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会长、民法典立法专家马忆南教授以“民法典视角下的婚姻家庭财产制度”为主题开启了孔学堂讲坛第1052场公益讲座。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贵州大学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中心兼任研究员郭晓林担任本次讲座学术主持人。
马忆南教授介绍,我国目前有4亿多个家庭,婚姻家庭起着调节两性关系、社会秩序、组合亲属生活、满足婚姻家庭成员物质和精神需要等重要作用。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社会中人口再生产的单位,也是社会中重要的经济单位和教育单位。随着时代发展,当代中国家庭呈现单亲家庭、单亲家庭、同居家庭、同性家庭、重组家庭、丧偶家庭、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等多元化类型,出现双核心化、关系离散化与联合趋势、低结婚率、高离婚率、低生育率、深度老龄化、高度城市化、广泛流动性等也是中国家庭的显著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家庭财产构成比较复杂,家庭财产风险导致的家庭财产法律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普遍。所以民法典针对这些状况作出了积极应对,比如民法典对家庭财产风险提供了各类财产协议、遗嘱、信托等防范措施。
马忆南教授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婚姻家庭财产法的主要法律渊源和立法理念,特别强调在家庭财产的处理上要重视家庭财产法规则和市场法规则的区分适用、重视个人利益和家庭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的平衡、重视家务劳动的价值和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这些理念在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经济补偿和经济帮助等方面就有明确的体现。
马忆南教授分门别类地针对婚姻家庭财产法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做了详细讲解,特别是同居析产如何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等内容,结合相关法条与案例进行了系统解释,并就投资收益、夫妻财产联名登记等进行了细致解释。针对社会上经常出现的一些关于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诸如彩礼返回情形、嫁妆是否是个人财产、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借贷还是赠与、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是否有效、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是否有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情形下可以婚内析产、什么是约定财产制、基于婚姻赠与的房屋如何处理等问题,马忆南教授按照民法典的相关法条,结合案例进行了细致剖析。特别是一些比较复杂难以甄别的细节、关键,马教授专门做了对比、说明和阐释并且强调,在理解和运用婚姻家庭财产法方面,一定要结合法律精神、具体法条、国情民俗、社会实际等进行了全面考量。这样才既符合法律精神,也符合社会实际,才能正在体现公平正义。
马忆南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讲解既细致入微又重点突出,既严谨客观又生动活泼。现场听众认真听讲,对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所确立的婚姻家庭财产制度,从立法理念到具体条文的新发展诸如确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及清偿原则,坚持夫妻共同财产制允许有限度的婚内析产,明确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和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处理,扩大离婚经济补偿和生活困难帮助的范围等重要内容的理解也更加明细和深刻。讲座结束后,观众还就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向马忆南教授请教。马老师一一做了细致认真的解答。
主讲人:马忆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会长,民法典立法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咨询专家,国家民政部和卫健委咨询专家,法律应对老龄化专家智库顾问。主要研究领域: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监护法,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
主持人:郭晓林,贵州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伦理学专业负责人。曾就读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中国社科院哲学所访问学者。现任贵州大学出版社副社长(副总经理)、贵州省“中国共产党人‘心学’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端智库”副主任、贵州大学-孔学堂中国传统文化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伦理学会理事。
文:贵州大学 郭晓林 图:贵阳孔学堂
一审:王凤梅 二审:何茂莉 三审:张清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