某些不当的阐释中,人的主体性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在实践和认识中逐步生成的;它只能为人们所发掘,是绝对自由的,它非但不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反而如何规范都会成为主体性发挥所要克服的障碍。因此,道德失犯、价值失据、认知失真,是这种主体性过渡膨胀的必然结论,也就易于导致人们对社会生活中的是非观念陷入混乱,并釜底抽薪式的导致道德观念、价值观念、荣辱观念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以致在高知阶层出现了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吴友富领衔提出的重新建构国家形象品牌、中国形象标志而可能放弃“中国龙”的奇谈怪论。
任何词汇都是在一定的语境下才具备自己特殊的意义,中国“龙”形象标志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龙成为中华民族的图腾是历史的选择。这种选择植根于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共通情感。它是建立在强烈的归属感和广泛而深厚的认同感的基础之上的。“龙”文化已被赋予吉祥、积极、进取等意义,是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精神的一种象征,并已经渗透到了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一种文化的凝聚和沉淀。故中国人民与生俱来的追求美好、祥和的理念与民族文化底蕴并不是靠改动一个“龙”形象标志就能为西方世界所了解和接受的。冯骥才先生曾言,中华文化虽然源远流长又博大精深,但国人往往缺乏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如果一味顺从西方文化话语,中华文化的生存空间就将日益逼仄,传统文化的精髓亦将丧失殆尽,中国文化的根也会一天天萎缩。抛弃“中国龙”的言论已充分体现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在中国知识分子阶层已不同程度地被外来文化浸袭、渗透,表现出了民族虚无主义和文化投降主义,并呈现出一种文化奴性的趋势。荣耻倒置,人格丧失,国格何依?历史与责任别无选择。因此,当今中国知识分子树立起正确进步的荣辱观是非常重要而紧迫的。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生道德基准
在历史上,每一个阶段和社会集团、每一个社会历史阶段都有其特定的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针对新时期社会风尚和道德建设的实际,总结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适时提出了一个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思想道德建设重要论断的提出,廓请了20多年来思想道德领域存在的“失范”现象,提出了鲜明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导向,提供了道德评价和人生评价的标准,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有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是对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美德与民族精神的精确概括。千百年来,爱国主义始终是中华民族道德传统的基本准则和民族精神的核心。“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对“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和革命宗旨的继承与弘扬。“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体现了我国社会对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坚持与呼唤。“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概括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对待劳动问题上的根本态度。“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对集体主义精神的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概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概括。信用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道德支柱之一。“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对公民法制观念与守法意识的强调和要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是对中国古代优秀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中艰苦奋斗精神的发扬光。因此,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个人荣辱与国家、民族与集体荣辱的统一。中华传统荣辱观是“荣必天下荣,耻必天下耻”,此“天下”就是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我们,“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社会主义荣辱观还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以及着眼长远与着远现实的有机统一。它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是把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推动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和发展的迫切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凝聚人心,增强国民向心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纽带。自古到今,荣辱问题事关人格、国格。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荣辱观的核心。“八荣八耻”继承、发扬了中华传统荣辱观的优秀分和传统民族精神,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了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一脉相承,正如“中国龙”这个词汇在特定语境下所蕴含的历史意义一样,社会主义荣辱观应成为当今知识分子的人生道德基准,并加以坚持和践行,以利于自身加强精神文化修养,丰富精神世界,树立崇高精神追求,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增强精神力量。
三、坚持树立和推行知行合一的实践原则
知行问题是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尚书、说命中》有“知之匪艰,行之惟艰”的记载,它是早在春秋时期就已流行的一句哲理成语,即是“知易行难”。明代大儒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王阳明曾在贵州修文龙场悟道,其主要内容即是“知行合一”,王阳明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即是说:“知到精神实质处、切合实际处、知得扎实透彻就是行。行到清楚深刻处、觉悟明了处、行得精细明察就是知。”当今中国的知识分子,作为现代文明的代言人、播者及践行先进文化代表的主流,充分享有文化话语权,应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基本准则,使个人行为与社会规范协调,与公共利益相符合。在全球化思潮和多级化均衡的现代语境背景下,在国际间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文化观念上冲撞日趋激烈的今天,在参与世界文化交流中,既不唯我独尊,也不妄自菲薄;在各民族的文化交流与借鉴中,既要“美人之美”,又要“各美其美”(费孝通语),维护和保持一个文明古国和文化大国应有的自信和尊严。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理想信念,坚定信仰,全面发展自己的道德人格,坚持和保有一颗民族自尊心,增进自身美德。要坚持树立和推行知行合一的实践原则,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知行合一,积极促进良好道德风气的形成,使全社全形成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