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王学后劲焦竑的儒学思想(第四辑)

发布时间: 2013-10-18 浏览次数: 137

                 一



  明代中后叶,与社会生活中商品经济的孕生与初步发展,新兴市民阶层的产生相适应,泰州学派崛起于民间。王艮、颜钧、罗汝芳、何心隐、李贽等前承后继,鼓倡、推扬起具有“异端”特色的平民儒学思潮。[1]焦竑乃是这思潮发展过程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焦竑(1540一1619年),字弱侯,又字从吾、叔度,号漪园,又号澹园,著文亦常自署漪南生、澹园子、澹园居士、澹园老人、太史氏、秘石渠旧史等,南京人。他是明代后期著名的博学者、思想家与文章家,一生勤于写作著述、编刻书稿,故而著作甚多,尤以《澹园集》(又名《欣赏斋集》)、《焦氏笔乘》、《焦弱侯问答》、《老子翼》、《庄子翼》、《易筌》等最能反映其学说思想。

  从学说师承及所受影响来看,焦竑首先是由耿定向(字在伦,号天台)、史惺堂(名桂芳,字景实,以号行)导入明代理学,尤其是阳明心学系统的。据《明名臣言行录焦竑传》记载,焦竑自幼聪慧颖悟,更在其父兄督导下勤奋读书,科举考试必需的经书之外,诸子百家靡不披览。即使经书,他也不专主朝廷立为功令的朱熹集注,而是广泛阅读古注疏。这使他少年时代就已有了较为广博的学术基础。焦竑16岁应童子试,获第一名,入南京兆学(应天府学)读书,受到试官及南直隶督学使者赵方泉等的赏识。嘉靖四十一年(1562),泰州学派学者耿定向以监察御史身份督导南畿学政。到任后,正学风、迪士类,建书院、聘师长,大力弘扬王阳明“良知”之学。他对焦竑十分器重,以“国士”待之,以“良知之学”相规,又命其为崇正书院的学长,甚至还让其代为掌教席。焦竑名声因之大振,很多人受他的启发而在良知之学上获得领悟,有的还成为有一定影响的儒者。[2]所以,耿定向不仅是将焦竑导入阳明心学之途的引路人,而且更对其有知遇、奖励、提携之恩。由于耿氏事务颇繁,故请时任应天府学博士的史惺堂“委曲接引之”,协助指导焦竑。惺堂本是陈献章(白沙)的再传弟子,属于白沙一一湛甘泉(若水)学派的学者,后与罗汝芳(近溪)、耿定向交往,讲论心性之学。“时,谈(学)者以解悟相高,先生取‘行其所止’而止,不轻信也。其学以知耻为端,以改过迁善为实,以亲师取友为攸助。若夫抉隐造微,则俟人之自得,不数数然也”[3]。焦竑回忆惺堂对他的教育方法道:

  余弱冠为弟子员时,耿师以督学至,闻余资稍近,托史惺堂先生委曲接引之。每过余,只谈举业,久之,觉无忤也,渐以修身立政教之,无一言略及于道。[4]

  不是一上来就空泛地谈学论道,而是先“只谈举业”,“觉无忤”后方才“渐以修身立政教之”,从而一步步地将受教者引入圣学正途。这对焦竑的影响很大。他自谓:“年少气壮,不可检押”,“未知所向往”,幸遇耿师,复蒙史师开悟教导,“志始有定”。[5]又说:“余幼好刚使性,……年二十有三,闻师友之训,稍志于学。”[6]可见,焦竑是在耿定向、史惺堂的接引、诱导下才步入心学殿堂的。

  其次,焦竑又以王襞、罗汝芳为师,深受他们思想的影响。王襞,字顺宗,号东崖,是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的次子,又尝从学于王畿(龙溪)。王艮去世后,他承继乃父讲席,往来各州府主持讲事,对泰州王学的传扬贡献很大。嘉靖四十四年(1565),龙溪、东崖师徒来南京讲学,宣讲“良知”之学的主旨。焦竑参加了这次讲学之会,得到了一次亲聆二王教诲的良机。万历元年(1573),罗汝芳起复赴京,途经南京、扬州等地,均与当地缙绅士友聚会讲学,《盱坛直诠》卷下记其南京讲学之事:

