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未来的制度关怀 ——科举制度废除一百周年答客问(第二辑)

发布时间: 2013-10-18 浏览次数: 13

  乙酉仲冬岁杪,有客自东南来,相与衡文评史,谈古论今,因及于科举考试,乃叹之曰:如此盛行一千三百年之制度,影响中国文化既深且钜,而一朝废止,倏忽之间,竟已百年。其间之沧桑变化,则有如惊雷破柱,怒涛振海,极尽诡谲之状。而影响人心世态,更非翻天覆地不足以形容。诚可谓世道异变,成功者大矣哉!惟世风浇漓,迄未淳正,有心君子,黯然伤焉。古人之世,倏而为今之世,今人之世,亦倏而为后之世,倘不及时总结,彰明得失,以垂鉴戒,则难免来者之讥矣。于是遂邀约同道多人,举行纪念学术研讨之会,往复辩难,争论不已,高见畅发,多有宏论,机锋所在,时有裨益。深夜孤灯,众皆散去,客复来诘问,至晓方休,遂有此对谈之作。凡有所答者,皆因问而起,虽为一时兴到之言,未能相悦以解,然亦可略释疑滞,稍辨眩惑矣。倘若牵于所闻,以今日论文规范绳之,不察古人早有此一体,因举而笑之,则徒与耳食无异也。虽然,文章得失,惟在寸心。知之罪之,岂敢有辞?矧衰年病目,不堪作述,欲尽厥旨,辄佳期渺难预卜。所可勉者,读书治学之道,朝闻夕死而已,守先待后之责既在,即不可使身心一日空闲。文字因缘,实亦关涉天意,区区个人,曷能强行了断?惟印鸿之爪尚存,心志则早入于云霄,所谓高高山顶立,深深海底行,耳目不着处,战兢无息时是也。扈继增、王尤清、瞿家儒诸君以为尚可观览,乃慨任笔录整理之役。修改校毕,无以鸣谢,谨略书数言,以抒情愫焉耳。丙戌初春吉日迂盲叟自识于花溪象王嶺西麓天一馆之晴山书屋。



一、科举制度的开放性精神与理性精神




  问:科举制度的废除迄今已有整整一百年历史了,听说您所主持的中国文化书院召开了一次纪念学术研讨会,能不能谈谈这样作的目的和想法?

  答:1905年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一度盛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遭到了废除,中国政治制度从此发生了整体性的转型,思想文化也开始酝酿深刻的变化。100年后的今天,我们重新对其反思——包括举行学术会议,即以科举制度百年祭的形式对其进行反思,我想意义是极为重大的。科举制度从隋唐创立至清末消亡,经历了世界各国极为罕见的长时段发展历程,应该如何总结它的利弊得失,如何分析它的制度架构方式和运作机制原理,如何看待它后面的价值理念和文化精神,我认为仍然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学术课题。应该说,这一制度对中国文化的传承赓续,对儒家思想的传播发扬,对于中国政治制度的损益完善,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重建中国文化不能不考虑典章礼乐方面的问题。中国古代文明之所以能够光辉灿烂,典章礼乐正是其中的核心关键之一。

  问:科举作为一种选官制度,经历了哪些阶段性的变化,我指的主要是科举制度产生之前的阶段性变化;参照过去的选官制度,科举在权力结构中究竟发挥了怎样的实质性作用?

  答: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并非历来一成不变。大体而言,或者从理想型的角度进行归纳,先秦时期是世卿世禄制和客卿制,两汉实行察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则为九品中正制。各个时期的制度都有相应的社会结构与之配合,透过历史的脉络自可发现它们本身的特色。但可以肯定的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世家大族操纵地方政治,垄断社会资源,分享并支配着权力系统,由此而形成了一个强大腐朽的利益中心集团。直到实行科举制度之后,权力才遂渐向民间开放,向社会各个阶层开放。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不论寒庶,不分贫富,不管身份贵贱,不计门第高低,都可以通过科举步入国家权力管理系统,成为政治精英集团中的一员。这当然是制度形态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即以制度化的用人方式,积极地配合了唐宋以后文明世界的合理建构。

