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龙场悟道的冥契经验
相对于神秘经验,冥契经验与其有个最大的差异,在于神秘经验来自于天,冥契经验则来自于人,前者由天示现,后者由人把握,由于主体性的不同,神秘经验是特殊的经验,充满着不可预测性与不可重复性,没有经验过这个具体事件的人,无法了解这个事件里的内容;冥契经验则是普遍的经验,相对来说较具有可预测性与可重复性,即使没有经验过这个具体事件,人依旧有各种其它的经验能帮忙了解这个事件里的内容。因此,神秘经验是纯粹的天启经验,天跨越世俗认知的物理法则而与人做沟通;冥契经验则同样是天启经验,却能藉由做工夫来获得对天的感知,比较具有可供大家共同讨论探索的性质,因此会发展出工夫论。当然,这两者都是人与天的合一经验,有时很难做区隔,这里勉强做出的区隔更不是想拆解人的整体领会,藉此成全任何知识性的说法,而是想藉由阐释那不可理解的神秘经验,来厘清那其实可理解的冥契经验,让这两者各自获得精确适当的认识角度,从而更能了解阳明先生的冥契主义的特征。
诚如史泰司指出,几乎全部比较有哲学思辩能耐的冥契者,都会公开宣称冥契经验“既不是主观,更不是客观”这样的宗旨,只是他们获得这种结论是靠着直接感受,自然而然诠释出他们的体验。史泰司常会说:“客观感是全部冥契经验共同的特色。”然而。他同样指出:“客观感”这个词汇在某个思考的阶段虽然是个方便法门,其实它却相当的不哲学化。因为冥契者会觉得自己有火炽般强烈的信念,他认为自己的经验不可能只是紧紧包裹在自己意识内部的梦幻。他发现他的经验超出他卑微的人格,那个经验比自己伟大太多了,在某种意义里,冥契经验超出他的个体,融入无限的状态。由于没有更好的词汇,他只好说这是“真”,或说这是“唯一的实在”,由这个说法发展开来,就会说这个冥契经验“存在”于他个人的外面,因此它是客观的经验[1]。
我们在知识论里讨论的主观与客观,首先要有两个对应的位置,那就是主体与客体,主体如何能认识客体,或主体对客体有如何的认识,对这个认识的对象与内容的反思,就会是“知识论”(Epistemology)。因此,知识论里的主体,首先得要“置身事外”,当其在客体的外面,才能产生客观的认识,而如果其不去认识客体,而只是停留在自己主体的感受里,我们就会称作这是主观(而不是客观)的意见。然而,如果主体已经消泯,与客体融合在一起,没有主体与客体的存在,那如何能有主观与客观呢?这就是西洋哲学里的知识论的认识困境,或者,西洋哲学里的知识论并不存在这样的认识角度,这却普遍存在于冥契经验里。当主体消泯,大量在承受着客体的影响,这时候这个主体已经失去其主体性,而应该被称作受体,其受体充满着客观感,完全不是尚有主体的时候会产生的经验,这是各种冥契者共同经验的现象,就这点来说,冥契经验确实具有客观性,这个能让人产生共同经验的源头,如果使用最没有任何宗教名相的词汇来指称,那就是本体。
史泰司表示,论者往往会提出无意识的假说,来解释这种客观感。他们认为冥契经验来自无意识,既然无意识出乎(outside)意识的心灵外,因此体验者会觉得有某种他本人外的能量在控制他。然而,冥契者可承认他的经验来自无意识,但他同样可坚持这样的意见:终极的源头超出无意识外,他整体的心灵都无法掌握,无意识可被视为某种管道,某种完全超越个体的实在经由这个管道呈现在体验者的前面。还有更深刻且更重要的理由,能解释这种“感觉到实在”的现象:真实感是冥契经验的内容,而不是任何理智的解释,经验着自我超越感,这是种经验,而不是思想。体会到个体性的消融,这该被承认是真正的经验,关于经验的解释或许值得怀疑,但经验本身不容怀疑[2]。
