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摘要: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既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要义之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石,强化了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感和国家凝聚力,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视角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理论创新和实践部署,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赓续并创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构筑了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是抵御美国等西方国家在我国煽动民族分裂、激化民族矛盾的坚固盾牌,保障了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和多样性样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与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在贯通,通过五个“统筹”的深层联动,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以及促进我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彰显出鲜明的实践旨向。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必须既积极主动阐释好中国道路、中国特色,又有效维护我国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习近平文化思想提出并阐释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遵循。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群众的中华文化认同是维系国家文化统一和繁荣稳定的精神纽带,也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基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能够引导我国各族人民形成牢固的团结观念,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而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进而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的稳固。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关乎民族团结,更要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来理解其理论内涵与实践价值,进而深化对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全面把握。
一、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理论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马克思主义多民族国家理论的继承创新
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视角看,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预言包含着对资本主义文化体系的批判和对社会主义文化安全的建构。作为一种实践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对文化安全的建构就体现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阐释中,涉及了世界范围内的民族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围绕着民族国家、恢复多民族国家以及民族情感、民族意识、民族的统一体等主题的理论阐释,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理论基础,为新时代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供了理论遵循。
“民族”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论述的重要问题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阐释中对民族整体性、民族的统一体和民族国家发展等问题上展开了重要论述。
早在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马克思就使用了“民族”概念。在谈到伊壁鸠鲁关于天体和与天体相联系的过程时,他认为:“伊壁鸠鲁反对整个希腊民族的观点。”在论述普卢塔克的历史例证时使用了“整个民族”的表述方式。因此,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在使用民族概念时,强调的是民族的整体性、集体性。基于这样的理解,马克思进一步论述到民族情感和民族意识问题。他站在保护民族情感的立场上批判了普鲁士政府的法令仅仅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虚伪性:“检查令指望增强民族感情,但它本身却是建立在玷辱民族的观点之上的。” 实施这种伤害民族情感的法令,其后果就是民族意识的丧失。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马克思指出:“书报检查机关过分谨小慎微,成了自由报刊的外部的桎梏……最后,人民本身已不再关注祖国的利益,而且丧失了民族意识”。
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论述了“民族的统一体”和“共同体”等内容。恩格斯认为:“由于普鲁士各省之间差别很大,所以为了避免任何一方受到不公正待遇,普鲁士的制度就必须纯粹从思维中生长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各省会自行逐步融合起来,而它们各自的特点则将全部融合为自由的国家意识的高度统一体;否则,要建立普鲁士内部的立法的和民族的统一体,恐怕花几百年的时间也是不够的,而且第一次毁灭性打击就必然给我国的内部统一带来无人能承担的后果。”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第一次阐述“民族的统一体”问题,不仅强调了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而且论述了高度统一的意识对于建立民族统一体的重要性。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提到:“令人困惑不解的是,一个刚刚开始解放自己、扫除自己各种成员之间的一切障碍、建立政治共同体的民族,竟郑重宣布同他人以及同共同体分隔开来的利己的人是有权利的(1791年《宣言》)。”马克思同样强调没有内部障碍的、扫除利己主义的民族是建立政治“共同体”的基础。
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民族情感和统一的共同体。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基于语言、宗教、地域和法等基础因素论述了民族和国家所分别代表的社会群体,但是他们更多地是在单一民族国家的意义上或者直接使用德文Nationalstaat(单一民族国家)概念来批判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形态。例如,同时期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就明确指出:“如果把国家制度,把普遍的规定,理解为理性意志的根本规定,那么自然很清楚:每一个民族(国家)都会把这些规定作为自己的前提,而且这些规定又必然构成它的政治信条。”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也将单一民族视为国家的代名词:“民族的利己主义是和封建等级的利己主义相对立的普遍国家秩序的自发的利己主义。最高的存在就是最大限度地确认普遍国家秩序,因而也就是最大限度地确认民族。但是最高的存在必须抑制民族的利己主义,即抑制普遍国家秩序的利己主义!”。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这些论述都是在单一民族国家的意义上论述民族的,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中同样包含着对多民族国家的理解。恩格斯对Nations和Nationalities的区分就表明了他对于国家中包含多民族结构的观点。恩格斯在1866年《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一文中明确提到:“每一个民族都应当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任何一个民族分离出去的每一小部分都应当被允许与自己的伟大祖国合并,——有什么能比这更符合自由主义呢?只是请注意,现在说的已经不是Nations[民族],而是Nationalities[民族]了。”由此,恩格斯得出结论:“恢复波兰,就意味着恢复一个至少由四个不同民族组成的国家。” 可以看出,恩格斯不仅论述了单一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和多民族国家中民族的差异问题,更明确表达了对建立多民族国家的观点:“欧洲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不同的民族处于同一个政府管辖之下。