  科举制度的原则是以考试为中心的公平竞争原则,除了皇权之外,任何人都不能用世袭的方法长期垄断权力资源,权力的转移方式明显合理了,也更加有活力和有朝气了。大量寒庶出身的人通过科举进入权力中心,从而或多或少改变了一部分人有才无位的边缘状况。科举制度不仅提高了“寒人”参与政治的信心和热情,更重要的是还为他们进入权力世界提供了制度性的合法化路径或步骤。民间谚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便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田舍郎”自然是权力之外的边缘人,但一旦科举高中,便可直入权力中心,成为“天子堂”中的策问对象。身份的改变完全是凭借公平竞争的科举考试,政治与社会之间也有了相互联系的建制化畅通渠道,这样的制度当然是典章礼乐文明精神的一种体现,也是中国人在历史文化中积渐而成的政治智慧的一种杰作。中国一千多年来就实行这样一种制度,从而吸纳了大量的政治文化精英,可以说唐朝以后的政府,基本上都是士人的政府,读书人的政府,而不是贵族集团的政府,也不是军事集团的政府。除了皇权只能世袭,不向外开放之外,所有的权位都是流动和开放的。贫寒之士进入官场既然已是常见之事,于是权力系统也就成了开放性的结构,形成了可以上下流动的空间。下层民间人物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权力中心,同时中举之后上层人物也可以从中央派到地方。这样选上来派下去,体制就有了结构性的流动,各个阶层之间也有了社会性的互动。譬如唐以后布衣为宰相的人便很多,他们转换身份之后必然会给权力系统带来一些活力。“士商互动”在明清两代也成为普遍的文化现象,甚至国家政策也因此而有不少调整。流动还反映在地域上,由于科举考试在不同的地方分别举行,无论乡试或会试,都聚集了大批的人群。戊戌维新就是由会聚在京城的各地举人首先发动的,这就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公车上书”。而北方人到南方做官,南方人到北方做官——基本的原则是地域交换,迴避本乡,流官制度不仅导致了文化的交流,而且也为地缘政治贯注了活力。权力的支配作用虽然也酝酿了不少人间悲剧,导演了无数怪诞荒谬的人生场面,但同时也推动了儒家价值的传播,促进了大传统知识的滋衍。儒家价值之所以能迅速覆盖全国各地,大传统知识之所以能很快成为统和性的文化力量,不能说与科举制度的广泛推行没有关系,更不能说“士”的流动空间的扩大就没有对其产生影响。权力与知识、体制与价值的互动和制约,或许也是颇值得探讨的文化现象,但无论如何,科举制度的枢筦作用仍十分重要,它所凝聚的社会资源更不能轻易忽视。就科举制涵盖的地域而言,一般都有文庙或孔庙的符号化标志。文庙或孔庙具有两个双重的象征意义:国家与价值,权力支配力量与知识支配力量。权力管理系统与文化传播系统不断耦合,它们通过科举制度的联结作用也获得了惊人的一致。中国大一统格局的不断强化,自然也受到儒家建制活动的深刻影响。

  问:现代型的国家管理机构都是文官政府。文官政府才能保证权力运作的理性化和效率化,以避免社会秩序的失范,防止非理性因素的干扰,。同时政府官员又必须是流动的,开放的,即通过流动和开放最大限度地组合社会优势资源。科举制度能作到这一点吗?

  答:与中国政治空间流动开放的格局相较,欧洲差不多要到17世纪才出现类似的情况。17世纪以前,欧洲基本上仍是贵族世袭政治,野蛮性的军事力量经常操纵政府。东学西渐即学习中国的科举制度之后,他们才开始将权力向社会各个阶层开放,最终形成了一套现在的文官制度。“礼失而求诸野”——我们现在反而要向西方学习,重新建构自己的文官制度,建构新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其实中国很早就有了一套严密的考试选拔制度,政府很早就是文人的政府,是知识水准极高的文官阶层主政的政府,是广泛吸纳各阶层精英并由其构成的政府。这样的政府是高度理性化和人文化的,施政决策的措施也是非常实际的,即使皇帝不理性或非理性,官僚系统也是非常理性的。士大夫阶层可以通过手中掌握的权力对皇帝进行限制,相权所代表的理性力量始终是政治结构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决策因素。甚至即便是制度的设计权和安排权,也并非皇帝一人可以任意私心操纵或左右,作为政治主体而想有所作为的士大夫,他们也有很大的与皇帝“共治天下”的权力。像北宋初年赵普对宋太祖说:“刑赏天下之刑赏,陛下岂得以喜怒专之!”就是相权行政理性系统遏制皇权非理性行为的一个最佳话语表达。赵普是重视儒家价值的政治精英,他奉行的正是“以道事君”,“以道抗势”,“勿欺也,自犯之”的儒家原则。即使皇帝个人凭情感来处理天下大事,使皇权呈现出非理性的晦暗的一面,但也决不能武断性地认为皇帝任何时候都是非理性的。同样是宋太祖,也有因自己一个很小的错误决定,便长久坐在殿堂中反悔不乐,自叹“天子容易为耶”,即非常理性化的常规情形。唐初的贞观之治,便是魏征、房玄龄等一批非常理性化的读书士子,与同样非常理性化的唐太宗结合,敢于在政治文明新格局方面有所作为的具体成果。



