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夏吾太副教授主讲贵州大学文科讲坛·因明绝学青年论坛 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方岚博士主持

发布时间: 2024-10-14 浏览次数: 10

    2024105日下午,由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贵州大学哲学学院、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共同主办的“贵州大学文科讲坛·因明绝学青年论坛在贵州大学东校区思贤楼208会议室举行。讲座主题为《量学中对“量”的性相考证——以印度陈那至西藏萨迦班智达时期为核心》,由青海民族大学藏学院硕士生导师、青海民族大学藏学院因明逻辑与藏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逻辑学会因明委员会理事夏吾太副教授主讲。

讲座现场

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逻辑学会因明专业委员会理事、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教师方岚博士主持。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院长顺真教授、副院长汤伟博士出席,二十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正式开始前,贵州大学佛教因明量论研究院院长顺真教授为夏吾太副教授颁发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聘书。

讲座共分五个部分,全面探讨了从印度陈那至西藏萨迦班智达时期的量学中“量”的性相考证,从诸位量论因明论师的辩论视角,展现了丰富的多元观点和深刻的学术探索。

顺真教授向夏吾太副教授颁发聘书

第一部分,概述陈那创立的因明理论之量理学说及其对量的初步探讨,详细介绍法称对“量”的性相的界定为“量为无欺智”和“显不知义尔”,指出后世印度因明师、藏传因明前派以及萨迦派对此的不同见解。

第二部分,夏吾太介绍了陈那和法称的观点。陈那在《集量论》及自释中讨论“量”这一概念时,没有直接安立“量”之性相,也没有对量进行解释或阐释,而是先将量分为“现量”和“比量”两种,其中“比量”分为“为自比量”和“为他比量”。同时,陈那没有对总体的现量进行定义,也没有对总体的比量进行定义,只是定义自分支的现量、为自比量和为他比量三种。随后给出了“现量”“为自比量”和“为他比量”的定义。后来,再传弟子法称在《释量论》“成量品”中将“量”定义为“量谓无欺智”和“显不知义之识。”此二颂的内涵上讲,分别遮止对象为“欺诳识”和“非新知(初识)”。另外,法称在《因滴论》中提出量之性相应理解为“新起而不欺诳之了别”。从而夏吾太总结出“量”所具备的三种条件,首先“量”必须是一种识且不可超出识的范畴;其次“量”又必须是一种新生之识,即此识产生的第一刹那;最后“量”对自境一定不欺诳,是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

第三部分,夏吾太详细梳理后世印度因明师——学者天主慧对“量之性相”的独到见解和深入分析。其中,法称的弟子天主慧认为,“量为无欺智”和“显不知义之识”是能够单独表示“量”的性相。天主慧似乎从量学理论中的“性相与所表”的关系上进行审视,认为独立的两种性相可表示同一个“所表”的逻辑关系。由此藏族学者恰巴论师和萨迦班智达二者对其进行了反驳。首先,恰巴论师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一,如果“无欺智”和“显不知义”都能表示“量”的性相,那么此二颂便会成为两种相互不同的“义反体”,“无欺智”和“显不知义”会成为彼此的对立面,导致逻辑矛盾。因此,这两种表述不能同时作为“量”的性相。二,“无欺智”和“显不知义”二者对于“总体量”而言,同样能够成为另一种义反体。如“声是无常”和“声是常”之间不能遮止而成为相违关系。其次,萨迦班智达认为天主慧论师对法称“量”的定义与法称本人的思想不符。法称认为一个“所表”只能有一个对应的“性相”,而天主慧却认为“量”可以有“无欺智”和“显不知义”两个性相,这会导致“所表”也变成两个,这是不合理的。恰巴和萨班都认为天主慧误读了法称的思想,天主慧认为“量”应该具有“新起”或“初起”的属性,但这与“无欺智”并不完全吻合。依现存量论文献而言,天主慧的解释不仅是对法称的量之性相思想的首次阐发,而且开启了后续学者对“量”之内涵和外延的深入探讨。

主讲嘉宾夏吾太副教授

随后,释迦慧随顺了天主慧的观点,认为“量为无欺智”与“显不知义尔”两颂都可以单独圆满地表述“量”的性相。释迦慧认为“量为无欺智”应该具有“初次显见”或“新起”的含义,并且“显不知义尔”与“无欺智”的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只是从不同的视角定义了“量”的性相。然而,格鲁派的学者贾曹杰反对天主慧和释迦慧的观点,他认为“量为无欺智”与“显不知义尔”必须结合起来才能完整地表达“量”的性相。这一观点也得到了郭芒扎仓学者的支持。

