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科赋1
(律赋。以“提学黔省再造文明”为韵。八章,每章八句。)
贵州大学 王晓卫
吁嗟副宪2,粤卒亲提3。军溃而焉避,剑横以劲挥4。力绌以身死,雷生而雨啼5。应魁遂被录6,六馆书田犁7。
岂辜庭荫,勤奋好学。连捷科名8,仕斯栱桷9。芦政主事10,设奔走之洲头11;赋课循规,安地方之管榷。
餐风宿驿,遂至吾黔。思皇庆之儒学12,想傍河之蔀檐13。乃平庭址,爰得旧磏14。继先儒之诚挚,成学馆之翘瞻。
学宫寔宏,冠盖全省。入文会之堂,观礼成之影。竹掩重斋,书藏画境。先圣之庙庄严,学生之情肃静。
少俊叠来,明师难再。知桑梓在龙场15,欲守仁来雅诲。惭文檄之称扬,憾己身之怠痗16。解说纷纭,安妨意内17。
久仰乡贤18,其心必造。闻宵小扬威19,劝驿丞礼到20。阳明谓纵碎首亦泰然,君子称虽剖心而长傲21。宪副遂谕抚台22,中丞因停喧噪23。
踏川访学,崇礼敦文。见府城之西北24,宜庠序之敞濆25。乃捐薪俸,爰选轶群。书声溢清院,月影连晓云。
公将致仕,孟夏花明26。同僚集饯,有羡鸥盟27。人谓将尽色养28,或钦用藏斯行29。阳明论其所允蹈30,浙水迎彼传琴筝31。
丙午季秋王晓卫于绎史属文斋
1毛科,浙江余姚人,字应魁,号拙庵,明成化十四年进士。弘治十五年左右任贵州按察副使兼提学副使,正德四年离任。弘治十七年在元代顺元路儒学旧址重建文明书院,正德元年兴建铜仁铜江书院。
4《明史·毛吉传》:“贼持枪趋吉,吉且骂且战,手剑一人,断其臂。”
5《明史·毛吉传》:“力绌,遂被害。是日,雷雨大作,山谷皆震动。”
7唐代国子监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故明清诗文或称国子监为六馆。
10南京工部负责九江至镇江沿岸芦洲管理,弘治元年以芦政主事掌其事,毛科首任此职。
11洲头,分段负责认纳征缴芦课的地方势力,斯时征收芦柴由实物演变为折银。
12元代皇庆年间所建顺元路儒学乃贵阳最早的书院,元末战乱中毁损。
13顺元路儒学旧址在今狮子桥与市府桥间,贯城河畔。
14磏谓砾石,此代指碑石,以其多经磨砺。毛科在顺元路儒学旧址建文明书院,平整庭院时得一残碑,上有元顺元路儒学教授何成禄《重修顺元路儒学记》。
16王阳明婉拒毛科首次邀请到文明书院讲学之原因,见其《答毛拙庵见招书院》。中有“野夫病卧成疏懒”“实惭文檄过称扬”等句。
17对《答毛拙庵见招书院》解说不一,但都不妨碍肯定毛科诚恳邀请的本心。
19时任贵州巡抚王质乃刘瑾党人,闻阳明在龙场办学,遣员至龙场凌辱之,被夷民赶走。
20毛科心忧阳明或遭王质报复,希望息事宁人,致书劝其向王质道歉。驿丞指阳明。
21王阳明《答毛宪副》表示拒绝向王质请谢,有“如其忠信礼义之所在,虽剖心碎首,君子利而行之,自以为福也,况于流离窜逐之微乎”“日有三死焉,然而居之泰然,未尝以动其中者,诚知生死之有命,不以一朝之患而忘其终身之忧也”。
23巡抚亦称中丞。按察使有监督地方官员之责,巡抚王质恐遭毛科纠劾,停止对王阳明的骚扰。
27送别毛科之同僚,或赞其将“乐泉石之清幽,就烟霞而屏迹”。见王阳明《送毛宪副致仕归桐江书院序》。按此桐江书院,非铜仁铜江书院,乃毛科赴黔前卜“于子陵钓台之侧者”。
28有同僚谓毛科致仕,可“伸色养之孝,公之愿遂矣”。见王阳明《送毛宪副致仕归桐江书院序》。
29或认为毛科致仕,道理在于“公之用也,既有以行之;其舍之也,有弗能藏者乎”。见王阳明《送毛宪副致仕归桐江书院序》。
30王阳明赞成“用藏”之说,“尽于道矣,不可以有加矣。斯公之所允蹈者乎”。见王阳明《送毛宪副致仕归桐江书院序》。
31毛科离黔回乡后在桐江书院传道解惑。
作者简介
王晓卫,贵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曾任硕士生导师、贵州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社会兼职有贵州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原贵州省古典文学学会会长、贵州省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赋学会理事等。著有《贵州大学赋》《书院赋》《阳明赋》《文澜库书西迁赋》《茫父先生赋》《状元赋》《李端棻赋》《周钟瑄赋》《周渔璜赋》《郑珍赋》《莫友芝赋》《黎庶昌赋》《夏同龢赋》《王伯群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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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中华传统文化与贵州地域文化研究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