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项目双方约定事项: 1、项目主持人应按合同内容按时完成本研究任务; 2、经费使用由基地负责人审批签字认可,并到校人文社科处审核备案,由计财处报销; 3、在科研课题执行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服从基地的管理,执行有关管理条例,包括资料归档,年底总结,进展汇报、接受检查等; 4、主持人因无法按期完成该项目,基地有权追回科研款; 5、本合同共2页,每页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基地、课题主持人各持二份。 主持人签字: 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负责人(签章): 课题承担单位(章) 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负责人(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