此外,没有一条国家分界线是与民族的自然分界线,即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的。” 应该说,恩格斯的这些论述鲜明地代表了他对国家中民族多样性的肯定态度。他对民族概念的辨析与我们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具有直接相关性。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首先,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族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民族具有共同性,尤其是共同利益的指向性。正如马克思所言:“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这些共同性特征和共同利益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也得到了体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经济生活以及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和民族心理认同成为各民族共享的共同特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最大的共同利益。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多民族国家的理论论述,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要求我们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坚持民族平等原则,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互助。“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最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维护民族情感、构建民族意识对于民族间的交往和融合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经济互动和人口迁徙不断加深,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发展。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有力的文化构建,有助于保护民族情感,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传承和赓续。这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神,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内涵,也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历史根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赓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这一阐述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深厚底蕴和各民族间紧密的情感纽带,强调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不可分割性和各民族之间的紧密联系。五千年历史,正是在中华民族对共有精神家园的守护下,国家文化安全的理念才埋下了深深的根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中“和合”“大一统”“华夷一体”“家国情怀”等文化安全思想的赓续发展。新时代,它为民族工作注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强大活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中彰显了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历史传统。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和合”思想的延续。“和合”这一思想贯穿了中华文化的多个层面和历史时期,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文和甲骨文中“和”与“合”二字就已经单独成字,其初义分别指声音相应和谐与上下唇的合拢。最初,“和合”二字是分开使用的,体现在儒家和道家等经典著作中。比如:《论语》中“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孟子》中“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荀子》中“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荀子·礼论》)等,都表达了“和”在构建美好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尚书》中也对“和” 作出了阐释:“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协和万邦”的意思是“帝尧能发扬大德,使家族亲密和睦。家族和睦以后,又辨明其他各族的政事。众族的政事辨明了,又协调万邦诸侯,天下众民也相递变化友好和睦起来。”这是“和合”思想用于古代治国理政中的经典体现,突出“和合”在维系家族和睦、各族团结协作以及万邦协和安宁中的重要作用。春秋时期,“和合”二字开始联用,《国语·郑语》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意指商契能够和谐地融合五教,使百姓安居乐业。随着历史的演进,“和合”思想逐渐渗透到中华文化的各个领域,成为传统文化中延续至今的宝贵精神财富,它在承认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基础上,体现了强大的包容性,既容纳不同的思想观点和文化元素,又能互济互补达到和谐统一的状态。“和合”思想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提供了文化根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对“和合”思想的延续和发展,是“和合”思想的当代表达。以“和合”为理想,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从文化安全的角度看,“和合”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理想的目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大一统”思想的沿袭。“大一统”以天下统一为大,这里的“大”含有重视、尊重的意味,而“一统”则指天下诸侯皆统系于一个中心。这种思想不仅强调的是地域上的统一,更蕴含着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全面统一的要求。“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春秋公羊传》首次明确提出了“大一统”的概念。“大一统”思想不仅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文化认同的文化根基,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纽带。在文化层面,“大一统”包括了语言文字的统一、思想观念的认同以及文化艺术的融通。在中华文明恢宏的发展历程中,“大一统”思想始终贯穿于其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文化体系。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正是“大一统”文化的重要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一统”思想中极为重要的“华夷之辨”的观点。对其中关系的理解体现了超越血缘、习俗和种族的界限,向文化认同与礼仪制度的互相接纳为目标的转变。具体而言,它主张“华”与“夷”的界定并非依据地理位置或种族特征,而是依据是否遵循并融入由中原地区发端的礼乐文化体系。“大一统”思想下的“华夷之辨”,实际上是对文化包容性与多样性的深刻体现,它鼓励打破各民族间的文化隔阂,同时也强调了共同文化价值体系对于构建统一国家、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性。在这一框架下,文化的接纳与传承成为了衡量身份归属与民族融合的关键标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沿袭了这一传统文化思想,强调了中华民族作为包容了所有民族的、更高的民族体系建构的整体性、共同性和不可分割性,鼓励各民族在保持自身文化特色的同时,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互动也日益频繁,这种文化上的密切联系不仅体现了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更便于在互动中激发文化的创新。从文化安全的意义上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我国五十六个民族提供了共享的、共同遵循的文化本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国情怀”的发展。“家国情怀”在中华文化中一直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它不仅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品格,也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一直被视为重要的价值观。家国情怀可以追溯至中华文明的早期阶段,《周易》中的“家人卦”涉及“由家及国”的思想,虽然未直接提出“家国同构”的概念,但为这一思想提供了早期的哲学基础。