二、精英政治与“取士”原则



  问:权力导致腐败是迄今为止仍无法避免的制度文化现象,可以肯定即使是科举制度也难以例外。当然,制度文化的现象学表现极为复杂,所谓“利”与“弊”都表现在这种复杂性中。我想知道的是,科举制度的选士取向,会不会也是造成弊端的原因?从原因入手才可以看出问题的复杂性。

  答:科举制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极为巨大,围绕科考中举产生了极为复杂的各种社会现象。千千万万的个人和家族,也因为中举与否而兴衰起落,形成了不同的命运形态,演绎了无数感人心魄的人生故事。这些都值得大力研究,重新给予合理的评价。我想强调的是,由于科举制度的带动,教育也兴盛起来。教育内部存在着官学系统和民间私学系统,但无论正面或负面,也无论其中有着何种程度上的差别,它们或多或少都受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从总体上看,也可说是学校培养人才,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就精英政治的范畴而言,它们都是中国几千年政治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学校讲什么呢?主要讲儒家经典,有很强的价值色彩,主要是人文主义的取向,而不是功利主义的取向,尽管功利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也极为重要。传统士大夫是在熟悉儒家经典之后,再去实践性地掌握与钱粮兵谷有关的为政之道的。这也是科举制度的一大特点。尤其表现在它的考试内容上,科考题目一般都是从四书五经中摘出一句两句,由考生进行诠释性的发挥。我们虽不能说儒家价值就能完全内化在他们的生命中,但必然会对他们的思想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则是断无疑义的事实,尽管其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异化现象,权力导致腐败同样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回避的普遍事实。

  问:科举制度的异化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这是否与精英政治的取向有关呢?

  答:科举考试包括诗赋、明经、策论。唐代之所以能成为一个诗歌的大国,跟唐代重视进士科有很大的关系。宋代较为强视明经科,经义成为科考的主要内容,因而也影响到理学的发展。明清以来出现了八股文,考试的客观性检测标准虽然有所加强,但也越来越形式化和技术化,于是科举制度开始显得僵硬与异化。形式化和技术化都违背了儒家创立科举制度的本意和初衷,都违背了儒家以制度改造人性的本源性理念,于是科举制度开始吊诡性地走向儒家制度计设的反面,最后则不得不归于衰歇。

  学校培养人才,科举制度选拔人才,权力架构安排并使用人才,前者“造士”,后者“用士”,科举制度则介于二者的中间,发挥了“取士”或“选士”的作用。与此同时,还有御史监察弹劾制度,独立于相权而单独运作,形成了一套架构完整的政治权力体系。但就其宏观性的特色而言,仍可以说中国古代政治是精英政治,是由士大夫群体来管理和控制国家及社会的典型精英政治。“以天下与人易,以天下得人难”,选拔人才历来都是国家头等大事。“学而优则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虽然它不断遭到今人的指责和批评,从现代人的视域看,其他领域的确也都同样需要优秀人才,但无论如何,我们总不能让权力系统成为庸劣之辈的栖身之所吧!国家官吏对社会的影响极为巨大,因此,无论古代政府或现代政府,实行的一概都是精英政治。选拔官员只能是才德标准,而不能是包括家世身份在内的其他标准。试问如何才是客观的评判标准呢?现在西方文官制度对官员的选拔仍是考试,考试的背后仍是选贤任能的原则,可见科举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和精神理念依然没有过时。

  问:科举制度既然要“取士”,就一定有“取士”的原则。这些原则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它与科举制度的废除有关吗?

