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五开卫兴废问题的初探-—与曹树基先生商榷(第二辑)

发布时间: 2013-10-19 浏览次数: 103

  曹树基先生是明清时期中国人口史方面的著名专家,葛剑雄先生主编的六卷本《中国人口史》中,曹先生就独自占有明、清二卷,可见曹先生在中国人口史上的影响之大。

  先简要介绍一下《中国人口史》的重要内容。在第四卷中,曹先生依据《明实录》、《明史》等官修史书,明人笔记,地方志及档案资料等,深入地讨论了明代户口调查与户籍管理制度,内地各省分府人口数量,边疆地区汉族及少数民族人口数,人口增长率,人口的分布及迁移,城市人口及其他人口的结构,明末人口锐减等关于明代人口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并对影响明代人口变动的内在规律进行一定程度的理论探讨。总之,称本书为“体大精深”也不为过。但曹先生在一些细微处有思考欠妥的地方。如曹先生在论述贵州部分长官(宣慰)司人口时,对所引《明实录太祖实录》卷187“洪武二十年十一月丁丑条”的解释,似有不妥,笔者不揣浅陋,与曹先生作一商榷。

  笔者以前查阅《明实录》,看到《太祖实录》卷187洪武二十年十一月丁丑条:“普安卫军民指挥使司周骥奏‘古州一十二处长官司所统民九千二百一十七户,愿纳秋粮八千九百二十九石。命户部籍其数。’”[1]我感到很疑惑,普安当时属云南,治所在今贵州盘县,属今贵州西部六盘水市;而古州等长官司当时属湖广,即今贵州黔东南州黎平、锦屏一带,两地“风马牛不相及”,普安卫军民指挥使司怎么能遥控黔东南古州等长官司呢?当时产生了可能是《明实录》记错了的疑问。今读《中国人口史》第四卷有关贵州长官(宣慰)司人口的论述时,看到曹先生也引用了这一条,引起了我的注意,想弄清楚曹先生是怎样解决上述疑问的。曹先生当然也发现了这一问题,他引用《明史》卷46《地理志》黎平府条,“黎平府本宣慰司地,洪武十八年正月置五开卫,属湖广都司,后废,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永乐十一年二月置黎平府于卫城,属贵州布政司。”对此曹先生解释说:“当洪武二十年普安卫军民指挥使司周骥向朝廷报告古州等十二处长官司人口时,可能正值五开卫废除之时,五开卫原属湖广都司,依思州等地例,五开卫所辖长官司应属湖广布政司辖,五开卫废除后,登籍于户部的这十二个长官司人口,仍将维持原来的户籍关系,即仍属于湖广布政司。”[2]从他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曹先生认为周骥向朝廷报告可能正值五开卫废除之时,即五开卫至迟于洪武二十年十一月废;如果五开卫不废除,古州等十二长官司属五开卫管辖,那么户口登籍很可能是湖广都司,而非户部,正是五开卫废除后,古州等十二长官司才依思州等地例属湖广布政司辖,登于户部。显然,曹先生并没有明确回答《明实录》中那条令人费解的疑问,而是巧妙地回避了这一问题。可是这一回避性的解释却又产生了新的问题。首先,“五开卫至迟于洪武二十年十一月废”一说不正确;第二,虽然他论述的重点在“隶于军卫的长官司其人口和税粮仍处在户部的管理之中,他们的户数和税粮额都记载在户部的籍册中。”[3]曹先生这一解释好像有理,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颇为牵强,且经不起推敲。于是决定弄个水落石,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首先,五开卫(即今黎平)是何时废止的?五开卫的设立时间,无论是正史还是方志都众口一辞“洪武十八年建”,这是确定无疑的。但五开卫的确切废止日期,笔者查阅多种正史及方志,却都没有明确提出 ,因此只好进行推断。按曹树基先生判断,五开卫废止应该在洪武二十年十一月以前,是不是这样呢?我们来看看《明实录》是怎么记载的:

  洪武十九年十一月己巳,置平茶守御千户所,隶五开卫。[4]

  洪武十九年十二乙巳,湖广都指挥使司奏请运施州、崇山、大庸、五开、黄平、平越等卫军食。…惟施州从其请,五开等卫亦令军士屯田自食。[5]

  洪武二十年三月甲戌,湖广五开卫复请军饷,命户部督长沙府运粮二万石给之。[6]

  洪武二十年四月壬午,擢五开卫指挥佥事宋炳为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7]

 洪武二十年九月乙巳,湖广都指挥使司言:“前奉诏以靖州、五开及辰、沅等卫新军,选精锐四万五千人于云南亲征。今又令市牛二万往彼屯种,请令诸军分领以往,庶免劳民送发。”从之。[8]

 由以上数条可知,洪武二十年十一月以前,五开卫并未废除。我们再来看看洪武二十年以后的记载:

