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文件
贵大社科发〔2014〕112号
关于组织申报社科重大项目校内培育项目的通知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项目的积极性,为我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请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项目的校内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拟立项数量:10个左右。
二、项目支持力度:每个项目支持4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50%,结项后拨付50%)。
三、项目主持人资格:需为我校教授,主持过省部级社科项目,有较多的前期成果(含奖励)。
四、项目期限:一年半(2015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培育项目团队需于项目期限内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项目一个(以人文社科处审核合格并且提交上级社科管理部门为结题标准)。
五、项目主持人需根据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国家的大政方针、学科发展的前沿以及本团队的特点优势,确定合理的研究方向(范围),以便每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项目课题指南发布后,能够及时有效选择相关的指南课题进行申报。
六、项目主持人需积极联络、组织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专家,构建个人能力强、团队合作好的研究团队(20人左右)。
七、项目主持人需组织团队成员认真填写《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请书(社科重大项目校内培养项目)》。
八、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九、请文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9月20日前送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肖贵秀电话:8292795邮箱:wkxmsb@qq.com。
附件: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社科重大项目校内培育项目)申请书
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4年9月5日
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社科重大项目校内培育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