再传弟子庄严师依据中观瑜伽行自续派的思想,将“量”分为“胜义量”和“名言量”,并以“识”、“补特伽罗”和“所取境”三种视角来探讨二者的区别。他认为,“胜义量”的性相是“显不知义”,指的是能显示胜义谛的智慧,这种智慧体现了能取和所取无二的自相。而“名言量”的性相则是“无欺智”与“显不知义”相结合的意义,因为仅用“显不知义”无法圆满地表示世俗中的认识,需要结合“无欺智”才能确保其作为量的功能。在世俗谛中,由于受到显现二取无明的影响,识是错乱的,因此需要“无欺智”与“显不知义”结合来表示“名言量”。相反,在胜义谛中,所有识不受这种无明影响,因此“显不知义”即可表示“胜义量”。

庄严师的观点得到了藏传佛教噶举派学者的认可,特别是噶玛噶举巴曲扎嘉措和竹巴噶举班玛噶波等人的支持。然而,藏族摄类学创始人恰巴·却吉僧格和萨迦派量学大师萨迦班智达反对庄严师的量之思想。其一,恰巴认为庄严师提出的“胜义量”和“名言量”实际上没有实质性差别,因为两者都具有“无欺智”和“新起”的属性。恰巴指出,如果接受庄严师的观点,会导致“名言量”变成“胜义量”,从而产生逻辑矛盾。其二,萨班在《量理藏论》中反驳了庄严师的观点,认为如果承认“胜义量”和“名言量”都是“量”,那么就应该有一个能涵盖两者的共同性相,即总体量的性相。但庄严师并未确立这个共同性相。萨班指出,如果“量”作为一个单独的所表,必须有一个独特的性相来表示,而这个性相不能与其他体相混杂。然而,按照庄严师的观点,“量”被分成“胜义量”和“名言量”两个不同的表述,这意味着总体的量之性相不存在。如果总体的量之性相不存在,那么“量”本身也无法存在。

后来,格鲁派的一些学者又反驳萨班观点。印度法上论师在其著作《决定量论注疏》中并未直接讨论“量”的性相,但在《决定量论注疏》的“现量品”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趣入者即了达而非其余,故一切之量为唯有未了知义者”。这一表述既契合了“量为无欺智”的思想,也契合了“显不知义”的思想,表明他认为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圆满表示“量”的性相。然而在《观量》中,法上认为,“量”是指不欺诳的认识,并且能够得到不欺诳的能作义的功能。

噶当派著名学者俄译师和萨迦派量学大师萨迦班智达指出了法上论师理论上的不足。其一,俄译师认为,法上论师的“显不知义”是量之“结果”而非量之性相,因而不赞同“显不知义”量之性相的说法。另外还指出,法上论师的“无欺智”一语是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此“无欺智”具有“自性之无欺智、境之无欺智以及功能之无欺智”。其二,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中指出,法上的“三种无欺智的量”,从性相之意义层面而言,虽然排除了“非有”“过遍”等过失,然而却未排除“不遍”的过失,故在自己论著中特意补充了“补遮止不遍也”的语句。对此,后期的格鲁派学者贾曹杰、克珠杰以及一世嘉木样活佛等在自己量学论著中又对俄译师和萨班提出了质疑。尤其克珠杰在《七部量论庄严祛除意暗论》中提出“‘补遮止不遍也’一句,在法上的任何论著中无法找到,故此观点或许是因明前派学者们的乱说罢了。”

此外,夏吾太还补充了印度律天的门徒大婆罗门商羯罗阿难陀和印度莲华戒论师的观点。其一,阿难陀认为“通达真实义”是量之性相,并且还主张“通达真实义”具备三种差别。其二,莲华戒认为量是不欺诳之识,并且其不欺诳是能作义之相者。

主持人方岚博士

第四部分,夏吾太介绍了藏传因明前派的观点。噶当派量学大师俄译师在《定量论广释》中,首先对天主慧、庄严师和大婆罗门论师的量学理论之不赞同部分进行了批评。然后跟随法上论师的思想,详细讨论了“量”的性相,并提出了诸多新的见解。俄译师将“识”分为“非量”和“量”两类。其中“非量识”包括不通达识、颠倒分别识和犹豫识;他认为“量识”的性相是“不欺诳之识”,这里的“不欺诳”是指与决断相符的能得,而不是一般的能得。例如,空中显现两个月亮的识虽然能明显获得“二月”,但这不是“与决断相符义”的能得。俄译师还认为,“量”是指对究竟照了境不欺诳的认识,而不是对所取境的不欺诳。

后来,桑普寺第六任主持恰巴·却吉僧格反对印度天主慧、法上、庄严师以及西藏学者俄译师等对“量”之理解,对之进行了批评,并指出这些定义存在不周遍于“非物”和“过去”的过失。恰巴认为,其一,在考量“非物”时,无法得到“非物”,使得“量识”失去了了知“非物”的功能。其二,在考量“过去”时,尽管可以了知过去的声,但由于过去之声被认为是常法,这与无常的特性不周遍。从而恰巴提出了自己的定义,认为“量”的性相应包括三个要素:一、先前未了知的真实义;二、凭借无错乱的缘取方式;三、遣除异品增益的能力。