  答:大体作一归纳,科举制度略有以下几条原则。(一)公平竞争原则。取士不问家世,不讲血统,不看门第,不查三代,势家大族与孤寒贫穷之士一样平等竞争,也就是过去所谓“怀牒自进”,不必经过任何人的推荐。而取与不取,也一概依据成绩。同时又有各种措施严防考官营利,尽可能地杜绝考生作弊,将妨害公平竞争的各种可能性因素降到最底限度。政体的公平性即意味着其运作机制上的合理性,它至少在消极方面有效地遏制了权力垄断带来的各种社会弊病。(二)选贤任能原则,也可称为精英原则或择优录取原则。无论经义、诗赋、策论或其他科目,都要通过考试来测定“士”的才能。由于考试内容主要体现的是儒家价值,因此才能之外,其实还有品德的要求。“贤”与“德”在古人看来关系政治秩序极大,甚至直接就是政治体系有无合法性的基础,所以必须通过儒家经典的教育和考试来加以强化,虽然仅凭考试不能完全看出德性境界的高低,纸上的“仁义道德”并不等于实践中的“仁义道德”,按地域分配名额取士的方法,也或多或少妨碍了择优原则的具体落实。但“才”的标准仍贯彻其中,“德”的要求也随时都有体现。“尊德性”与“道问学”两条儒家发展的主线,应该说在科举考试制度上或多或少也有体现。(三)人文性原则。科考题目主要为人文性的内容,目的是博通坟典,熟悉孔门精义,以便将来能成为礼治或德治的表率,从而更加积极地推行儒家提倡的教化工作,达到国家文治的秩序化稳定目的。(四)文化素质原则。考试必须以知识的掌握程度为中心取向,但传统知识所反映的则是举子的综合文化素质。这种综合文化素质也是能力的体现,但所谓能力并不是单面的某种特殊才能,而是由文化素养涵化出来的综合性整体才能,包括道德才情和智商能力两个方面。

  如果我们不仅从政治史、制度史的角度看问题,而是把视域扩大到社会史、文化史的诸多领域,就会看到科举制度对中国文化心理和生活习俗既深刻又广泛的影响。大量的诗歌文学作品,甚至史学、哲学、艺术等诸多领域,都难免不留下科举制度影响的痕迹。至于科举制度为什么会废除,原因极为复杂,稍后我们还可以讨论和解释。



三、科举制度的历史意义及其社会动员力量



  问:科举制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的确很大,讨论隋唐以后的历史已无法将它剥离出去。但我在这里还想提一问题:即它究竟产生于何时,学术界有无较一致的看法?

  答:科举制度的产生有几种说法,这里不妨稍加列举。最早有推至汉代的,也有主张始于魏晋南北朝的,最盛行的仍为隋代说。而隋代说又有隋文帝与隋炀帝两说。大体可说是发端于隋,定型于唐,完善于宋,发展于明清。如果再往前追溯,汉武帝时期创建太学,置五经博士,设弟子员,分科射策,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看成是科举制度的前身,是非严格意义上的准科举制度。我们不难看出制度史因革损益的变迁过程,的确是源远流长并随时修正调整的。不过,我个人认为,中国古代制度化的选官方式,仍主要有荐举和考试两种。隋代以前大体以荐举制度为主,隋代以后则以考试制度为主。荐举制度本身是一种非常好的制度,但由于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具体操作时会因人为因素的介入而导致不少问题。何况畏权势,惧私祸,任爱憎,快恩仇一类的事,已作为历史的经验反复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所以必须另外寻找一种更加客观化和理性化的选官路径,于是科举制便应运而生了。

  问:制度的异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异化,科考中举后的士子与权力结合后,是否也有异化问题,从今天的文化视域看,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才能有效地加以防范呢?

  答:所谓科举制度,其实便是以制度化的方式分科考试,并从中选拔权力机构必不可少的管理人才。由于科举制度本质上就是一种选官制度,选官即意味着“士”与权力的结合,于是权力导致腐败的现象必然会不断发生,权力支配知识和控制知识更是常见的历史现象。但从总体上看,科举出身的“士”仍与现在的知识分子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绝大多数都是道义担当之士,如范仲淹、王安石、文天祥,甚至晚近的康有为、梁启超等人,都颇有代表文化道统和社会良知发言的气魄和精神。我始终认为,中国古代有两个最好的制度,一个就是科举制度,再一个就是御史监察制度。哪怕官品很低的监察官,都可以直接向皇帝负责,弹劾位居要品的高官大员。这一弹劾制度较为有效地保证了科举制运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元与清两代,依据钱穆先生的看法,主要推行的是部族政权统治,而不是士人政权统治,在权力分配上蒙古人与满人远远超过了汉人,尽管科举制度存在着各种弊病,但我们看到,科举出身的汉人官员犯贪污罪的,仍远远低于非科举出身的满人和蒙古人。科举制度废除后,军阀统治内战时期,枪杆子原则成为第一原则。武人专制,强藩割据,腐败滋生,贪污盛行,不仅精英阶层的秩序化结构紊乱了,而且民间社会的秩序化结构也破坏了。因此,从政治体制与社会秩序的结构性关系看,科举制度的废除导致了中国政治结构和社会结构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无序化状态。虽然在旧秩序已崩溃而新秩序尚未建立的空隙时期,也一度出现了各种学说竞相争鸣讨论的思想自由局面,其影响之巨大和深刻,甚至有人比喻为西方的启蒙运动。孙中山当时思考如何重新建构合理的现代性政治制度,当然不能不包括选官制度的建制问题,于是便有了五院的制度构想和安排,其中就有考试院和监察院的设计。现在为什么要用考试的方法录用公务员?就是尝试如何有效地将精英人物选拔出来,使政府管理层成为智慧和才能的集中地,从而更好地保障国家和社会的秩序化正常运作。古代礼部管取士,吏部管选官,这种作法或许启发了孙中山的制度设计与安排。权力的相互制约能有效地扼制选官过程中的舞弊行为,考试制度的中立化或许也是一条合理的建制出路。