  洪武二十一年四月丁巳,湖广五开卫至靖州置驿十二,驿夫以刑徙(徒)充之,仍令屯田自给。[9]

  洪武二十一年九月己亥,是月,置中潮、铜鼓、新花(化)亮寨、黎坪四守御千户所,颖(隶)五开卫。[10]

  由以上两条可知,如果按曹先生的解释,五开卫至少在洪武二十年十一月已经废除,何来洪武二十一年又置中潮等四守御千户所隶属五开卫呢?显然,五开卫并不是在洪武二十年废止的。《明史·地理志》说得明白,五开卫的复置时间是在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即建文帝四年也是公元1402年。可以断定五开卫的废止时期一定在洪武三十五年以前。

  《明实录太祖实录》关于洪武二十一年后至洪武三十一年中,多次提到五开卫,这里就不一一复述了。洪武年间,《明实录》中最后提到五开卫是在洪武三十一年三月:

  上谕五军都督府臣曰:“近闻守边将帅多不究心,如五开守御指挥,千、百户私役军人,受贿弄法,以致军伍缺少,城寨不修,蛮僚窃发,攻劫屯戍,男女死者八百余人,皆将帅怠弛之故也。…”[11]

  以上可知,五开卫自洪武十八年创建,直到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死,都没有废除。由此我们可以推知五开卫的废除时间应该在建文帝初年。

  五开卫的废除日期虽无明确记载,但与其相邻的铜鼓卫(今锦屏铜鼓),无论是《明史》还是地方志,都明确指出“铜鼓卫,洪武三十年建,后二年废”。即铜鼓卫的废止时间为建文帝元年,也就是公元1399年。笔者认为,五开卫的废止日期很有可能与其近邻铜鼓卫相同,即和铜鼓卫一起于建文帝元年废除。

  朱元璋于洪武三十一年死去,由其孙子朱允炆继位,也就是建文帝。建文帝慑于其诸叔父握有重兵,即位后下令削藩,结果导致燕王朱棣打着“靖难”“清君侧”的旗号反叛,攻下南京,夺去侄子朱允炆的帝位。朱棣即皇帝位后,为了维护自己帝位的“合法性”,命人多次删篡《明太祖实录》,甚至将建文帝在位的四年也一笔抹煞掉,直接还用洪武年号,于是出现了洪武三十二至洪武三十五年的年号。正是因为朱棣的一己之私,篡改《明实录》,造成洪武末年至建文帝在位期间的史实被严重歪曲,甚至处于空白状态。这也是五开卫废止日期不明的一个主要原因。

  关于铜鼓卫的复建时间,史书记载也有出入。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及嘉靖《贵州通志》都记载为“永乐三年复建”,但是《明史•地理志》却载“(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复置”。到底孰是孰非?

  《明实录》: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丁亥,铜鼓、五开、靖州三卫,仍隶湖广都司。[12]

  可知,铜鼓卫的复建时期与五开卫同,即以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为准,《贵州图经新志》及嘉靖《贵州通志》的记载都有误。

  确立了五开卫废止的时间后,笔者将话题扯远一些,即要解开普安卫军民指挥使司怎么能遥控黔东南古州等长官司的疑问。解决问题的关节点在周骥的身份上,他是否与古州等十二长官司有关系?笔者开始认为《明实录》可能把周骥身份搞错了,误写为普安卫军民指挥使。但周骥的名字在《明实录》中再次出现。洪武二十二年九月丙辰条:

  普安卫军民指挥使周骥言:“自中盐之法兴,适边远万里,商人图利运粮时至,于军储不为无补…”[13]

  可见周骥的确为普安州军民指挥使,遗憾的是笔者在明代的几部《贵州通志》关于普安卫的记载及《普安州志》中并未找到周骥的名字。但在关于黎平府的记述中却有如下记载:

  《贵州图经新志》黎平府公署:“黎平府学在府城内,庆元街西南,永乐十一年以前征虏将军周骥故宅建…永乐十一年癸巳始设府治,寻从五开卫城于此,遂以元戎周骥故宅为儒学。”[14]

  嘉靖《贵州通志》卷四《城池》载:“黎平府洪武十九年总兵周骥建,为土城。”

  嘉靖《贵州通志》卷六《学校》:“儒学在府治内西南庆元街,永乐十一年以前征虏参     军周骥故宅建。”

  而万历《贵州通志》城池的记载与嘉靖《贵州通志》同。唯府学记为:“黎平府儒学在治东毓贤街,永乐十一年改征虏将军周骥宅建。”

