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慎子是战国中期稷下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思想主要体现在《慎子》一书中。由于资料缺乏,慎子的思想学术派别历来说法不一。 笔者以为:慎子将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加以演化并与其“尊君”,“尚法”,“贵势”,重“术”的学术理论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是战国中期由学说林立走向学术融合的重要代表性人物。
关键词:慎子; 因循自然; 法家思想
慎子,名到,战国时期赵国人。先秦时期重要的思想家。曾任稷下学宫先生,好尚议论。并著有《慎子》一书。但其学派的归属问题今无定论。如:《庄子•天下篇》认为其“公而不党,易而无私,决然无主,趣物而不两,不顾于虑,不谋于知,于物无择,与之俱往”,[1](《庄子•天下篇》)将其列入了道家的行列。《荀子•非十二子》则论其为“尚法而无法,下修(不循)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反驯察之”。[2](《荀子•非十二子》) 很明显,荀子虽对其思想采取了一种批判的态度,但却是将慎子又划入了法家的派别。笔者以为:慎子的思想是以黄老哲学思想为根基,援道入法。最早实现法道思想结合的重要代表人物,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一
春秋战国时代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期,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昔周室之衰也,厉王扰乱天下,诸侯力政,人欲独行以相兼”[3](《文选•东方朔〈答客难〉》注)又因学术下移,思想文化领域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一大批优秀的思想家便应运而生。这其中对慎子影响最早而又最为深远的莫如黄老之学。如老子“道法自然”[4](P47)、“道常无为”[4](P71)等思想在《慎子》一书中有多处皆可与之引证相通。但在思想内容上慎子又有所突破与发挥。如《慎子•威德》云:“天有明,不忧人之暗也;地有财,不忧人之贫也。”[5](《慎子•威德》)可见,慎子崇尚朴素的自然观,认识到天地的无限广阔,天道的客观存在,并不以人的思想为转移。不仅如此,慎子还主张在认识并尊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然规律,不要消极的等待自然的恩赐。他说“天虽不忧人之暗,辟户牖必取己明焉。……地虽不忧人之贫,伐木刈草必取己富焉。”[5](《慎子•威德》)天之有明,地之有财是天道的自然特性,非人力所能左右。但要让天之光明、地之财富造福人类,必须“辟户牖”、“伐木刈草”。
另一方面,慎到又把崇尚自然的思想引入到君主的用人观上,提出了“因循”的观念。即要按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办事情。运用到实践中便是要劝戒君主爱惜民力,顺应民情。如《慎子•因循》篇中说:“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5](《慎子•因循》)慎到认为:天道因循自然就会广大,人为的改变就会缩小。人们没有不尽心为自己做事情的,要强求改变为自己做事情而为我做事情,那就找不到可用的人才。因此,慎到进一步提出:“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之矣。”[5](《慎子•因循》)
慎子在“因循”观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在君臣关系上应建立的原则。即君“无为”而臣“有为”的思想。如二者易位,则会成为“逆乱之道”,“治乱之分”。 [5](《慎子•民杂》)如《慎子•民杂》云:“臣事事,则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5](《慎子•民杂》)即指臣子应该多做实事,君主用不着多做实事。君主只要安逸享乐就可以了,而臣子则应不畏劳苦的工作。他认为只要这样做,则“事无不治,治之正道然也”。[5](《慎子•民杂》)由此可见,慎子的“无为”思想是一种积极的“无为”,比之老子的“无为”思想,更具有现实效应,更加注重自己的理论思想与社会实际的有机结合。
二
在春秋战国那个礼崩乐坏,战乱纷争的的时代,结束分裂,实现统一便成为人们的梦想。因此,一些思想家便将这种理想寄托在了君主的身上。周秦之际,“尊君”的观念便一直被诸派思想家所论及。如孔子云:“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6](《论语•八佾第三》)商鞅亦云:“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7](《商君书•开塞第七》)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也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8](《韩非子•忠孝第五十一》)