《诗经》中的《思齐》一篇出现了“家邦”一词,这是“家”与“国”概念并用的早期例证:“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西周的宗法制度体现了“家国同构”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君权与父权相结合,基于亲缘的“孝”上升为对于天下的“忠”,形成了“家天下”体系,对先秦时期社会的凝聚具有重要作用。《孟子》等儒家经典中,也多次提到家庭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孟子》说:“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这句话强调了家庭内部关系(父子)与国家政治关系(君臣)之间的共通性和重要性,是“家国同构”思想在儒家伦理体系中的体现。虽然“家国同构”这一概念在汉代才得以明确提出,但其思想内涵和表现形式在先秦时期的文献中已有充分体现。从西周的宗法制度开始,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家与国连用现象,再到儒家伦理思想中的家国关系论述,都为“家国同构”概念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在“家国同构”思想的影响下,个人的道德修养被视为家庭和国家和谐稳定的基础,不断培养高尚品德和情操,进而在家庭中承担责任,在国家中贡献力量,也逐渐产生了个体对共同体,即个体对家庭和国家的情感认同,形成家国情怀。在这一思想影响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体现了在个体与整体、部分与全局之间寻求情感与文化的共鸣归宿,它不仅延续了深厚的家国情怀,更构筑起中华文化共有的精神家园与心灵纽带,让每一个中华儿女都能在这片精神沃土上找到归属和安全感,这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是共同铸守文化安全的生动实践。
三、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批判指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西方民族分裂主义的抵御和防范
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世界各国文化交流和碰撞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也带来了文化安全方面的机遇和挑战。需要高度重视的是,西方民族分裂主义作为一种极端的族群民族主义思潮,威胁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文化安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避免国家文化安全受到冲击和渗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同时,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更要团结一致、凝聚力量,确保中国发展的巨轮胜利前进。” 这不仅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更是凝聚民族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因此,厘清民族分裂主义的理论根基、实践诉求、文化危害,同时区分其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蕴含的民族多元一体理念的本质区别可以有效抵御渗透、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近代西方主权思想与民族主义对国家的塑造形成了“民族国家”的形态。正如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一文中阐释的那样:“在当时,‘民族’即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这种观念揭示了国民-民族-国家的三元同构的本质。民族国家在凸显共同体成员民族的同质化属性上不断发展并衍生出“一族一国”(One Nation,One State)的理念,极端化推行这一理念成为当代民族分裂主义奉行的理论原则。20世纪后期,随着苏联解体的历史剧变,全球政治版图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批新兴的民族国家应运而生。在这一背景下,民族主义情绪在全球范围内被重新激发,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传播开来,“一族一国”的理念深刻地渗透到了国家构建与认同塑造之中,并逐步演化为一种极端的民族分裂主义。
从实践层面看,极端民族分裂主义的诉求就是瓦解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的国家,要求以民族为单位独立建立国家。历史上曾经仅存在过两天的“加泰罗尼亚国”从未停止过要求脱离西班牙谋求自治的斗争,成为今天西班牙民族分裂运动乃至欧洲碎片化的一个缩影。2005年,加泰罗尼亚地区在修订其《自治章程》时,就将1979年版中使用的“民族(nationality)”一词替换为“民族(nation)”,这一词汇变动背后蕴含着深刻的政治动机。这是从立法的层面试图将nationality和nation完全对换,将少数民族认定成一个国家,即“一族一国”理念的政治诉求。其实质是极端的民族分裂主义,试图通过分裂国家来实现特定地区的独立,忽视了西班牙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和各民族之间的共同利益,带来了西班牙国内的动荡和国家安全的复杂局面。
民族分裂主义以强调某一特定的单一民族利益至高无上为特征,站在利己的排他主义立场上,以“一族一国”理念为旗号,在一个由多民族构成的国家中,突破了少数民族政治权利保障的一般原则与限度,成为一种破坏性的力量。民族分裂主义罔顾道义和法理,不仅威胁着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在国家文化安全方面也带来诸多危害。奉行“一族一国”论的民族分裂主义引发最大的文化安全危机就是削弱和瓦解多民族国家的整体认同。如果将某一“单一民族”作为文化价值和身份认同的最高标准,必然陷入极端民族主义的狭隘泥淖,站在历史虚无主义的立场上无视多民族国家发展的现实,消解了超越民族偏狭的更高的文化价值和文明认同。正如西方反民族分裂主义学者汉斯·科赫勒(Hans Kchler)所言:“任何将国家等同于某一特殊民族、文化或宗教的做法都是一种极权主义”。这种民族分裂主义已经在欧洲中部乃至更大的范围引起了国家局势的震荡和文化体系的失序。当“一族一国”的理念极端化发展成为普遍性的政治思潮,并引发连锁反应,那么民族分裂的破坏性就会引发无休止的纷争:强调同质化特征的单一民族国家与难以同质化的多民族国家现实之间的巨大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才能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可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抵御西方民族分裂思想、守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防线。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形成了今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中国的民族关系,自古以来就建立在相互尊重、和谐共生的基础之上,这与西方基于单一民族构建的国家理念存在根本差异。因此,明确奉行“一族一国”思想的民族分裂主义的政治诉求和文化危害,在明辨单一民族国家理念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根本差异,才能更深入地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意义。在面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挑战时,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深刻认识到中国的民族格局与西方某些特定族群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单一民族国家的差异。中华民族是共享政治认同、文化认同、身份认同的集合五十六个具体民族为一体的多民族国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强化了五十六个民族作为一个紧密联合的命运共同体意识,激发全社会对中华文化的自豪感、归属感与自信心,更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保障。
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层契合