  万历癸酉,师应诏起,复过留都。儒时游辟雍,谒师江干,留都诸缙绅毕集。儒与澹园焦君、秋潭翟君及秋宫大夫卓吾李公、乾斋甘公,俱。

  二年(1574),王襞再次到金陵主持讲学之会,四方学者云集,连榻累旬,博问精讨,学者莫不餍其欲而去。焦竑亦前往听讲,并正式拜王襞为师,受益极深。又,《东崖王先生遗集》卷一《年谱纪略》“万历二年”条载:“耿公定向迁南京户部尚书,聘先生主会金陵,发明先学格物宗旨。”《耿天台先生全书》卷八《观生记》“万历二年”条则说:“二年庚戌,我生五十一岁。春,奉命鲁府册封,过沛,著《知命解》。还过维扬,焦弱侯僭王东崖送之真州,东崖为余述其父曰‘童仆之往来及中’云,余诘之曰……与商切逾数宿而别。弱侯送余至和州,为述仲子‘颜子不迁恕不贰过解’,弱侯深有契。因过里便省。是年八月,升本司少卿。”两说孰确?难以定夺。而由焦竑《澹园集》卷三十一《王东崖先生墓志铭》来看,王襞此年曾到金陵主持讲学之会,而弱侯于此时正式拜东崖为师当为事实。罗汝芳,字惟德,号近溪,颜钧(山农)弟子,泰州学派重要学者。其学专主“赤子之心,不学不虑”,认为良知之理“生生不息,不须把持。解缆放船,顺风放棹,无之而非学”。[7]嘉靖二十九年(1550),他到南京讲学,大会同志,参加听讲者甚众。焦竑时年十一,虽未及向罗汝芳求学问道,但对其讲学用范和当日讲学盛况留下了深刻印象。万历十四年(1586),罗汝芳再至金陵讲学,一时学者名士靡不毕集,《盱坛直诠》记之曰:“师诣留都,约如真季君、澹园焦君辈,谈学于永庆寺,随举会于兴善寺,又大会于鸡鸣山之凭虚阁。”“留都之会届一月,殆无虚日。黎九儒集有《会语续录》,大司成澄阳赵公刻之,贮于国学中。”四十七岁的焦竑虽已学者多声大著,但一听罗氏讲学便大为折服,拜为老师。他不仅聆听了罗汝芳的公开讲学,而且还与姚凤麓一道前去专门拜谒,汝芳与他们讲论明明德之学。《澹园集》卷二十七《中宪大夫直隶大名府知府凤麓姚公墓表》记其事云:

  往丙戍,罗近溪先生至金陵,余与公诣之。先生论明明德之学,公曰:“德犹鉴也,匪翳弗昏,匪磨弗明。”先生笑曰:“明德无体,非喻所及,且公一人耳,为鉴为翳,复为磨者,可乎?”

焦竑对罗汝芳的学问、思想及其讲学活动均有极高评价,称:“当支离困敞之余,(罗汝芳)直指本心以示之。学者霍然如梏得脱、客得归,始信圣人之必可为,而阳明非欺我也。”[8]罗汝芳也很欣赏焦竑,赞其具大力,异日必弘斯道。因此,从焦竑本人学思成长历程来看,如果说耿定向、史惺堂将他引入了心学殿堂,那末,王襞、罗汝芳则使他确之了对泰州王学的坚定信念。焦竑后来所以能够成因泰州王学后劲,实与王、罗二氏对他的深刻影响有重大关系。

  第三,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焦竑与李贽为莫逆之交,这对他思想的影响无疑是很深刻的。李贽,又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秃翁等等,福建泉州晋江人。他孤高耿介,愤世嫉俗;以圣自期,独立特行;随缘任性,自我超越;直心而动,潇洒做人。又自居“异端”,公开表明对正宗儒学传统的叛逆态度,并对儒家正宗文化进行批判。李贽平生最瞧不起那些追人脚跟、求人庇护的人们,讥之曰:“今之人皆受庇于人者也,初不知有庇人事也。居家则庇荫于父母,居官则庇荫于官长;立朝则求庇荫于宰臣,为边帅则求底荫于中官,为圣贤则求庇荫于孔、孟,为文章则求庇荫于班、马。种种自视,莫不皆自视为男儿,而其实则皆孩子而不知也。豪杰、凡民之分,只从庇人与庇荫于人处识取。”[9]但在学术渊源上,他拜王襞为师,且私淑罗汝芳,盛赞何心隐,对王畿亦极为佩服,故与浙中王学、泰州王学都有很深的关系。他从王阳明、王艮(心斋)、王龙溪、王东崖、罗汝芳诸前辈思想中汲取资养,形成起个性显明,力主独立、自由、平等、开放的思想。无论是为人性格,或皆是学术师承,还是思想主张,焦竑同李贽都大体相近以至一致。这成为他们相互交往并建立起深厚友谊的牢固基础。