出身于战国时代的慎子,其“尊君”的观念出发点虽与诸派相异,但强调君主的权威,维护封建的等级制度无疑是他的政治学说理论的基调和根本特征。如在《慎子•德立》篇中,慎子云:“立天子者,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者,不使大夫疑焉。”[5](《慎子•德立》)如果有臣子怀疑君主,就会“疑则动,两则争,杂则相伤,害在有余,不在独也。”[5](《慎子•德立》)所以,“民之治乱在于上,国之安危在于政”[5](《慎子逸文》)强调了君主在国家与社会中的重要性。
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慎子强调君主的权威,其目的还是在为实现其法治的思想做准备的。如慎子在《慎子•威德》篇中云:“古者,立天子而贵之者,非以利一人也。曰:‘天下无一贵,则理无通,通理以为天下也。’”[5](《慎子•威德》)又云:“故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5](《慎子•威德》)很明显,慎子的“尊君”观与儒家学派相比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只是将君主做为推行其法治政策的必要的条件而已。进一步来看,慎子在《慎子•君人》篇中还具体阐述了法治与人治,实际上就是君主同法制的关系。如慎子言道,如果君主治理国家,舍弃法治而实行人治,虽然“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矣” [5](《慎子•君人》)然而“受赏者虽当,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当,望轻无已” [5](《慎子•君人》)由于君主个人的爱憎与尺度把握不一,长此以往,“怨之所由生也”。[5](《慎子•君人》)所以,慎子认为:处理法治与人治的最好关系应该是“大君任法而弗躬竟,则事断于法矣。法之所加,各以其分,蒙其赏罚,而无望于君也,是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5](《慎子•君人》)由此可见,在慎子的思想体系中,君为法之先,法为君之本。如果想让社会安定和平,君主就必须实行法治。
三
法治思想是慎子学术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太史公曰:“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9](《史记•太史公自序》)慎子思想亦概于此,而且更加系统化,具体化。在《慎子逸文》中,慎子指出法的来源是:“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5](《慎子逸文》)认为法律制度非从天地而生,而是根据人的需要,既合人心,又顺民情。而国家实行法治的最大功劳就是使私欲不得通行。《慎子•威德》云:“夫投钩以分财,投策以分马,”[5](《慎子•威德》)不是说“非钩策为均也”,[5](《慎子•威德》)而是要用这一种办法“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使得恶者不知道所以怨”。[5](《慎子•威德》)然后,以此为铺垫,指出“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5](《慎子•威德》)进而最终归纳出自己的观点即“凡立公,所以弃私也”。[5] (《慎子•威德》)
在《慎子逸文》中,慎子通过“法”与“君”的关系,将“法”的功用论述得更为全面。其所论曰:“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5](《慎子逸文》)进而指出“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5](《慎子逸文》)并认为最好的解决方式即为“法立则私议不行,君立则贤者不尊。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5](《慎子逸文》)在此,慎子不但构勒出了“法”在古代社会的最大功用,并将“法”与“君”二者之间的功能与地位做了很好的界定。
但是,在慎子的眼中,“法”并不是固定不变,守旧如一的。正如商鞅所论:“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7](《商君书•更法第一》)慎子亦认为“国无常道,官无常法”,[5](《慎子•威德》)法律亦要根据社会形式的发展演进而不断的加以完善和改进。《慎子逸文》云:“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5](《慎子逸文》)在这里,慎子强调:治理国家没有法律的化,国家就会出现混乱,死守法律而不知变通,国家就会衰败。因此,君主一定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来不断的变革法律。
四