  问:历史不允许假设,但我在这里仍想问一假设性的问题:如果没有科举制度,中国历史又会呈现出怎样的发展面相呢?

  答:研究科举制度演变的历史,也可以探寻中国文化的发展脉络。这一制度有效地维系了中国的大一统格局,绵延了中国的典章礼乐制度文明。如果没有科举制度,我个人认为古代的政治必定更专制、更黑暗,压抑和摧残人性的程度也一定会更频繁、更酷烈。有人将科举制度称为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外的又一大发明,就是着眼于它对西方文官制度文明成就的影响而言的。

  问: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权力世界的士子毕竟是少数,他们在权力世界之外的生活社区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中国古代大、小传统的交流,中心与边缘的对接,渠道是多方面的,科举制度或许也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具体情况我们仍不很清楚,你能简单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答:科举取录者尽管是少数幸运者,但却具有很大的社会动员力量。晁冲公《夜行诗》说:“老去功名意转疏,独取瘦马趋长途,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这里描写的正是宋代农村的情形。说明极为僻远的孤村野寨,即使劳作一天之后,也有人在通宵达旦地挑灯夜读。以“为国求才”为主要目的诉求的科举制度,或多或少都在不同时期发挥了“劝人为学”的作用。中国古代农村至迟宋代以后就形成了耕读传家的传统,前面提到的梁启超就是在这一传统氛围下度过自己的童年生活的,获得“西南大儒”尊称的郑珍也有类似的家世。他们后来的立身处世不能说与科举制度的影响毫无关系。

  但是,从总体上看,科举制度的吸纳力量毕竟有限,像唐代每次录取的士子,一般都不超过二、三十人,咸亨四年的录取额为79人,就算最高的了。宋代一般录取额为一、二百人,有时也在五百人以上,宣和元年的805人则为破记录的突破。清代更打破了上千人的阀限。但无论如何,未录取者总是多数。现在要问,未录取的士子,他们的出路如何?他们当然不像现在的知识分子,可以经商,可以当老板,可以当企业家,可以从事专门性的技术工作,也可以在大学讲堂中教书藏身。一句话,“士”生活在一个尚未充分分化的农耕文明时代,社会的结构决定了选择范围的狭小,根本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通过各种专门化的职业,去谋取生存发展或实现抱负的机会。就古代的“士”知识分子而言,能实现自己理想的最佳方式便是“入仕”,但很不幸的是仍有大批“士”的群体被阻塞在科举选官的窄门之外。他们分布在民间社会或乡民村落的广大地域上,形成了一个数量很大的士绅群体。这一士绅群体拥有一个共同的符号-----儒生,也就是儒家的身份性符号。他们是地方性的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散布在各个具有宗法性特征的社区村落,成为稳定民间自治秩序的重要因素。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就依靠这一批人,国家的行政力量到达县一级就自行终止,至少是国家的行政编制机构只下贯到县一级,再往下就是一个广大的民间自治的宗法与伦理结合的秩序化空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乡民自治社会。

  这样,政治权力架构中的精英和农村自治社会中的乡士精英,他们共同建构了一个完整的他律与自律巧妙结合的社会结构。中央政治与乡民政治本质上并没有完全割裂,但投入的人力财力即成本代价却极为微小。原因之一就是存在着士绅这样一个具有儒家文化身份的特殊群体。他们不能通过科举进入权力结构或高层政治中心,但仍活跃在基层社区和家族中,并发挥出巨大的秩序化协调作用。他们同时具有大传统与小传统两种身份:前者可以让他们代表官府向民间社会发言,权利话语或国家意志通过他们的解读也能更好地传达给民间。后者则使他们成为民间社会或地方利益的代言人,以他们为媒介可以随时把农民的声音向上转达给国家权力系统,以便权力拥有者更好地了解民情民意,从而更好地推行国家行政功能必不可少的教化工作和其他施政工作。在这一意义上,也可说他们既是政府官员与地方百姓沟通的桥梁中介人,又是儒家伦理与民间伦理对话的实践执行者。