  长焦竑十四岁的李贽,早在嘉靖四十二年(1563)即已获闻白下焦弱侯之名,而焦、李二人相识,约在隆庆元年(1567)之后;至于他们正式订交并有比较密切的交往,则要到隆庆四年(1569)。此后,焦竑与李贽志趣相投,相交日趋莫逆。他们切磋学问,共论人生,思想上互有影响,这在晚明儒学史上演出了一段动人的佳话。李贽极力推许弱侯,称之为“千古人”,引为知己,并说自己的许多学问是从他那儿学来的,曾自谓:“宏甫之学,虽无所授,其得之弱侯者,亦甚有力。”“世之愿交侯者众矣,其为文章以立言者则师弱侯,为制科以资进取,显功名不世之业者则师弱侯……世之为不朽故以交于侯者,非一宏甫也,然惟宏甫为深知侯,故弱侯亦自以为宏甫知己。”[10]焦竑也十分推尊卓吾,对卓吾之学最为信服,尝称许其为圣人[11]。时或有人不同意他对李贽的如此盛赞,焦竑则必为之辨护,如据朱国桢《涌潼小品》记:“焦弱侯推尊卓吾,无所不圣。谈及,余每不应。一日,弱侯问曰:‘兄有所不足耶?即未必是圣人,可肩一狂字,可坐圣门第二席!’”从这里不仅可以看出焦、李二人确实互相引为知己,而且也可想见他们相互间的思想交流和影响均很深刻。此外,焦竑不仅自己称许李贽,信服其学,而且还逢人即推扬卓吾其人其学。如他向前来就学的袁宗道(伯修)大力推介李贽。伯修与其弟宏道(中郎)、中道(小修)即因之而知道卓吾,其后又数度至龙湖向卓吾问学[12],并一见倾心,对卓吾敬服不已。三袁在李贽思想的深刻影响下,形成其自己的文学思想并创成公安派,推动起著名的文学革新运动。这与焦竑亦有重大关系。

  既论及焦竑和李贽之间的交往与情谊,则对焦氏在李贽同耿定向论争中所持立场及所采取的态度便不能不略予辨析。发生于万历十二至二十年(1584一1592)的耿、李之争,是晚明学术思想史上的一件大事。这一事件不仅充分反映了耿、李二人思想观念和处世态度等方面的重大歧异,而且对卓吾本人的人格心态、思想趋向等均有很大影响。[13]而这论争双方,一位是对焦竑有知遇之恩的学术引路人(耿定向),一位则是焦竑的挚友和同志(李贽),这自然使夹于其间的焦竑陷于一种两难之地:弱侯敬重老师,但与耿氏思想颇有不合,且更不赞成保守势力对李贽的恶意诋毁、围攻以至迫害,故而绝不可能站在天台立场上参与打压卓吾;另一方面,弱侯既视卓吾至少“可坐圣门第二席”,并与之心心相印,思想上有许多共通之处,则其在耿、李论争中主观上自然会对卓吾有所偏袒,对卓吾的境遇有所同情[14],但他又并不很认同卓吾激昂、有时甚至偏激的态度,况且与之对垒的毕竟是其恩师,故而他也不可能为挚友而与自己的学术引路人反目(卓吾亦绝不可能如此要求弱侯)。如此两难,使得焦竑在耿、李论战过程中只能表面上采取一种中立的立场。我们对此应予以同情性的理解。况且,耿、李论争过程中,焦竑还曾遭遇父丧,忙于守制,沉浸在哀伤之情中。但中立的立场绝不意味着焦竑与李贽关系的疏远,更未影响他们之间的友谊。相反地,无论是李贽生前或者死后,在耿、李交恶的背景下,焦竑都尽心竭力地帮助卓吾编辑文集,为之撰序,著文追荐,给予其很高的评价。如李贽蒙冤而殁、著作遭禁,焦竑获讯即作《荐李卓吾疏》,悲愤地写道:

  痛逝者之如斯,伤谮人(者)之已甚。虽有志者不忘在沟壑之念,而杀[一作残] 人者宁不干阴阳之和![15]

