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3日上午,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常务副院长刘一平教授开启了孔学堂讲坛1046期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的主题是“书学与学书”,贵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贵州大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付星星担任学术主持。
中国书法是一门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老艺术,同时也是与中国文人的身心修养须臾不可分离的独特学问。“书学”与“学书”是对书法艺术不同层面的认识与思考。刘一平教授从“书学”与“学书”的维度讲述了中国书法发展演变的历史脉络与学习书法的艺术过程。
首先,刘老师从书法史的脉络概述了中国书法的历史,讲述了中国书法从无字到有字的象形文字时期、篆书系统、隶书系统、草书系统、楷书系统,呈现出原本出于实用的文字书写在传承演变之复杂历史过程中所包蕴的内在性艺术审美追求。如镌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这些携带着文字的青铜器主要用于祭祀、典礼等礼乐场面。如散氏盘是西周晚期的青铜器,其铭文用篆书书写,是青铜器时代书法艺术的巅峰之作。其铭文结构奇古,线条圆润,结构扁平,呈现出稚拙与老辣、粗犷与含蓄、恣肆与稳健等及富张力的美学特征。
在书写媒介的转化过程中,刘老师讲述了继金石、竹简、丝帛作为书写载体之后,中国书法主要以纸为载体,经历着繁复变化又一脉相承的艺术演变过程。如汉隶在规行矩步之外,还具手舞足蹈之姿。如凝聚行书之美的《兰亭集序》,其书法平淡而奇崛,刚健而婀娜。同时,《兰亭集序》还是融合书法、哲学、文学、美学于一体的旷世佳作。
在宋代书法史的讲述中,刘老师结合时代背景、社会风尚、审美规范、文学思潮等面向进行讲解,深入挖掘宋人对唐人在思想、文学、艺术上的超越。以苏轼书法作品为例,刘老师指出苏轼贬谪时期的书法作品呈现出艺术创作的高峰之境。如苏东坡在《黄州寒食诗帖》中的书法传递出落寞而又积极,激昂又旷达的审美风范,此正是诗人“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书法呈现。刘老师此种书法讲述与文学史上“诗穷而后工”之旨,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次,刘老师讲述了中国古代书法的理论系统,如喻物系统、纯造型系统、情感型系统、伦理型系统、天然型系统、佛教禅意型系统。
如在“喻物系统”中,刘老师指出:“书法喻物理论,是用自然之美来说明书法的美,用比喻作为主要的论述方式。流传最早讨论书法艺术的文章,产生在汉代。这些文章大多借助自然之美来形客书法之美,如把书法比作龙、蛇、鸟兽、花草、云霞、流水等,自然物是书法美的标准和根据。”如以“点如高峰坠石”来描写点画,以“婉若银钩,漂若惊鸿,舒翼未发,若举复安”来形容书体,以“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来形容书家的风格,以“骨”“肉”“血”“气”来形容书法的生命气象。
此外,在“纯造型系统”中,刘老师指出,此是用造型的原则来说明书法的美,主要研究书法中的笔法、结构、均衡、趋势、墨色等问题。理性造型着眼于书法的结构秩序,偏重静态的建筑性之美;感性造型着眼于书法的气势变化,偏重动态的音乐性之美。关于“情感性系统”,刘老师认为,书法是表现内心情感的艺术呈现。如孙过庭云:“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故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再如“伦理型系统”,即书法作品是书家人伦品格的艺术呈现,如杨雄云:“书,心画也,心画形,君子小人见矣。”至于“天然型系统”,此种理论以道家思想为基础,认为天然与自然是作品评价的最高标准。
最后,刘老师讲述了学书的方法、路径与自身的创作经验,强调学习书法需要有正确的态度、正确的选择、正确的认识和正确的方法。要做一个真正的书法人,需要在书法学习过程中将自己的生命融入书法创作实践之中,勇于做钝的工夫,在渐悟的漫长过程中追求达到对书法审美与创作的顿悟之境。认为从书法历史、书法理论、书法审美、书法家本体、书法作品、书法创作等层面呈现出书法,是蕴含着艺术与审美、规范与超越、伦理与情感、价值与理性、文学与哲思等丰富而深邃的审美综合体,亦呈现出汉字的魔力。
刘教授的讲座引起了广大听众的强烈共鸣,深受广大听众好评。
主讲人:刘一平,男,1956年生,湖南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常务副院长,四川大学书法研究所书法高等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政协书画院常务副院长,教授、研究生导师。书法作品多次参加全国性展览,曾获2001年湖南省书法篆刻大奖赛金奖,2014年与杨涛在湖南长沙岳麓书院主办书法作品二人展,2015年北京荣宝斋曾为其主办“当代书法名家作品展——刘一平书法作品展”,2016年在刘海粟美术馆主办个人书法作品展。
主持人:付星星,南京大学文学博士,贵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贵州大学青年学术骨干,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2023年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汉文学研究、域外《诗经》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朝鲜半岛《诗经》学史研究、朝鲜半岛《论语》学史研究。在《文学遗产》《域外汉籍研究集刊》《古典文献研究》《中国诗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文:贵州大学 付星星 图:贵阳孔学堂
一审:王凤梅 二审:何茂莉 三审:张清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