对于终极的源头,史泰司使用印度的“梵天”(Brahman)来指称,有时或称作“宇宙我”(Universal Self)。他表示,这样的存有被视为“真实”,其意义有三:第一,它具有超越性,独立于任何主体外,因此不能被称作主观;第二,它具足至高的价值,因此是至善;第三,它是创造世界的源头,但不能被称作客观。因为“主观”与“客观”来自于十九世纪末的欧洲哲学,诉说梵天或宇宙我既不是主观更不是客观,只是要符合学术的规范。这就与敝人前面说的本体不谋而合[3]。史泰司表示,体会到冥契经验的时候,冥契者会有强烈的喜悦感,感觉与天合一,拿这个标准来看阳明先生的“龙场悟道”,就能获得完整的认识。前面引《年谱》记说:“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语之者。”后面还有这段话:“不觉呼跃,从者皆惊。”其实,并不需要孟子特别来“显灵”,只要他有这种大悟的感觉,产生极其强烈的喜悦,这就已经是冥契经验了。
而且,我们有理由,能证实阳明先生这样的冥契经验,来自对本体相当高层的领会,而不只是种单纯与天合一获得的狂乐。前面说过,早在弘治十五年,阳明先生三十一岁,他不想再把有限的精神拿来消耗在无意义的虚文应对里,因此告病回浙江,筑室于阳明洞中,练习导引术,后来竟然能前知。有一日坐在洞中,友人王思舆等四人来探望他,刚出五云门,尚未到阳明洞,阳明先生就命令童仆去迎接,还能让童仆历数他们过来的时候发生的事情,诉说的内容都是这四人刚发生的事实,《年谱》记说:“众惊异,以为得道。”产生前知,这确实是领会本体附加的现象,这同样是冥契经验里常会发生的环节,然而阳明先生当时就已经领悟说:“此簸弄精神,非道也[4]。”因而摒弃这种技能。由这里反观他后来的龙场悟道,显然就不是较低阶段的领会,而有更高层的意义[5]。
就在同一年,《年谱》记阳明先生本来在阳明洞打坐,颇得静中奥秘,很想离开世间远去,却悬挂着祖母岑氏与父亲王华,心里因循反复不决,后来再领悟说:“此念生于孩提。此念可去,是断灭种性矣。”因此希望重新见用于世[6]。根据史泰司的研究,某些冥契经验会带来“恍惚”(rapture)的状态,使人无法面对世俗生活,甚至会让人厌倦世间的荣华,转而寻觅虚幻的幸福[7]。这里可看出阳明先生曾经有过这样的挣扎,摆荡在冥契经验与世俗生活间,并最终体认人不能只因为想获得高深的意境,就断灭种性。他因此离开阳明洞,来往于南屏与虎跑这些古剎,有一日看见某个禅僧坐关三年,不言语不观看,他却过去直接喝叱说:“这和尚终日口巴巴说甚么!终日眼睁睁看甚么!”那禅僧被惊吓跳起,就打开眼睛与他对话,阳明先生问他家里有什么人,禅僧说有母亲尚在,他问是否起念牵挂,禅僧说不能不起念牵挂,阳明先生就拿爱亲是身为人的本性来晓喻,禅僧哭泣感谢,隔天就回去探望母亲了[8]。这则往事能发现冥契经验在他生命里产生的效应,由此产生两个现象:第一,冥契者会因为经历过冥契经验,心灵变得极其敏锐,而能对生命处境产生洞见,立即看出他人的思绪或意念;第二,冥契者会因为经历过冥契经验,而常经验某个外在的事情,如同相互响应般,能与自己内在的体会完全符合。