  其后,他又主持编辑刻印了《李氏遗书》、《续焚书》,将最能体现卓吾思想并对天台有许多批评之语的《焚书》重新编辑付梓,还亲自为《焚书》作序,极力称赞李贽刚正不阿的人格精神,再次对迫害卓吾者发出抗议之声:“宏甫快口直肠,目空一世,愤激过甚,不预人有忤者,然犹虑人必忤而托言于‘焚’,亦可悲矣!乃卒以笔舌杀身,诛求者竟以其所著付之烈焰,抑何虐也,岂遽成其谶乎!宋元丰间,禁长公(苏辙)之笔墨,家藏墨钞,抄割殆尽,见者若祟。不逾时而征求鼎沸,断简残萍,等于吉光片羽。焚不焚,何关于宏甫,其宏甫又何尝利人之不焚以为重者?今焚后而宏甫之传乃逾广。然则此书之焚,其布之有火浣哉!”[16](16)像这样盛赞卓吾,鞭挞迫害者,并指出愈迫害愈显示出卓吾思想的真价值,不正表明焦竑确实堪称李贽的同志吗?



                    二

  就焦竑的儒学思想而论,最值得注意者主要有下列三端:

  其一,“孔、孟之学,尽性至命之学也”。

  焦竑认为,学问之本在于“求诸自性”,在“身心性情”而不在“外索”。所以,学问的目标应是“尽性至命”。真正能够体现出这种学术精神的是心学,而心学传统则应上溯到孔圣孟贤,因为“孔、孟之学,尽性至命之学也”[17],本来就是诠释人对于自身心、性的认识以及疑惑与是非等问题的。在焦竑看来,汉唐诸儒沉缅于章句训诂,致使此“尽性至命”之学”若明若暗、若存若续,宋儒一意外索,“旁搜物理”,实亦轻视此学,故“孔、孟之学至宋而嗨,盖自伊川、元晦误解‘格物致知’,故使学者尽其精力,旁搜物理,而于一片身上心反置之不讲”[18]。只是到了明代,由于有了白沙、阳明之学的勃兴,“尽性至命之学”才真正兴盛发展起来。他说:

  汉、唐、宋以来,学术有明若晦,而莫盛于国朝。河东薛先生实始倡之,虽学主复性,而孤倡于大晦之余,其说犹郁而未畅。至白沙、阳明两先生,横发直指,孔盗之宗豁然若揭日月而行诸天,弗可尚矣。[19]

  所以,焦竑力赞王阳明是返还孔、孟传统,讲求“尽性至命之学”的大功臣,谓:“孔、孟之学至近世而大明,如日之中天,非无目者,未尝不知而仰之,则阳明先生力也。”[20]他又对王艮、王畿、王襞、罗汝芳等在心性之学上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如称心斋先生“不由文字,超悟于鱼盐之中,可谓旷代之伟人”[21]云云。

  焦竑如此注重的“尽性至命之学”,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如天与人的关系等等,但主要表述的乃是一种内向的人性与思想道德品质的修养方法。他把这种修养方法分为两步,一是“知性”,二是“复性”。

  所谓“知性”,就是人对人性的自我解悟,即通过内观返照对作为本然之性的性质与价值的悟知和体认。焦竑认为,为学的目的就在于“知性”:“夫学,知性而已。性之弗知,即博闻强记,瑰行草伐,炫耀千古,而不能当达者之一盼。”[22]但“知性”绝非易事,需随时随地“精思以求之”,于平常生活中“加意著察”,久之,方能豁然贯通。在一封与友人的通信中,他自述其精思求性的体会道:“弟所言参求者,以性未易知,不得不精思以求之,非随事体察之谓也。知性则人伦日用不必致力而自当。若本之未立,但逐事检点,即自以为当,只落世儒义袭巢穴,而于道愈远矣。孟子言:‘明天庶物,察以人伦。’盖人生种种,不离‘伦’、‘物’二字。于此种种中加意著察,久之,一旦豁然,把柄在我,信手拈来,无非仁义,所谓‘由仁义行也’。若不能明察,傍前人格式做出,所谓‘行仁义’者耳。‘行仁义’与‘由仁义行’,真伪、圣凡实判于此。”[23]

  “知性”固然重要,却尚是基础,人要获道,优入圣域,还须更上一层,达到“逐生死、外祸福,成天下之务”的境界。这就是“复性”之功。焦竑对此看得极重,他说:“学求复性而已矣。颜子之学,复性之学也。”[24]他把“复性”作为为学纲领来提倡,指出: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天,即清静本然之性耳。人患不能复性,性不复则心不尽,不尽者,喜、怒、哀、乐之谓也。由喜、怒、哀、乐变心为情,情为主宰,故心不尽。若能于喜、怒、哀、乐之中,随顺皆应,使虽有喜、怒、哀、乐而其根皆亡。情根内亡,应之以性,则发心中节,而和理出焉。如是,则有喜非喜、有怒非怒、有哀乐非哀乐,是为尽心复性。心尽性纯,不谓之天,不可得已。[25]