恰巴认为“量”的性相不仅涵盖新识的产生,还包括缘法不错乱及排除增益的意义。因此,恰巴将“量为无欺智”理解为通达照了境的含义。虽然考量“非增益”被称为考量“真实义”,但考量“虚假世俗谛”就会成为非量。这导致声义之有法不能成立,而比度声之真实所诠为非量,并且无法确认真实世俗和颠倒世俗这两种情况。因此,恰巴认为“无欺智”与“所知”在自性上是同一的法。凡是量识皆已断除自身照了境的所有增益。恰巴还详细描述了现量如何断除增益的过程,其断除增益的过程分为几个阶段:首先,现量在第一刹那形成时,与增益并存;其次,二者和合的第二刹那时,现识具备了消除增益的能力;最后,在二者的第三刹那时,增益被彻底遣除。并指出现量断除增益是由“现识”而非“定识”完成的。在恰巴的观点中,虽然他在概念和术语上有所区别,但与印度婆罗门论师的思想没有太大差异。对于恰巴论师的这些观点,萨迦派的学者则主要依据萨班的观点来反驳婆罗门论师的主张。因此,夏吾太以此为依据,对恰巴的“过失”理论存在问题进行了评议。恰巴认为,法上论师的量之性相不周遍于“非物”和“过去”,但他自己承许以“非能作义”为因,从而成立虚空为“非物”的比量而言,此比量之照了境由“非物”之所立宗。因此,恰巴认为考量“非物”时,量识仍能不欺诳地获得与自我决断相符的自相。因此,萨迦派认为,恰巴对量之性相的理解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周全。

夏吾太副教授与研究院师生等合影

第五部分,夏吾太介绍了萨迦派的观点。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中探讨了法称的《释量论》思想,并对量之性相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主要批评了以下几点:1.不赞同天主慧将“量为无欺智”和“显不知义尔”二颂视为不同性相的观点;2.反驳庄严师主张“二颂合集”才能圆满表述量之性相的观点;3.否定法上论师和大婆罗门关于量之性相的观点;4.批评俄译师和恰巴·却吉僧格等西藏前派学者关于量之性相的主张。

萨班认为量的关键在于“不欺诳”,即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取决于它是不是“不欺诳”之识。萨班认为,“量为无欺智”和“显不知义尔”二颂在内涵、外延和功能上没有区别,可以单独表示量之性相。他还进一步明确了“不欺诳”的内涵与外延,认为量的性相包括“作者不欺诳”、“作用不欺诳”和“所作不欺诳”三种属性。如果缺少任何一种属性,则无法圆满表示量。萨班认为“显不知义”同样具有这三种属性,并且“不欺诳”和“显不知义”在了悟自之对境“有无自相义”上没有差别,都能如实表达量之性相。萨班还指出,“不欺诳”和“显不知义”中已经蕴含了“新起”之义,因此再用“新起”一词会有“无决断义”和“重复”的过失。他强调,“新起”是量之性相的一个重要条件,但在“不欺诳”或“显不知义”中已包含,因此无需再单独表述。总的来说,萨班认为“不欺诳”和“显不知义”已经包含“新起”之义,二者都可以单独揭示量的内涵与外延,并且是相互等值的判断。量识具备三种功能,每种功能都有遮止对象,缺少任何一项都无法圆满表示量。萨班将量识的定义概括为:凡是与决断相符义对自相不欺诳之了别是量。

讲座的最后,夏吾太提出了为何诸家看法不一的问题。究竟是因为《集量论》《释量论》的思想范围太过广泛而导致的?还是由于诠释者以自家学派的观点去理解,而造成了观点上的差异呢?并指出,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的新课题。

夏吾太副教授的讲座呈现了量学发展中因明学家对“量”所存在分歧的极度复杂性和深邃性,同时也为我们们展示了当代学者是如何对传统经典进行细致解读和批判性思考的。

演讲完毕,在场师生就讲座相关内容进行了提问。内容涉及量论在藏地的本土化、量论与因明的概念之辩等诸多方面。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听众反响热烈。通过本次学术讲座,研究院本硕博学生深化了“量”之性相的前沿研究成果和学术见解,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知识,扩展了学术视野。讲座结束后,全体师生与主讲嘉宾夏吾太副教授一起合影留念。

 

文: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 喜吉日 张鑫进

图:贵州大学佛教量论因明研究院 喜吉日 那贺

一审:王凤梅 二审:何茂莉 三审:张清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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