如果阳明先生早在龙场悟道的六年前,就已经拥有冥契经验会附加产生的技能,那基于厘清心学的要旨,并了解阳明先生如何产生传播心学的愿望与能量,我们就应该回过来审视:龙场悟道究竟悟得什么样的领会呢?前面引《年谱》记他的体会说:“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9]。”重点就在这个“吾性自足”这四个字的体会,他首度领会出“自性”这个本体的存在,相对于创生万有的宇宙本体(意即前面指的梵天),每个人的心灵里都有宇宙本体给出在自己生命里的本体,这就是自性,自性在身内不在身外,但当悟得自性本体,就不再有内外的区隔,内外打通一片,这就是天人合一更精细的领会,我们会说这更精细,因为世俗的冥契经验常只是领会着自我的消融感,这属于很低阶(具有普遍性)的冥契经验,接着较深度的冥契经验则开始领会出宇宙本体的存在(或者会依照各宗教的暗示而有不同的认知路径,譬如基督教的信仰者就会仰望上帝),更深度的冥契经验则能领会出自身就有自性本体,生命就具有完整性,无需对外依赖。
关于龙场悟道,《年谱》还接着记说:“乃以默记《五经》之言证之,莫不吻合,因著〈五经忆说〉[10]。”为什么阳明先生的大悟,会想要默记《五经》的言语来验证呢?当然,最基本的理由,儒者相信《五经》是圣人的言语,如果阳明先生有这个大悟,自然要拿《五经》来印证。然而,更深层的理由,则可拿南宋早期的心学家陆九渊先生的话来解释,他说:“学苟知本,《六经》皆我脚注[11]。”陆九渊先生指称的“我”,并不是指个体的“自我”(the Ego),而是“自性”(the Self),拿他自己的词汇来解释,那就是“本心”,早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悟这几个观念,《年谱》记他说:“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还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还说:“宇宙不曾限隔人,人自限隔宇宙[12]。”这些话,都只有在悟得自性才能明白,此际天人内外被打通,再没有限隔。阳明先生龙场悟道的内容,当在这个高度去了解,然而,其领悟显然比陆九渊先生更显得精细,因为他不再只是使用“心”这个字,他意识到心灵只是个象限,心灵还有自性这个感应机制的存在,而且这个机制自具完整性,这使得同样来自于冥契经验,他的思想开展比陆九渊要来得复杂。
果然,来年,《年谱》记说:“是年先生始论知行合一[13]。”这就是来自于去年的冥契经验的继续开展,而在认识论层面的崭新阐发。“知行合一”这个观念历来受到极大的误解,最常见的陋见常是指称“理解与实践要能合一”,然而,这种说法只是极其浅白的语意,还需要阳明先生历经龙场悟道后,特别再来主张吗?显然这里还有更深层的义理。如果由冥契经验的角度来认识他说的“知行合一”,重点在“合一”,这个“一”(the One),就是整体(the Whole),其实就是指回归本体,“知”与“行”则都是回归本体给出的呈现,本体会给出人的理解与实践,理解与实践具有同构型,或许有现象的先后,却没有脉络的先后,因为理解就是某种实践,实践就是某种理解,它们都是本体的已发,本体的未发则在那冥契经验的领会里。在这里,理解不再出自于主体,尽管不可能没有实质的主体,只是这个主体已经转为受体,其承受着由本体给出的理解,并履行着本体给出的实践。
因此,当席元山来跟阳明先生请问朱陆异同,阳明先生不再去细论两人的异同,却告诉他自己的领会,席元山有些怀疑,隔天再来请教,《年谱》记说:“举知行本体证之《五经》诸子,渐有省。”有意义的词汇就在那“知行本体”,这既有“理解与实践都来自于本体”的意思,同样更有“理解与实践都是本体的呈现”的意思,理解与实践都是本体的发散,完全超越后世“知先行后”或“行先知后”那种较低程度的争论。席元山本来很怀疑这种说法,往复再四跟阳明先生请教,最终豁然大悟说:“圣人之学复睹于今日!朱陆异同,各有得失,无事辩诘,求之吾性本自明也[14]。”这诚然是个冥契经验,确实是个证得每个人的自性就会明白的事情,本不需要耽搁精神在歧路争论。