  可见,所谓“复性”就是在“知性”的基础上,透过内在的“尽心”功夫,除去物欲之障蔽,复归“清静本然之性”。在焦竑看来,喜怒哀乐乃“情”之根,此根不除,无以净化心性,故学者只有涤情归性,培养内在的良知良能之本,并使之落入“有喜非喜,有怒非怒,有哀乐非哀乐”的本然状态。这才是“尽心复性”,才能“心尽性纯”。而惟有如此一旦豁然得其肯綮,则与天合一,方成真受用,始为真学问,即“谓之天”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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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参拙作《明代中后叶的平民儒学与“异端”运动》(载《浙江学刊》1993年第3期)、《论明代中后叶的平民儒学》(载《河北学刊》1993年第5期)、《王艮、何心隐世俗化的儒学政治思想》(载《晋阳学刊》1995年第3期)、《<颜钧集>与明代中后叶的平民儒学》(载《中州学刊》1997年第3期等。)

[2]如农夫夏廷美即是受启于焦竑而获悟泰州学派的“百姓日用之学”的。

[3] 《明儒学案》卷六《白沙学案》。

[4] 《澹园集》卷四十七《崇正堂答问》。

[5] 《明儒学案》卷六《白沙学案》。

[6] 《澹园集》卷四《老子翼序》。

[7] 据《明儒学案》卷五十一。

[8] 《澹园集》卷二十《罗杨二先虫祠堂记》。

[9] 李贽:《焚书》卷二《别刘肖川书》。

[10] 《续焚书》卷二《寿焦太史尊翁后渠公八秩华诞序》。

[11]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篇》卷三十七。

[12]关于三袁访卓吾之次数,学术界有两次、三次之说,而左东岭在所著《李贽与晚明文学思想》(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一书中则考证为起码有五次。

[13]关于耿定向与李贽之间的论争,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三十五《泰州学案四》谓:定向“因李卓吾鼓倡狂禅,学者靡然从风,故每每以实地为主,苦口匡救。然又拖泥带水,于佛学半信半不信,终无以压服卓吾。乃卓吾所以恨先生者,何心隐之狱,唯先生与江陵(张居正)厚善,且主杀心隐之李义河又先生之讲学友也,斯时救心隐固不难,先生不敢沾手,恐以此犯江陵不说学之忌。”表面看来,是由于对待禅学的态度导致了耿、李反目乃至论争,而实质乃是维护文化专制与提倡思想解放、言论自由的歧异。李贽的《焚书》集中反映了他与耿定向根本异趣的恩想及部分耿、李论争的景况,而耿定向则编有《求儆书》,汇集了他与学贽论辩的文章(此书未见,《耿天台全书》卷四有《<求儆书>后》一篇)。

[14]李贽在黄安、麻城曾三度遭地方官驱逐迫害。袁宏道对此极为关注,他十分担忧李贽的安危,在给友人的信函中说:“弟谓老卓南中既相宜,不必撺掇去湖上也。亭州人虽多,有相知如弱候老师者乎?山水有如栖霞、牛首者乎?房舍有如天界、报恩者乎?一郡巾簪势不相容,老年人岂能堪此?愿公为此老计长久,幸勿造次。”(《袁宏道集笺校》卷二十一《寄杨乌枢》)细味语气,不难感受到中郎对迫害卓吾者的强烈愤怒和对卓吾处境深切关注的双重心情。宏道尚且如此,又遑论与卓吾知己之交的焦竑呢?

[15]潘曾竑《李温陵外纪》卷一。

[16]《焚书》卷首。

[17]《澹园集》卷十二《答耿师》。

[18]同上《答友人问》。

[19]上书卷十四《国朝从祀四先生要语序》。

[20] 《阳明先生祀记》,见《上元县志高贤艺文》。

[21] 《澹园集》卷四十七《明德堂答问》。

[22] 《澹园集·续集》卷一《王顺渠先生集序》。

[23] 《澹园集》卷十三《答周翰检》。

[24] 《澹园集·续集》卷四《国朝理学名公祠记》。

[25] 《焦氏笔乘·续集》卷一《读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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