慎子治理国家的理论一方面强调了法治的重要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他也特别强调权势的作用即“贵势”的思想,并用自然之势与社会之势(即君主的权势)相互引证。《慎子逸文》云:“燕鼎之重乎千钧,乘于吴舟,则可以济,所托着浮道也。”[5](《慎子逸文》)在这儿,慎子是借用舟船的浮力之势为自己的“贵势”的理论做铺垫。《慎子•威德》篇又云:“腾蛇游雾,飞龙乘云,”[5](《慎子•威德》)认为蛇可以借助大雾四处游行,龙则依靠云彩飞向天空,二者都借助了自然之势的作用。进而指出:“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5](《慎子•威德》)并进一步认为:“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5](《慎子•威德》)认为权势的作用,导致尧在个人地位发生变化前后其能力转变的巨大差异。在“尚贤”与“贵势”的选择中,慎子认为:“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5](《慎子•威德》)在此基础上,慎子又加以引申,认为古之“三王、五伯之德,参与天地,通行鬼神,周于生物者,其得助博也。”[5](《慎子•威德》)将三王、五伯之德与其“助”联系到一起。实际上就是对当时的“尚贤”、“尚德”说的一种公然反驳。
慎子的“贵势”说是建立在“尊君”的基础上的。《慎子逸文》云:“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5](《慎子逸文》)君主制度的存在是其“贵势”说得以实施的前提。实事求是的说,慎子的“贵势”说有一定的社会合理性价值。但是他又过分的扬“势”抑“贤”,褒“法”以贬“儒墨”,不免又有失偏颇。其后,韩非子又在其学说的理论基础上将此学说进一步做了发挥。认为:“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8](《韩非子•难三第三十八》)“势者,胜众之资也。”[8](《韩非子•八经第四十八》)三者缺一不可。将法、术、势三种学说很好的结合起来。
五
在《慎子》一书中,并没有具体的提出“重术”的理论,但是“因循”、“尚法”、“贵势”等诸多理论的实施执行,尚需要国家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转执行体系。而君主与臣下的关系问题,便是这套运转体系的核心内容。因此,君主的驭人之术便显得格外重要。慎子亦将此做为其思想学说的重点,并在《慎子》一书中多有论及。
如《慎子•民杂》云:“民杂处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5] (《慎子•民杂》)因此,君主应该“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能去取焉”。[5](《慎子•民杂》)将民众的各种专长都做为治理国家的资本,不随便的加以抛弃。继而又论述到君臣之间应该“人君苟任臣而勿自躬,则臣皆事事矣。”[5](《慎子•民杂》)这样做,也符合慎子的“臣事事,而君无事”的因循原则。
进一步来看,慎子的“知终观”可谓其君主驭人术的高明理论。他认为:“乱世之中,亡国之臣,非独无忠臣也。治国之中,显君之臣,非独能尽忠也。”[5] (《慎子•知忠》)并由此得出结论:“孝子不生慈父之家,而忠臣不生圣君之下”。[5](《慎子•知忠》)因此,在他的治国理论中,忠心与否不能够做为是否被君主任用的标准。而是应该“明主使其臣也,忠不得过职,而职不得过官”,[5](《慎子•知忠》)这样就可以使“官正以敬其业,和顺以事其上,如此,则至治矣”。[5](《慎子•知忠》)由此可见,在慎子的思想理论中,只要君主量才而用,臣下各司其职就可以达到上下和谐,国家安定了,至于尽忠与否,则不能作为君主任用官员的主要衡量标准。
慎子“重术”理论的最重要一点则是将君主的用人观与法治思想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慎子•君臣》云:“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依数,以观得失。”[5] (《慎子•君臣》) 慎子认为:君主周围的谣传蜚言都不要听信,只要根据法律权术来治理国家就可以了。并进一步告戒君主要“官不私亲,法不遗爱”[5](《慎子•君臣》)只要这样,就能够“上下无事”[5](《慎子•君臣》),社会安定。
结语
慎子的学术思想是在社会出现巨变的背景之下,以黄老思想为根基,援道入法,借鉴了其它学派的相关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因循、尊君、贵势、尚法等一整套法治思想的理论学术体系。因此,可以说其思想是杂出多家,但却又是“杂而有主”[5](P17)法治思想才是其学术体系中的主要内容。因此,慎子学术思想体系的发展与演变不仅对研究我国先秦之学术的变迁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而且对当代知识分子复兴并整合中国古代的优秀传统文化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54.
[3](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M].长沙:岳麓书社,2002.
[4]沙少海,徐子宏.老子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
[5]高流水,林恒森.慎子,尹文子,公孙龙子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
[6]钱伯城.白话十三经[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
[7]张觉.商君书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
[8]张觉.韩非子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9]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