四、地方社会与耕读传统



  问:如您所说,士绅群体毕竟没有进入国家体制,他们的文化身份来源于对大传统经典的了解和熟悉,他们的政治身份产生于宗法家族成员的拥护或承认。他们熟悉地方事务,积累了大量的地方经验,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和行动能力,也有很高的话语支配力量和号召力量。但我更想知道的是,国家权力对地方秩序有无影响,它以怎样的形式进入地方社会呢?

  答:由于士绅群体总是能代表传统与价值发言或行动,具有地方文化权威和政治权威的双重话语权,所以我们决不可忽视他们在稳定和建构地方礼仪人伦秩序方面的巨大作用,也决不能低估他们在调节和处理地方民间纠纷事务方面的巨大功能。他们巧妙地利用了国家权力与地方文化的互动,不仅争取到了双方的主动认同,而且也获得了巨大的活动空间,虽然社会的变迁最终还是削弱或解构了他们活动的文化基础。中国古代的农村秩序完全是自足自发形成的自治秩序,是充满了活力机制的自然秩序,但其中国家的规训和范导作用也极为巨大,尤其在公共利益和集体事务方面仍保持着强有力的干预力量和组织力量,只是与现在的实质性规训和范导力量相较,它更多的是采用象征和符号的方法而不是权力力量和行政手段而已。也就是说,除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强迫性的集团移民,必须动用国家权威行政力量外,政府对地方社会的控制,通常都是凭借文化的软性力量,通过一套人人都能共识共认具有经典依据的政治诠释学,并以地方精英和乡土权威为中介来实现的。这是一个自上而下不断渗透的过程,最终的结果便是地方秩序都纳入了国家秩序结构之中。有人用“内卷化”一辞来形容,我认为也很恰当。我们不难看到,国家控制地方社会,凭借的不仅是“权力网络”,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文化网络”,二者之间孰轻孰重,当然仍要作具体分析。国家政权与地方社会在利益上既一致又矛盾,但总体上看,国家作为更为主动的一方,其解决之道仍是成功的,这不仅使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获得了高度的整合,而且也显示出中国人特有的政治智慧和管理智慧。总之,国家力量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入地方社会,要想争取地方人士的主动认同,就不能不利用地方文化资源,也不能不维持民众愿意接受的“公正”形象。这是我们尝试问题探寻之前,必须时刻注意的一个大问题。

  问:制度既然会异化,就说明它存在着问题,可以培养“好人”,也能够滋生“坏人”。譬如范仲淹就有“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但同样重要的是,历史上也有秦桧一类奸术害国的人物。从这样的视域出发,我们能说科举制度背后的理念是纯正的吗?难道没有必要重新检讨儒家制度设计的目的诉求或价值预设吗?

  答:您的这一看法,我并不反对,但也有些异议,不能完全苟同。因为权力的异化,历史的吊诡,制度的变质,官员的腐败,是任何历史时期都存在的现象。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时代,只要有权力,有依据权力运作原则组织起来的政府,就必然会有异化,难免不出现腐败。这不仅见诸中国历史,更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即使我们置身于其中的现代社会,难道就没有异化和腐败?异化和腐败会导致理念走向自己的反面,但我们却不能用异化的反面来规范和否定理念。长期以来,制度秩序的原则性依据都是由儒家理论来提供的,科举制度最为根本性的理念依据就是儒家的选贤任能,但这一理念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却很成问题。我们只能说科举制度部分地落实了选贤任能的理念,但也难免不会遭到权力的利用、拉拢、践踏和扭曲,有如读《四书》的目的异化成了谋取功名,罪过当然不在《四书》而在谋取功名的士子。