在当今世界总体和平、局部战争的国际形势下,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已日益凸显为国家安全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维度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关键在‘总体’,强调的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系统思维和方法,突出的是‘大安全’理念,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拓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促进国家安全整体提升的战略选择,从内在机理上与总体国家安全观构成了深层契合。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对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的深刻诠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起了各民族共有的价值追求,从内部铸牢文化根脉,形成统一意识,当这种意识深入人心,各民族成员就会更加珍视彼此之间的和谐关系,减少因误解、偏见或利益冲突而引发的内部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种凝聚力是内部安全的重要基石。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维护内部安全的同时也强化了外部安全。一个内部团结、和谐稳定的国家,可以集中力量发展经济、科技、国防等领域,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这种实力的提升是抵御外部威胁、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体现了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的辩证关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统筹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提供了坚实支撑。中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多位于边疆地区,这些区域紧邻国界,是国家领土完整与主权安全的前沿阵地,所以我国边疆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内部稳定以及与相邻国家能否维持一个良好关系,直接关系到国土安全。同时,国土安全问题有可能发酵为其他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反之亦然。因此,习近平引用“备豫不虞,为国常道” 要求我们在当前这个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在守护国家安全问题上居安思危的体现。“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这种统一共识能够稳固多民族内部关系,有效抵御外部势力对边疆地区的文化渗透与破坏,巩固国家的边境防线,确保国土安全不受侵犯。国泰才能民安,坚守国土安全,经济繁荣发展,国民安全才有保障。国民安全关乎每一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幸福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要促成各民族的大联合,凝心聚力推动共同富裕、全面发展。各民族成员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建设与发展中来,不仅能够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还能够为国民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繁荣的生活环境。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疆防线、推动全民参与国家建设等途径,实现了对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的双重统筹与保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之间的纽带桥梁。传统安全主要涉及与战争、军事、强力政治密切相关的安全领域,如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如前所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维护政治安全、军事安全以及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国土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通过强化各民族之间的共同身份认同和文化纽带,也为国家应对各种非传统安全挑战提供了坚实的支撑。非传统安全指冷战后期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出现的新型安全领域,如“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 等。这些非传统安全领域往往也与民族问题紧密相连。例如通过互联网抹黑其他国家的民族政策,从意识形态方面渗透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组织打着民族、宗教等旗号制造社会恐慌和混乱等都成为威胁非传统安全的重要表现形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加强民族向心力为维护传统安全奠定基础,也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安全防护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构成了维护国家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桥梁纽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的关键之举。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应对国内外一切风险挑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 在西方民族分裂主义的煽动下,我们要重视可能带来的民族矛盾激化、狭隘民族意识滋长等威胁国家安全与稳定的风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兼顾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和多样性,在民族问题上坚持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将五十六个民族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命运共同体,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一个民族的发展壮大不是目的,五十六个民族的共同发展才符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加强了维护国家安全是各民族的共同责任的认知,有效地维护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形成全员参与、共筑发展的公共安全格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了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双维目标。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中五十六个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紧密联系。这种联系不仅体现在文化传承上,更体现在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上。各民族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与认同有效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另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立足于主动塑造和构建国家安全的价值追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倡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描绘了全民族合力奋斗的壮阔景象,使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深入人心,展示了中国人民对于国家未来的坚定信念和期望。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巩固了国家统一的基础,激发了全民族的奋斗精神,还为全民族的踔厉奋发塑造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新时代,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家文化安全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信息技术的迅猛革新以及多元文化的交融碰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成为了一项既紧迫又艰巨的任务。这些新挑战不仅要求我们加强本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还要在开放交流中保持文化主权的稳固,确保文化多样性与国家文化安全的和谐共生。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基础、历史根脉、批判指向以及战略意义,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坚持与发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继承与创新,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文化支撑。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西方民族分裂思想的有效抵御,在战略上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五个统筹的深度契合,为新时代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旨向。
作者简介:孙建茵,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谭蕾,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来源:贵州社会科学 2025-04-14
一审:王凤梅 二审:何茂莉 三审:段忠贤
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