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半知:王阳明居夷诗中“徐都宪”考辨

发布时间: 2020-06-27 浏览次数: 723

  

  

    王阳明《居夷集》中有一首《徐都宪同游南庵次韵》,其诗为:

岩寺藏春长不夏,江花映日艳于桃。

山阴入户川光暮,林影浮空暑气高。

树老岂能知岁月,溪清真可鉴秋毫。

但逢佳景须行乐,莫遣风霜着鬓毛。

    看其诗,是与“徐都宪”一起游南庵,“徐都宪”先作诗一首,王阳明“次韵”和之。然就诗中的“徐都宪”是谁,因未见王阳明所“次韵”之原诗,并不尽知“徐都宪”身份。笔者近来校注《居夷集》(明嘉靖三年丘养浩刻本),参阅众多关于此诗的注解。其中,陈明、王正、谷继明等注释《王阳明全集》(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5版,P79)、张清河编注《王阳明贵州诗译诠》(贵州人民出版社,2017版,P164)、郝永著《王阳明谪龙场文编年评注与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版,P204)、束景南著《王阳明年谱长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版,P530)等皆注释“徐都宪”为徐文华;贵州省阳明学学会会长王晓昕先生阅《贵州通志·人物志》,疑“徐都宪”为贵阳人徐节。那么,与王阳明同游南庵,以诗唱和的“徐都宪”究竟是谁呢?为此,笔者作了如下考辨。

    首先,“都宪”是什么官职?明代初年,沿用元代旧制,设御史台,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五月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改置都察院。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及浙江、江西、福建、四川、陕西、云南、河南、广西、广东、山西、山东、湖广、贵州等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共一百一十人。“都宪”,是明清时期对都察院佥都御史以上官职的称呼。

    其次,“巡按”是什么职务?唐天宝五年(公元746),朝廷派官巡按天下风俗黜陟官吏,“巡按”之名由此而来。明永乐元年(公元1403)后,以一省为一道,派监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视,考察吏治,称“巡按”。巡按监察御史平时归中央都察院管理,但在履行职能时又不受都察院控制,直接对皇帝负责,职责是代天子出巡,负责监察,一般不理其他事务,权力极大,但品级很低,仅为正七品官。

    被众多版本当成“徐都宪”的徐文华何许人也?清张廷玉《明史》(中华书局,1974版,P5072)卷一百九十一载:“徐文华,字用光,嘉定州人(今四川省乐山市)。正德三年进士,授大理评事。擢监察御史,巡按贵州。”细查其宦迹,徐文华正德三年(公元1508)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不久升任监察御史,巡按贵州。多次向朝廷直言进谏,不被所用。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被罢官为民,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明武宗死,世宗继位,起用徐文华为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公元1523)因为业绩德行突出,任大理寺少卿。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被下大狱,发配辽阳。逢大赦,返回途中在静海(今天津)病故。明穆宗隆庆初年,追赠左佥都御史。

    据此,徐文华只任过贵州道监察御史,不曾任过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等职,在其去世约40年后的明穆宗时,才被追赠为左佥都御史。据赵平略点校郭子章《黔记》卷二十八(西南交大出版社,2015版,P642)载,徐文华于正德五年庚午(公元1510年)巡按贵州,而此诗应写于1509年初夏,此时徐文华尚在京城任大理寺评事。而1510年徐文华巡按贵州时,王阳明已经在庐陵知县任上。诚如前言,“巡按贵州”即是“贵州道监察御史”,品级仅为正七品,是都察院派出的“巡视巡察专员”,绝非都察院“领导”。而且,徐文华为四川省乐山市人,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才中进士,而此时王阳明已经谪居在贵州龙场,二人当不曾有交集,显然徐文华不是王阳明诗中的“徐都宪”。

    再看看徐节其人。

    据《贵州通志·人物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版,P31)载:“徐节,字时中,贵阳人。成化壬辰(公元1472年)进士,授河南内乡县知县,治行称最,被征,士民遮道挽留,衣履为裂。擢御史,历官云南右参政,正德丙寅(公元1506年)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以刚直忤刘瑾,瑾矫旨削秩罢归。瑾诛,复职,致仕。”

    据蔡潮《徐节墓志铭》载:徐节成化壬辰(公元1472年)举进士,癸巳(公元1473年)授河南内乡知县。戊戌(公元1478年)被征命入朝。己亥(公元1479年)擢福建道监察御史。癸卯(公元1483年)入掌河南、山西二道。弘治元年(公元1488),迁直隶太平府知府。戊午(公元1498),升任云南右参政。壬戌(公元1502),调为广西右布政使。甲子(公元1504年),转广东左布政使。正德元年丙寅(公元1506),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提督雁门等三关。因廉正得罪刘瑾,被削秩罢官回到贵阳。庚午(公元1510年),刘瑾伏诛,徐节奉诏复职,致仕家居。

    观徐节履历,其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任右副都御史时,正值王阳明因上《乞宥言官去权奸以彰圣德疏》而被贬贵州龙场驿,徐节虽比王阳明大三十七岁,在王阳明出生的成化壬辰(公元1472年)已经举进士,但二人在京当有交集。而随后徐节被罢官回到贵阳时,王阳明正好还谪居龙场,王阳明1509年初夏写《徐都宪同游南庵次韵》时,徐节闲居贵阳。徐节罢官归贵阳前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提督雁门等三关,恰好是“都宪”。而贵州省博物馆副馆长、研究员朱良津著《古黔墨韵——贵州书法文物阐释》(贵州人民出版社,2013版,P65)载:现藏于贵州省博物馆的出土墓碑,碑文为徐节所撰,书法为王阳明手迹,可为王阳明与徐节交往的真凭实据。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初,王阳明复为庐陵知县,离开贵阳到达镇远时,有《镇远旅邸书札》三封寄给“贵阳诸生”,在给李惟善的信中嘱咐“徐老先生处,可特为一行拜意。”信中的“徐老先生”亦当是徐节。此时徐节已经七十五岁,仍闲居在贵阳,直到当年八月刘瑾伏诛后,才官复原职。

    综上所述,《徐都宪同游南庵次韵》是王阳明1509年前往贵阳拜望徐节,徐节带王阳明游南庵时二人答和之作,诗中的“徐都宪”,当是贵阳人徐节。

 

作者简介:

    李半知,本名李小龙,70后,土家族,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贵州阳明文化研究院研究员,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贵阳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修文县文联主席、阳明诗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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