  由这几条可以确知,周骥于洪武十九年任总兵,修建黎平府城,确切地说是五开卫土城,并官至征虏将军。周骥的故宅在府城内的庆元街,一说是毓贤街,很可能是庆元街到了万历年间改为毓贤街。周骥故宅的方位,方志中有不同的说法,[15]但不管怎么说,黎平府的府学是在永乐十一年建黎平府时,把周骥的故宅改建而成的。而古州等十二个长官司正处在五开卫、黎平府的辖区内,所以任普安卫军民指挥使的周骥与古州等十二长官司是有密切关系的。因此,可以作一大胆推测:洪武十八年五开等地方,吴勉率苗侗人民反抗明政府的剥削压迫。明太祖率大军前去镇压,在今黎平置五开卫,周骥也随朱元璋的儿子湘王柏、楚王桢一道平叛,周骥时任总兵。平定吴勉起义后,洪武十九年,周骥建五开卫土城,并负责招抚附近的各蛮夷长官司。大约在洪武二十年十一月左右,朝廷调周骥为普安卫军民指挥使。但因时间关系,周骥所统计的古州等十二长官司所属户数及纳粮数未来得及上报,只好在任命下来后才上报到朝廷,于是出现了《明实录》中那条令人疑惑的记载。

  第二个问题,古州等十二个长官司的归属问题。即是否像曹先生认为的属五开卫或普安卫管辖。《明史·地理志》记载黎平府属的各蛮夷长官司大都明确提到“洪武三年改置,属湖广辰州卫,三月改属靖州卫,后废。”可见在洪武初年五开卫未设立之时,这些蛮夷长官司属湖广靖州卫管辖。五开设卫后,曹先生很可能以为根据就近原则,这些长官司归五开卫管辖。但《明史》卷316《贵州土司》黎平府条:“初,洪武三年,辰州卫指挥刘宣武率兵招降湖耳、潭溪、新化、万平江、欧阳诸洞,于是诸洞长官皆来朝,纳元所授印敕,帝命皆仍其官,以辖洞民,隶辰州卫,既改龙里长官司为龙里卫,又增立五开卫以镇之,隶思州。”[16]可见五开建卫后,对这些长官司只是“镇之”,防其叛乱,并明确指出这些蛮夷长官司隶属于思州,而不是五开卫。所以才有普安卫军民指挥使的奏折,“户部籍其数”,而非兵部籍其数。

  再来看看普安卫的隶属情况。《明史·地理志》普安州条:“普安卫旧在州南,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属云南都司,后改属贵州都司。二十二年三月升军民指挥使司。”[17]按照曹先生的逻辑,如果古州等十二长官司是五开卫废除后或由普安卫代管的话,那么这十二长官司的户口、粮赋登记也应该是由云南都司或贵州都司登记,而得不出 “五开卫废除后,登籍于户部的这十二个长官司人口,仍将维持原来的户籍关系,即仍属于湖广布政司”这一结论。这也证实了笔者对普安卫军民指挥使周骥与古州等十二长官司关系推论的合理性。

  从以上几点分析看,曹先生对明实录洪武二十年十一月丁丑条的推断完全错了。但这一小的失误,并不能抹杀曹先生这部书的价值。曹先生在论述时还是比较严谨的,他使用了“可能”一词,说明是在史料不充分的情况下的推测。他这一严谨的史学态度也值得我们学习。

  曹先生写的《中国人口史》明清两卷,因为是从宏观的角度,以点代面地论述明清两代全国的人口状况,对于贵州部份,尤其是这一条,不可能像笔者这样仔细地检阅各种史料,所以才会出现这一漏洞。

  笔者写作此文的目的是想弄清历史的本来面目,来弥补曹先生的失误,使这部著作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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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祖洪武实录》卷187,页1。

[2]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1页。

[3]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四卷),第180页。

[4]《太祖洪武实录》卷179,页7。

[5]《太祖洪武实录》卷179,页9。

[6]《太祖洪武实录》卷181,页2。

[7]《太祖洪武实录》卷181,页2。

[8]《太祖洪武实录》卷185,页6。

[9]《太祖洪武实录》卷190,页3。

[10]《太祖洪武实录》卷193,页10。

[11]《太祖洪武实录》卷256,页7。

[12]《太宗永乐实录》卷14,页6。

[13]《太祖洪武实录》卷197,页3。

[14] 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卷17。

[15]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载为“府城内西南庆元街”,嘉靖《贵州通志》却记为“府治内西南庆元街”,而万历《贵州通志》则是“治东毓贤街”。这是怎么回事?《明史·地理志》黎平府条:“永乐十一年二月置黎平府于卫城,属贵州布政司。弘治十年徙府治卫南。”由此条可推测出,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及嘉靖《贵州通志》记载的儒学是以原来的府治即卫治作参照物的,故说在西南;而万历《贵州通志》却以新建的府治为参照物,故说是在治东。

[16]《明史》卷316《贵州土司》第8183页。

[17]《明史》卷46《地理志七》第1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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