  科举制度的变质和变味,权力系统的异化和腐败,包括出现秦桧这样的奸臣,或者产生其他反面或负面意义的历史人物,都并不意味着这一理念错了,该扔进垃圾堆了,也不等于一切制度架构都该彻底否定,社会可以不需要管理和范导了。而只是说制度架构在实行过程中变质了,实行这一制度的人出问题了。就像最近的“郑家栋事件”一样,我们不能因为郑家栋是博士,就否定整个博士培养制度。我们只能重新依据价值理念,对培养博士的具体方法,尤其是对工具理性的侵蚀和学校的市场化办学模式,以及师资道德水准和学术操守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反思和批判,才能更好地完善今后的博士培养制度。理念与现实之间,无论任何时候都存在着张力。我们虽然反对激进主义强迫现实立刻变成理念的作法,但也不得不承认,统治这个世界的仍然应该是理念而不是现实本身。

  当然,一般说来,制度秩序的合法性基础,大多是由作为意识形态的理念来提供的,而理念本身则必须通过历史文化,才能实现自己的丰富性和具体性;离开了历史文化,便谈不上理念的发展和实现。问题不在于该不该具有理念,而在于我们有没有理解和落实理念的能力。但我们也得随时追问,理念是否遭到邪恶目的的利用,是否由于政府的玩弄而完全虚假化或伪善化?意识形态是否已与现实生活脱节,或者根本与民族文化的价值理想冲突?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理念必须出于历史文化自动自发的选择,而不是某些人权力意志的外在强加。实现人的内在德性真理的程序虽然主要由宗教而不是政治来提供,但我们也不能让政治自外于德性真理实践的场域之外。这是我反复强调理念对人类实践的重要性的原因,想必您已经明白蕴涵在其中的道理了!

  问:“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如果科考的动机只是为了获取权力,我们又如何检验呢?科举制度废除后,士绅阶层还存在吗?为什么他们没有出来为科举制度的合法延续辩护呢?传统农村结构以“耕”“读”为本,形成了特有的文化传统。科举制度废除后,这一传统还有延续吗?

  答:应试科举的读书人,或许是为了做官,或许是为了发财,我们无法在主观上检查他们的内部道德动因,只能以客观的方式考核他们的外在知识和才能。制度的建构离不开人性的基础,但又存在着吊诡性的两难。因为制度一旦与物质利益相互交涉,就会有伪学者前来钻营,手段僭越了目的,目的也错乱为手段,于是“目的王国”便褪变成“手段王国”,“价值世界”也蜕化为“工具世界”。就像生命的安立不能离开道义的价值基础一样,伦理的思想资源也不能与政治制度脱缘。虽然儒家伦理思想资源与政治制度之间也存在着紧张,但任何一个真正的儒者都不能容许政治制度脱离伦理思想资源而单独运作。这也是迄今为止总有一些国家追求政教一体化的原因。建构制度本来是为了人类的福祉,而异化又使制度背弃了人类的福祉。但我们总不能因噎废食,以为就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一切制度。天道的特点就是好“反”,我想人事也难以例外罢!
 
  科举制度废除以后,的确也引发了各种社会危机。一部分希望通过科举考试入仕的士绅,他们的仕途通道从此被堵塞了。换句话说,科举制度废除之后,乡村社会的士绅群体仍然暂时存在,他们过去长期维系和稳定了民间社会的秩序化空间,极为有效地向地方基层输送了精英伦理资源,也从朝廷那里获得不少实际的利益,认同于必不可少的国家控制社会原则,但现在入仕之路却断绝了,实际利益也看不见了。他们长时间地在清政府和革命党之间徘徊观望,难以抉择,但科举制度的废除却最终把他们推到了革命党一边,不少人举起义帜拥护辛亥革命,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感到自己被清政府抛弃了。士绅群体后来逐渐分化解体,与地方精英有关的儒家身份也开始变得黯然无光。精英伦理逐渐遭到世俗大众伦理的颠覆,国家意识与民间社会之间的联系纽带于是也不能不随之而改变。

  由于现代性的冲击,城市的发展极为迅速,吸收容量也显得越来越大,就像海绵具有很大的吸纳能力一样,城市化的进程也吸纳了大批乡村士绅。他们或从政,或经商,或教书,或办报……,总之,他们不断从农村涌入城市,城市成了他们发挥才情的天堂。谁也不愿意再返回农村——返回农村即意味着在永绝荣望的乡野生活中空度一生,于是城市与农村之间开始出现了巨大的断裂性鸿沟,大、小传统也割裂为两截。但令人诧异的是,能够作沟通性工作的士绅群体却奇怪地永久消失在历史的缝隙中了,农村自治自律的基础也毫无准备地就被解构或摧毁了。“耕”“读”传家的传统在不知不觉之中,早已变成了“耕”“读”分裂的存在现实。由于“耕”与“读”在乡村世界的一般观念中,乃是个人人生或家族群体普遍认同的两条生命正路,前者可以养身或资生,后者则能够养性和调心,易言之,即“耕”代表了普通农民的生活世界与劳作世界,“读”则象征着他们的价值世界和理想世界,所以“耕”与“读”的分裂还意味着农村宗法与伦理结合的秩序化结构开始解体或崩溃,大、小传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也遭遇到了空前的困难或挑战。草根性的文化资源更由于人为的虚无化而失去了活力,生活世界无论形上或形下两个层面都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农民真正成了无人理采的边缘化群体,只是作为革命的人力资源时才会有人重新想到他们。社会变迁与政治改革一样,二者都是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上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现象。



