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普安州凤山书院学田档案》出版 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获赠图书

发布时间: 2022-08-03 浏览次数: 172

    由贵州省盘州市档案局局长王德熙、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教授暨贵州大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林芊主编的《贵州稀见文书汇编·清代普安州凤山书院学田档案》一书,2021年贵州省出版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并由贵州大学出版社202112月正式出版。近日,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暨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获主编者特意赠书。

    《清代普安州凤山书院学田档案》一书主编者在“前言”中写道,本书内各件契约文书资料,均收藏于贵州省盘州市档案馆。该馆将馆藏档案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清代档案”;第二部分是“民国档案”(1926年至1949年);第三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1950年及以后)。本书的契约文书资料就是其中的“清代档案”,全宗号149。……凤山书院学田契约文书等是清代文献,当是民国时期建档收藏的。档案何时进入馆内,现档案馆没有直接记录,只能根据其他文献史料整理出一些线索。据记载,民国时期盘县政府设有教育科,这部分档案因与教育有关系,按理应当是教育科保存档案。从文献上保留的信息可以看到,民国时期就进行过清理。 

    关于凤山书院学田档案构成及主要内容,虽然整个档案按照馆藏共为一全宗,但实际上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全宗号149内的文书可分为五种类型:第一,土地买卖及相关的契约文书;第二,册籍账簿;第三,官文书。关于其形制、件数及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买卖、租佃、当契、赋税文书等以及册籍账簿。关于凤山书院学田契约及相关文书的归属性质,盘州市档案馆藏清代档案(全宗149号)原无具体名称,由于在收集、文字转录时,发现该全宗内的文书绝大部分与清代普安直隶州凤山书院有直接关系,故在录入与编辑时命名为“凤山书院学田契约文书”。

    据光绪十五年(1889年)成书的《普安直隶厅志》载,“凤山书院在城西门内山半,嘉庆十二年建”,有斋房、讲堂、山长内室、凉亭。建院不久,又在院内建筑文昌阁。书院,一方面是地方传统文化的机构,另一方面又是地方最高教学机构,尤其在科举时代是最为重要的教学机构。普安凤山书院还承担着每年的府试工作。为维持这些活动正常举行,凤山书院每年都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学田田租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凤山书院在嘉庆十二年(1907年)才创建,但它是官方普安州儒学的直接承续者,是以普安州儒学的另一种面貌呈现。实际上嘉庆十二年所建的凤山书院,就是建筑在原普安州儒学旧址上的,原儒学的学田当然也就纳入到凤山书院内而有学田性质,这就是有许多嘉庆十二年前的土地买卖契约文书的原因之一。

    关于普安州儒学,根据嘉靖时编纂的《普安州志》记载,儒学在州治右,创建于永乐十五年(1417年)十二月,同年还建有文庙。儒学后毁,嘉靖元年(1522年)在原址上重建,嘉靖年间多有修葺。儒学有宾兴银……。自明代嘉靖以来,州学皆建于凤凰山山麓。嘉庆十二年,在州学原址上创建书院,故书院名“凤山书院”。至清末时,凤凰山山麓的凤山书院皆在当时的州治城墙内。而迁移到城外营盘山的州学,关于其具体运行情况,史料记载得极少。重要的是,从书院遗存的上述文献可以发现,后来书院已与州儒学融为一体,成为一个教学机构,至清末书院被改为新式学堂。 

    关于凤山书院学田契约及相关文书,在全宗149号中有许多明确书院学田产权的文书。如一件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七月二十八日邓地一等卖田契文书,买方就直书为凤山书院。……当然,更多是没有直书凤山书院的,但其性质明确表明是学田。……许多田地租佃契约文书,明确标明当事人是通学先生经手,从而可以肯定其学田性质。……通过如上情况可以看出,全宗149号内的清代档案文书都是学田文书。尤其是凤山书院建立后,都是凤山书院学田文书和与书院相关的文书。

    《清代普安州凤山书院学田档案》一书共分四卷。全书除“凡例”“后记”外,卷一:“清代买卖、租佃、借当田契、分关书”,含康熙、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时期文书及“不明时间批条”共152件;卷二:“捐买品衔文书”,含道光时期文书15件;卷三:“纳户执照”,含道光、咸丰时期文书74件;卷四:“账本、佃户田租、其他册簿”,含各时期文书88件。另含附录一:“明代契约文书”,共2件;附录二:林芊“从凤山书院学田契约论书院的经济活动”;附录三:林芊“《洪武三年宫龙本卖地契》考释及本契的文献价值”。全书75.4万字。 

    本书主编在编辑录入时,遵照贵州省盘州市档案馆“清代档案”第一至十二卷原卷序列,依次逐卷编排录入,依据文书类型设置标题,对原排序较为混乱的部分进行调整,并为原契约文书设置了标题。在编录时,一般使用简体字,直录原文,不任意更改,时间、金额等均遵从原文。若原文漫漶难辨,或文字有残缺者、字迹模糊无从识读者、字迹清晰但不能识读者、原文有颠倒字者、有废字符号者、有重叠符号者、有修改涂改符号者、原文于行外补字者、原文有衍文者、原文有漏字者等,均由编者作相应技术处理。

 

文: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 图: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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