阳明先生的弟子徐爱,不能领会“知行合一”,而曾经在不同时间跟他请教这个问题。《年谱》记徐爱说:“古人分知行为二,恐是要人用工有分晓否?”阳明先生则回答这正失去古人宗旨了。他觉得古人会把“知”与“行”做出区隔,这是因为世间有种人会懵懂任意去做事,完全不知要思维省察自己的实践,这是在冥行妄作,就得要说“知而后行”才能无误;还有种人茫然悬空去思索,完全不肯要老实认真的实践,这是在揣摩影响,就得要说“行而后知”才能始真。这本来是古人不得已的教法,现在的人却误认只有先理解然后才能实践,而且不断讲习讨论来求知,希望能获得真正的理解再去实践,却搞得终身不能实践,这同样终身不能理解。他因此说:“某尝说知是行之主意,行实知之工夫;知是行之始,行实知之成,已可理会矣!”这就是敝人前面指出理解与实践的同构型,两者只是在现象层面藉由词汇来指称事实的状态,却不能因此误认两者有时间的本末关系。阳明先生还说:“某今说知行合一,使学者自求本体,庶无支离决裂之病[15]。”因此,要了解“知行合一”,这实在要来自与本体有冥契的经验,才能知道本体如何能给人与生命相应的理解与实践,尤其是理解层面,这其实是种“灵知”(Gnosis),意即本体会启发人,让他拥有充满灵性的洞见[16]。我们由阳明先生在经过龙场悟道后,特别针对“知行合一”做出阐发,就可看出他在龙场显然有极其高阶的冥契经验。如果说冥契经验就是悟道经验,那这样的经验显然不见得需要通过神秘经验来获得,或者即使有神秘经验,都不见得会产生阳明先生这样深度的领会,这才会是心学的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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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泰司:《冥契主义与哲学》,页186—198。
[2] 同前注,页197。
[3] 同前注,页207—208。
[4] 《年谱一》,《王阳明全集》,卷33,页1225—1226。
[5] 《传习录》记说:“或问至诚前知。先生曰:‘诚是实理,只是一个良知。实理之妙用流行就是神,其萌动处就是几,诚神几曰圣人。圣人不贵前知。祸福之来,虽圣人有所不免。圣人只是知几,遇变而通耳。良知无前后,只知得见在的几,便是一了百了。若有个前知的心,就是私心,就有趋避利害的意。邵子必于前知:终是利害心未尽处。’”由“圣人不贵前知”可看出,阳明先生认为前知这种神通尚是良知未全开而有自我意识的展现,因此才会只想要替个人趋利避害。王守仁:《传习录》,下卷,第81条,页147—148。[6] 《年谱一》,《王阳明全集》,卷33,页1225—1226。
[7] 史泰司:《冥契主义与哲学》,页53—56。
[8] 《年谱一》,《王阳明全集》,卷33,页1226。
[9] 同前注,页1228。
[10] 同前注。
[11] 陆九渊:《语录上》,《陆九渊集》,卷34,页395。
[12] 《年谱》,《陆九渊集》,卷36,页483。
[13] 《年谱一》,《王阳明全集》,卷33,页1229。
[14] 同前注。
[15] 同前注,页1229—1230。
[16] 阳明先生讲知行关系,细密到意念的层面,《传习录》记说:“门人有疑知行合一之说者。直曰:‘知行,自是合一。如今人能行孝,方谓之知孝;能行弟,方谓之之弟;不是只晓得孝字、弟字,遽谓之知。’先生曰:‘尔说固是。但要晓得一念动处,便是知,亦便是行。’”意念发作的本身,就同时是理解与实践的并发。王守仁:《传习录》,补遗卷,第1条,页180。