五、藩镇割据与文人政治


  问:科举制度确保了文人政府的组成,但为什么唐代又出现了藩镇割据之乱呢?唐宋两代的科举制度,在顺应现实作出适当调整上有什么不同,我们该作出怎样的评价呢?

  答:宋代是典型的文官政府,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系统一律由文官组成,而文官则是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具有功名身份的士大夫知识分子,甚至即便是掌管军队调遣权的枢密院中央职位,也都一律由文官来担任。如果说唐代拥有开放性、包容性的立国气度,那么宋代便具备理性化、文明化的立国气象。

  按照陈寅恪先生的分析,唐初执行的是“关中本位政策”,权力世界的核心主要由李唐王朝依靠其起家的关陇集团控制和掌握。这是一个胡汉杂糅颇有军事色彩的集团,但却是能够左右皇室政治生命线的决定性力量。要到武则天开进士科,引进寒庶出身的新兴阶层之后,所谓关中本位政策才开始式微,而关陇集团的地位也随之动摇。因此,如果以武则天作一分水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社会、军事、政治、制度、文化,前期与后期都判然有别,犹如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陈先生称“武周之代李唐,不仅为政治之变迁,实亦社会之革命”,根本的原因即在于此。更明白地说,开进士科即意味着为寒族势力提供了进入权力核心的机会,于是无论政治结构或社会结构都会引起巨大的变动。权力世界的社会基础已在此消彼长的斗争中不知不觉地有了更替,而南北朝以来的门第贵族及其势力的真正消亡也只有到了武则天时代才有了历史的可能。当然,所谓“消亡”也可看成是一种合流或同化,即原有的门阀士族与考试出身的新兴阶层在礼法门风上的合流或同化。但无论如何,如果从长时段的历史看问题,“更替”也好,“消亡”也好,“合流”也好,“同化”也好,可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次社会阶层的升降嬗蜕变动,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影响极为深刻巨大。科举制度在其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是我们不能不特别加以注意的。易言之,即关陇集团的破坏解体和新兴阶层的上升朝列,都以武则天对科举制度的调整为关键性的转折。

  唐代河北地区原先是汉文化素养极深的士人的大本营,但后来实际已成为胡化藩镇的异文化区域。蕃将其实即是胡将,他们的权力基础只能是军队和武力,而不可能是国家和文化。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军事性的强力色彩很浓,而且总是与中央政府对立,非特关系到各种政治势力的消长,甚至还影响到整个王朝国运的盛衰。也就是说,中央政府与地方藩镇一方面在政治结构上成了两张各自有异的皮,另一方面在文化体系上也分成了不同的地区。分析安禄山和史思明的叛乱,不能不注意河朔的胡化,也不能不注意其将领的种族(安禄山为九姓胡,史思明为突厥杂种胡人),这就是陈寅恪先生所说的种族与文化,以及地域与家世等研究中古史颇有解释力量的分析范畴。我们通过他的分析范畴,完全可以看出藩镇割据局面的形成原来就与科举制度无涉。胡化了的河朔地区已自成一独立的文化区,根本就不以周孔名教及科举仕进为安身立命的归属。他们仍保持了胡人“尚攻战”的文化特征,而明显地有别于汉族“崇文教”的文化性格。藩镇割据的原因,略去其他枝节不计,仅仅从民族与文化的角度尝试初步的分析,我们已不难从中窥知真实的消息。

  唐代节度使不仅拥有军权,而且财政权和行政权也集于一身,实际是军人垄断了权力系统,地方政府——至少是一部分边地要冲政府,已不再是科举出身的文官掌握下的理性化的政府,而是枪杆子指挥下的非理性的政府。这自然同府兵制的破坏有关,“将”与“相”分途,明显地成为两个渊源不同的系统——将相大臣主要由翰林学士选出,而边镇大帅则大多由武夫蕃将担任。因此,后来才出现了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酝酿了唐王朝覆灭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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